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快评 重拳整治刷单炒信

法眼快评 重拳整治刷单炒信

据媒体报道,某网店将已经下架商品的用户评价套用到新商品上,以此虚增商品销量和好评,例如散养土鸭销售了63笔,却有740条评价。最终,该网店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为刷单炒信的违法行为“买单”。

在电商平台购物时,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也正因如此,一些不良卖家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寻找“刷客”进行虚假交易,从而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对广大消费者而言,“刷单炒信”无疑是一种欺骗,严重影响其判断和决策,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其他经营者则构成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同时,刷单炒信行为直接损害了销量、评价等数据的真实性和参考价值,侵蚀了互联网的信用秩序。因此,“刷单炒信”必须重拳整治。

现行法律已将刷单炒信行为纳入规制范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根据刑法第225条及《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也就是说,在网购平台上“刷单炒信”,不仅面临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且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刷单炒信”等造假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共利益,更冲击了网络诚信。整治“刷单炒信”除了不断完善法律织密法网,还需多方共同发力,打出治理“组合拳”,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干净、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相关部门可以适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件,引导商家合法诚信经营,并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强网络购物监管力度。电子商务平台需要不断创新检查监控手段,压缩违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及时对商家的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

商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品质为王”的道理,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说话,诚实本分守法经营。消费者也应当理性看待销售数据,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分辨能力,作出合理的消费决策,同时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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