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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3)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推进举措

我们确立了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就要通过各个方面的工作来推进。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我们主要落实了以下举措:

(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宪法作为根本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就要保证依宪治国,党要依法执政首先也要保证依宪执政。对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二是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让宪法的规则更清晰明了,推动全社会切实遵守;三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四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有效的机制,保证我们制定的规则是符合上位法要求的,同时也要通过审查机制,保障良法的实现。

(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要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良法是基本要求。对此,我们也明确提出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重申强调这些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一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

(三)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们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要发挥这一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一要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我们应当看到监督在法律实施方面的重要性。对此,我们强调:一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二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让公益诉讼在保障公共利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基于试点进一步研究公益诉讼案件的拓展以及运行安排;三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促进形成良好的自觉守法氛围;四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五是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正是源于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关键少数”,我们强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发挥作用,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提出要求。只有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了,全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法治建设才能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得到不断彰显。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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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瑱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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