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怎样贯彻三个“更加注重”

审判工作怎样贯彻三个“更加注重”

在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理解把握“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中蕴涵的重要方法论,切实用以指导审判实践、推动工作。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

系统观念是应用系统思维分析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方法,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给我们的科学方法论。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就是要求我们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问题,把历史、现实、未来贯通起来审视,把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统筹起来谋划,从系统的角度来认识问题,用系统的理论来思考问题,用系统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具体到审判工作,应当着重从五个方面来系统认识、思考问题。一是必须立足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与百年中国、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新时期之间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衔接、互为因果的关系;二是必须充分认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深刻认识法院作为国家政权机关,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离不开和受制于经济基础,并反作用、服务于经济基础;三是必须充分认识审判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深刻认识运用审判职能、通过公正裁判案件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是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要求,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是中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从而更加自觉地把审判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大局中谋划推进;四是必须高度重视审判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深刻认识审判事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是相互联系、一脉相承的,应当坚持从全局角度、以长远眼光谋划各项工作,为审判事业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五是必须协调法院内部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深刻认识法院与社会各界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人民法院内部政治工作、业务工作、管理工作之间都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只有强化“一盘棋”的意识,构建上下、部门、领域统筹协调、有序衔接、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才能凝聚整体合力,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在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应当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审判工作。注重系统观念,要落实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上,坚持平衡发展、抓住重点突破,理顺体制机制,切实练好内功。

更加注重法治思维

人类历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演进过程,从原始社会发展到现在,出现过很多的社会管理制度和社会治理方法,经过几千年的淘汰和发展,法治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也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共同方式。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文明发展史就是法治不断进步的历史,法治既是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政治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关键要看是否有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对于立法机构通过合法程序制定、颁布的法律是否被严格适用;司法机关是否拥有应有的权威,并且能够坚守法治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党对法治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特别是法治思维问题的提出,要求我们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关于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讲得最为透彻。在疫情防控形势还非常吃劲的时候,在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还没有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时候,在还有很多新增感染和死亡病例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讲了一句振聋发聩的话,那就是“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哪怕是在疫情防控最艰难的时候,也要坚守法治底线,这就是对法治思维的最生动诠释。平时讲依法办事并不难,难就难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的时候,讲法治思维、讲法治底线不容易;大规模统一行动的时候,讲法治思维、讲法治底线不容易;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时候,讲法治思维、讲法治底线不容易。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建设者和捍卫者,理应更加自觉把严格依法办事作为践行看齐意识的实际行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运动式司法,坚决防范冤假错案,以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以此体现我们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绝对忠诚。坚持法治思维,必须确保公平正义在每个具体案件中得到彰显,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严守法治底线、保持法治定力。

更加注重强基导向

所谓基层,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阵地。所谓基础,我们很容易把它物质化,理解为“看得见”的硬件设施才是基础。其实不然,制度建设应当是一个地方基础工作中最重要的方面,其次是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以及其他硬件设施。对人民法院而言,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扎根基层,在国家和社会治理特别是县域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责任,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现实情况看,人民法院案件主要在基层、办案力量主要在基层、成绩经验取得主要依靠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基层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基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的最关键一环。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神经末梢”和前沿阵地。可以说,基层工作的好坏,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事关人民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如何落实“强基导向”的要求,切实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努力使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基层更有活力、基层队伍更有战斗力,是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突出强基导向,应当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助力基层审判质效的提升。

(作者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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