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应用(4)

创新方法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应用(4)

第三部分 创新方法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应用

第三部分的内容是结合具体的案例向大家介绍创新方法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应用情况,本部分重点选取了技术成熟度和知识产权评估两种创新方法,具体看一下这两种方法是如何在具体场景下应用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之中。

(一)案例一: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技术成熟度与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策略选择——技术成熟度如何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首先,我们来介绍第一个案例——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技术成熟度与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策略选择,从这个案例重点了解一下技术成熟度是如何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

接下来的介绍主要是从背景知识、基本情况和转化模式三个方面展开。

关于技术成熟度的概念,是指技术相对于某个具体系统或项目而言所处的发展状态,它反映了技术对于项目预期目标的满足程度。技术成熟度等级是对技术成熟程度进行度量和评测的一种标准。作为当前主要的技术成熟度评估方法,技术成熟度等级源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并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不断完善和发展。

目前,从实践层面来看,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美国国防部及欧空局分别有自己的技术成熟度等级定义,右侧表格展示了美国国防部关于技术成熟度的9个等级,这也是当前比较通用的技术成熟度标准。其中,美国总审计署认为技术研发活动中各项关键技术达到TRL7,也就是原型系统与其他支撑系统进行集成后在使用环境下验证通过,才能保证在重大设施建设中的成本和风险控制。

从上面技术成熟度等级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技术成熟的起点是发现可以作为关键技术发展基础的科学或者技术原理,终点是部署了采用该项关键技术的装备,并成功地执行了任务。技术成熟的过程就是围绕技术本身的配置、技术在系统中的集成度、技术进行演示或验证的环境三个属性的逼真度逐渐接近直至到达最终产品的过程。

在学习了技术成熟度概念的基础上,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要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引入技术成熟度呢?原因在于:引入技术成熟度有利于评价关键技术的成熟水平,要求关键技术必须达到一定成熟度要求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从而达到节约项目成本和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特别是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能直接进入市场转化的偏少。技术成熟度低的科技成果难以明确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和经济价值,会阻碍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因此,有必要引入技术成熟度的方法。

在正式进入案例之前,我们再对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进行简要的介绍,主要包括了技术许可、技术转让和作价投资三种模式。技术许可是以许可使用等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是通过所有权转移等转让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而作价投资则是以技术折算一定价值对外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

接下来是对本案例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基本情况的介绍。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于2004年成立,在长期发展中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模式。

目前,宁波材料所已实现了52项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而在此过程中,宁波材料所遇到过各类因素导致的失败,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技术成熟度不足导致后续成果转化不顺利。对此,宁波材料所决定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成熟度评估后进行转化模式的优化选择。

结合前文背景知识,技术成熟度处于TRL5以下的科技成果需要在实验室里进一步培育、再进行对外转化;技术成熟度达到TRL9的科技成果,说明技术已经实现了实际应用,在技术许可、技术转让和技术入股等各种转化模式之间可进行自由选择。因此,我们重点分析中科院宁波材料对于技术成熟度处于TRL5-TRL8的科技成果如何进行转化。

首先我们来看技术成熟度处于TRL7-TRL8的高技术成熟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对此,宁波材料所探索出了“现金+股权”、“技术授权”、“合作开发”和“企业培育”模式。“现金+股权”模式是指合作双方经过交流与评估,对认可的技术进行深度绑定,共同成立新企业进行产业化运作。在此过程中,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将技术产生的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出资入股,并进行后续的技术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工作;合作企业提供市场经营、技术应用等资源,每年提供一定的研发投入,做好经营团队、产品定型和市场定位等工作。

现金+股权模式需要合作双方相互信任,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景看好,是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双方进行利益深度捆绑的一种模式。利益深度捆绑使得合作双方的人员激励作用放大,因而该模式能迅速推进科技成果的落地实施,常见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宁波材料所与宁波威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佳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三方共同组建“宁波森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高性能氧化锌基溅射靶材产业化。

第二种针对高技术成熟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技术授权模式。技术授权模式是指技术供给方以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方式与企业合作,通过约定每年许可及转让费等方式实现收益。技术授权模式可以降低企业在技术研发前期的资金投入与风险。同时避免了科研单位因技术入股产生的一系列国有资产管理问题,能快速地将技术转化到市场。但是,与“现金+股权”的模式相比,科研单位在“技术授权”模式中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主导权和激励机制有所降低。这种模式需要技术接受企业本身需具有很强的技术承接能力。

技术授权模式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与上海晨鑫电炉有限公司的合作。上海晨鑫电炉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真空电炉的高新技术企业。上海晨鑫电炉在与宁波材料所接触过程中,看中了功能碳素材料团队在真空装备及化学气相沉积涂层材料方面的研发能力。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通过技术开发费及后期产品销售提成的模式,将技术成果授权上海晨鑫电炉有限公司使用。

