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让中华文化焕发耀眼光彩

数字化让中华文化焕发耀眼光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

《意见》从战略目标到战略重点,从战略路径到战略步骤都作出了部署安排,目标宏大、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透过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关键词,理解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深厚意蕴,意义重大、非常必要。

“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广义“数字化”。“数字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数字化”,是指对现实世界的事物或信息的模拟信号,经由数字设备的转化,转变为数字信息技术能够进行存储、处理、表现、传播等加工的二进制代码的过程。广义“数字化”,则是强调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系统化、整体性的变革,将数字技术整合进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过程。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使数千年形成的中华文化不因“无数字化”而致传承断裂,因数字化而得以古树新花并延年永续,这里的“数字化”显然是广义概念。

“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基石。文化数据是我国最重要的文化资源,在当前新技术快速发展时期,如何用好用活这些文化数据成为当务之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大基础性工程,是打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畅通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融通文化和科技、贯通文化门类和业态,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的重要举措。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架构性强、联动度高、涉及面广,要统一建设理念,制定文化数据安全标准,强化中华文化数据库数据入库标准,构建完善的文化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有效拓展数据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数据使用的安全便捷性。

“中华文化全景呈现”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最终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统筹利用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全面梳理中华文化资源,推动文化资源科学分类和规范标识,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不同领域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化数据源和文化实体,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全景式呈现中华文化。

“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根本目的所在。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根本目的是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近年来,我国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加快,互联网普及率和用户规模大幅攀升。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10.07亿。在这一背景下,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通过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滋味悠长的文化大餐,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让一个民族沐浴精神的滋养。

科技的力量日新月异,文化的魅力历久弥新。要把握“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深厚意蕴,抓住重点、纲举目张,努力把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蓝图变成美好现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定能在数字经济时代,绽放出耀眼的光彩。(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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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王静静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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