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家庭观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家庭观

——学习《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论述摘编》(上)

编者按

新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论述摘编》一书,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家庭家教家风的一系列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正在有力地指导全社会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本文作者认为,优良家风能够夯实公民道德建设、影响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先进文化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是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论述的四大核心论点。《新女学》周刊将陆续推出学习《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论述摘编》系列文章。

马克思主义家庭观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理论观点,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家庭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家庭观,是我国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新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论述摘编》一书,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家庭家教家风的一系列论述。

重视家庭则定当主张治国自治家起,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特别是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必须要重视每一个家庭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正在有力地指导全社会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探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途径,树立好新时代家庭观应当成为一个崭新的视角。在笔者看来,优良家风能够夯实公民道德建设、影响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先进文化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是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论述的四大核心论点。

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要靠优良家风夯实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曾谈到,“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呼,并不是单纯的荣誉称号,而是代表着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这些义务的总和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这句话深刻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家庭观是将家庭建设放在社会建设的整体视角下加以考察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逐渐形成的一条重要治国理政经验。今天我们所推进的“全面依法治国”,是兼具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体现了法治、德治结合并举的鲜明特征。社会主义道德形成和发展并且能够产生治理国家的作用,归根结底要靠社会主义公民道德的建设和完善。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带来人的原子化效应凸显、社会上“熊孩子”“熊家长”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的现实社会环境中推进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在笔者看来,切实发挥好家庭这个社会最小细胞的社会功能与文明作用是一条必由之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我们今天在新闻舆论工作中强调要“成风化人”,实际上“成风”与“化人”这两者有着时间上的继起性,唯有先“成风”才能后“化人”。具体来说,这十六个字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在全社会形成并得到广泛传播,作为个体的公民才能在这种良好风气、良好氛围的影响下不断提高自身道德水准,从而在整体上实现公民道德建设水准的有效提升。

优良家风推动公民道德提升,其原因就在于符合人的发展规律与道德的养成规律。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到,“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性存在优先于个体性存在,既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一条基本原理,又是家庭能够起到塑造人的道德作用之根源。马克思主义人学认为,无视社会性的个体,充其量不过是生物而并非是人,所以“真正的人”首先是社会性存在。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与影响往往都居于基础性地位。如果一个人在幼年和少年之时家教好、在成年之时的“八小时之外”家风正,那么其在社会上就能对应当履行的道德规范做到自觉地予以遵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入则孝顺父母,出则和睦乡邻”等名言警句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倘若今天社会上饱受诟病的“熊孩子”能够在家庭中养成了道德,又怎么会在社会上添乱、在校园中霸凌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新闻媒体发起了“我家的党员”征文、播出了“家风是什么”专题、开设了“家书与家风”栏目……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通过走、转、改的进一步深入,充分认识到家庭美德在实践中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从家风、家训、家规这些日常生活入手“以小见大”进而弘扬社会公德,可谓深刻把握住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规律。

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领导干部优良家风为支撑

将领导干部优良家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支撑,进而成为我们今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重要理论与实践创新。在我们党一百年的光辉历史上,有许多革命家、政治家的家风故事广为流传。他们勤政爱民、清正廉政的崇高革命风范,与拥有良好的家风密不可分。毛泽东同志为革命事业牺牲了杨开慧等六位亲人,担任国家领导人后,他明确对亲属们阐明了自己“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的家风。在《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论述摘编》一书中,还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周恩来、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家风的赞许。

反过来看,家风败坏必然对党风政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打虎拍蝇”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腐败案例呈现出“全家腐”“家族腐”的特征,值得我们深思。在十八大以来几部反腐倡廉专题片中,人们看到诸多“大老虎”的身后,都站着“贪内助”甚至“贪孩子”。这一现象警示我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的家风抓起,切实盯住“家里人的腐败”对领导干部的侵蚀。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时,语重心长地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败坏的家风,一定是无限逐利的、希冀鱼与熊掌兼得的,到最后只能是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本想着福星高照,结果家破人亡。”

这正反两方面例子启示我们,在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创新方面,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应当将党员领导干部家风作为干部考察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方面抓实、抓紧了,家庭、家族腐败等不良现象就能够得到有效遏制,一批可能滑向腐败深渊的干部就能得到挽救。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还在信仰这个更高的层面上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亲属子女坚决听党话、跟党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裸官”进行清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有利于确保“关键少数”及其家庭在政治上保持对党、人民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忠诚。

(杨莘,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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