第三种针对高技术成熟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合作开发模式。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双方先展开合作对技术进一步开发,再进行技术的转化。合作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定制成果,与有相关技术背景的科研团队展开合作。科研团队负责技术成果的完善和后续研发,使科技成果在技术上不断成熟;合作企业利用自身的工艺、生产、市场营销等优势完善技术、开拓市场,以此获得该成果的转化权。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与江西铜业集团的合作就是典型代表。江西铜业集团看好宁波材料所的石墨铜复合材料技术。双方协议前期以合作开发为主,研究团队继续技术的工程化开发,企业进行市场开拓。明确市场方向后,双方按照前期协议成立公司进行技术成果产业化。

第四种针对高技术成熟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企业培育模式。企业培育模式鼓励科技人员以产品为导向,带着科研成果孵化创业,是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期时科研人员以技术成熟化为目标的一种创业模式。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康复与辅助机器人团队参与的神经康复机器人工程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2015年该科研团队引入天使基金,与深圳黑天鹅医疗健康合伙企业共建神经康复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平台,并成立新公司实施康复机器人产业化工作。

以上就是针对高技术成熟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接下来是聚焦中技术成熟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也就是技术成熟度处于TRL5-TRL6的科技成果。对此,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通过优化社会资源、引入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快技术的培育过程,包括战略合作、共建工程中心、共同开发等模式。战略合作模式主要面向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用来解决行业共性技术以及前沿技术的储备等关键技术问题,需要多个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长期跟踪合作,对科研院所的创新能力有很高的要求。

第二种聚焦中技术成熟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共建工程中心模式。共建工程中心模式主要面向创新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基于技术中心平台,开展技术咨询、人才培养、工程放大、成果孵化等合作,从而降低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本,促进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服务区域经济和地方发展。

共同开发模式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技术需求,接受企业委托技术攻关的一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特点在于技术合作双方通过签署具体的委托开发或技术开发协议来解决企业的具体技术需求,在相关技术成熟后进一步推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目前,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与全国超过700家企业签署了具体的委托开发或技术开发协议,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技术难题。

最后我们对本案例做一个小结。科技成果在向外转化时,需要首先对科技成果的技术成熟度进行评估,考核是否适合转化以及适合哪些模式转化,再结合技术特点和合作双方的现实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进行策略选择,具体可以采取“现金+股权”、“技术授权”等模式。

(二)案例二:复旦大学益母草碱新药前期成果评估与转让——知识产权评估如何助力技术商业化?

下面我们来介绍第二个案例——复旦大学益母草碱新药前期成果评估与转让,从这个案例重点了解一下知识产权评估如何助力技术商业化过程。

接下来的介绍主要是从背景知识、基本情况和知识产权评估的应用三个方面展开。

首先我们来看一些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评估则是按照评估目的,选择评估适当方法、以一定的评估流程、评估标准和规范,对知识产权进行预测、估算、得出评估值,为知识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确定其知识产权价值的经济行为。

对于知识产权评估,一般主要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实物期权法和成本法四种资产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通过对同类专利和专有技术的市场交易价格的比较来确定被评估专利技术的价值。收益法是通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合理预测经济年限内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并进行折现,再乘以专利和专有技术收入分成率,得出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价值。实物期权法是通过对附着于标的资产上的期权进行识别,并通过对交易双方后续分阶段投入进行分析,评估人员判断投资方所拥有的标的资产期权为退出期权。再通过计算退出期权标的资产价值、波动率、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和无风险收益率等确定退出标的资产期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扣除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价值。

这里对期权知识进行一个简要的介绍。期权是指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从分类上看,按可以执行的时间不同,期权可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百慕大期权。欧式期权的持有者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这一天行使其权力,不能提前;美式期权的持有者可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一天行使权力;百慕大期权的持有者可在期权有效期内的某一段规定的时间中行使权力。关于期权的定价,目前有多种定价方法,其中应用较为广泛的B-S模型和二项树模型。

接下来我们来看本案例的一些基本情况。本案例中知识产权转让的双方是复旦大学和中珠正泰公司。中珠正泰是中珠医疗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医药、医疗器械研发等一系列相关业务。复旦大学计划向中珠正泰公司转让涉及的益母草碱新药前期研究成果。为此,二者共同委托一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成果进行了价值评估。

本案例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表中复旦大学益母草碱新药前期研究成果专利,共计8项。二是益母草碱制备方法相关技术秘密,以及临床前研究和生产工艺相关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样品。

本次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截至评估基准日复旦大学所持有的益母草碱新药前期研究成果专利和专有技术资产组的价值。二是益母草碱专利和专有技术资产组于约定的后续研发各里程碑时点期权价值。

评估过程主要采取了实物期权法,同时结合了收益法。采取实物期权法的原因在于被评估的专利和专有技术资产组,对应的是一项新药的临床前的研发阶段性成果,目前虽然已通过产权持有人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方式以及必要的保密措施,对资产形成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但由于新药的后续研发过程较长,当中存在的不确定较大,而取得相应资产权利的一方可以在未来的一定时点行驶选择权,获得相应的收益,因此,适用于实物期权法进行评估。

进一步来看,本次评估的期权由于资产组转让的交易假设,只能在评估基准日行使,因此属于欧式期权。同时,经过估算后最终采用了二项树定价模型。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评估涉及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对应的预期研究成果上市后产生收益的折现过程,采用了收益法进行估算。幻灯片中展示了收益法具体的折现公式。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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