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保驾护航

以法治为“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保驾护航

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和社会舆论每年关注度颇高的一个话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予以了强烈关照,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在这一要求中,“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既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行动,也是“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方法和路径。因此,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必须注重研究“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的管用有效方法。

这些年,我们党和政府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特别是在顶层设计上始终高度重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率先发布了《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实施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这表明,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从倡导进入了规范。这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让环保有章可循、有标可求;另一方面要构建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让以法治为“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保驾护航成为全民行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趋向制度化常态化。

要树立和崇尚以法治思维推动环保的理念。在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中,有的地方为了应对环保督察,对涉及污染的企业一关了之,而不是通过整治,引导推动企业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有的不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错峰停产,造成了“扩大化”“一刀切”。由于上述现象的存在,误导了公众对环保督察严肃性的认识,甚至导致了风头上“藏猫猫”,风头一过又“重整旗鼓”的现象。这昭示出了一个现实:以法治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驾护航,必须一手抓环保督察、强化执法督查,一手抓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增强,以群众的自觉自醒和监督纠治不作为和滥作为。也就是说,“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必须以社会观念转变为牵引:一是树立和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二是树立和崇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树立“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五是树立和崇尚必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六是树立和崇尚“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积极为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实践表明,思想观念的转变,既是“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的引擎和龙头,也是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依据和抓手。观念“龙头”抬起来,推进改革和发展的“龙身”才能动起来,培育和壮大新动能的“龙尾”方能摆起来。

要强化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建设。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以法治为“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保驾护航,指向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尤其在环境保护已广受关注的信息化时代,环保由情况苗头滑向生态风险,更带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智能性特点,要实现有效防控风险,必须走出长期以来过分依靠思想教育来提高人的觉悟的传统做法,探索创新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在这方面,中央坚持率先垂范,制定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的制度和规定,并在各地实行“河长制”“环保一票否决制”等举措,使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日趋深入人心。目前,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已将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向了窗口期,生态环境体制机制创新内涵更加丰富和宽泛。诸如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以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为主线的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陆续出台,包括完善绿色产业、绿色消费、绿色金融等制度设计,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等等,不仅给破坏、污染环境行为罩上了制度的笼子,更为生态环境安全营造了“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环境氛围。

要用法律手段维护并规范生态文明的社会秩序。制度的作用在于落实。事实表明,一切不讲法治、不守规矩的问题和现象,根源都在于行为过程失范。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一些安全风险由苗头成为问题、由问题陷入泥淖,原因并不是没有制度、规矩,而在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因此“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必须构建以环保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以法治手段设“高压线”、定“铁杠杠”,啃“硬骨头”、拔“硬钉子”,刚性呵护生态环境。借鉴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有效防控环保风险,必须以强化制度执行为主线,把方方面面的环保规定有机嵌入社会管理系统,在各关节点上形成约束风险问题的“组合拳”。一方面,要把环保规定嵌入行政管理过程和相关业务流程,尤其是企业的生产活动,列出环保管控风险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多元调控,形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规矩震慑;另一方面,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通过制度授权,让审批流程、决策流程阳光透明,营造“只要照章办事,就有环保安全”的社会环境。这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既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安全屏障,又可为生态环境安全提供表彰激励的成果导向。

要强化开展对生态环境建设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从本质上讲,针对生态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所进行的环保专项整治,是在“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发生冲突的时候,为“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整治的意义在于震慑,在于扶正祛邪,形成以法治保驾护航的事实引领。一方面,要充分应用环保信息和绿色产品,使以法保护生态环境者享有优待政策和充分的尊重与宣传,并予以必要的奖励,形成好人好报、让落实环保者处处受益的正向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回应人民期待,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对破坏和污染环境者施以重罚,依法制裁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渠道,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各级职能部门和环保队伍务必恪尽职守、不负人民期望。各级要切实关心、支持这支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形成鲜明价值导向。这不仅是铸造“环保铁军”的内在要求,也是以法治为“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保驾护航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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