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马克思认识论的研究总是隐含着对马克思哲学做科学化阐释的趋向。实际上,马克思哲学的形成却建基于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黑格尔思辨哲学中Science和Wissenschaft这两类“科学”的双重超越。这一超越尤其表现在马克思对其哲学方法论的自觉。这一方法论由于将人类史作为认知和把握的对象,产生了一种不同于近代认识论传统意义上的抽象法。在批判了作为共相意义上的抽象与作为思维具体的抽象之后,马克思在对原有经济范畴的分析中践行了某种动态的图式化构图的抽象法。其中,贯穿人类社会历史的诸多经济范畴成为图式化构图不变的要素,它们之间的不同组合不仅展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全历程,同时还以保留社会现实的全部“具体性”的方式呈现出资本主义所特有的抽象本质。借助于这种独特的抽象法,马克思诠释了其哲学的哲学性,即其所固有的批判性和革命性。
关键词: 科学 方法论 具体 抽象 图式
近年来,对马克思认识论问题的研究逐渐成为学界的热点话题之一。作为后黑格尔时代的哲学家,同时更是以改变世界而非解释世界为使命的革命者,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却几乎没有直接论及认识论问题。相关研究的论据主要集中于马克思对其自身方法论的自觉,其中可资借鉴的文本内容仅包括:其一,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系统阐发;其二,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序与跋中,针对当时某些学者对《资本论》研究方法的误解所提出的反驳。马克思对于这些方法论的讨论或是为了将自身的研究与前辈的思想(例如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和黑格尔)做区分,或是为了回应批评,却并非为了系统展开有关认识论本身的讨论,因此为后世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留下了广阔的阐释和再建构的空间。在这些阐释和建构中,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共同趋向,即所有试图从认识论视域关照马克思哲学的研究总是倾向于将其哲学做“科学化”阐释。有鉴于此,这一研究所指就不仅仅是一个关乎马克思哲学之构成部分(即认识论)如何可能的问题,而是关乎马克思哲学之整体属性的判定:马克思的哲学究竟是一门力求精确而严谨地认识世界的科学,还是一门探寻变革世界之条件的哲学?在此,我们将借助对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考察,尝试论证如下两个结论:其一,马克思哲学带有一种无法兼容任何一种“科学”的哲学性;其二,其独特的哲学方法论让马克思有关“认识论”的全部问题都只能在存在论视域中获得说明。在马克思哲学中是否存在一种严格意义上的认识论研究论域,值得商榷。
一、马克思哲学的“哲学性”与两类“科学”概念
20世纪初期,关于马克思思想哲学属性的讨论曾以“科尔施问题”为名得到学界的普遍关注。科尔施在其名著《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中,正视并批驳了第二国际理论家以及当时诸多马克思主义批评者所构筑的“缺乏哲学内容的”的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形象,即“无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资产阶级理论在所有其他方面有着多大的矛盾,这两个极端在这一点上却有着明显的一致之处。资产阶级的哲学教授们一再互相担保,马克思主义没有任何它自己的哲学内容,并认为他们说的是很重要的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也一再互相担保,他们的马克思主义从其本性上来讲与哲学没有任何关联,并认为他们说的是很重要的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换言之,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抑或反马克思主义者都对于马克思哲学自身的“哲学性”持有一种质疑甚至否定的看法。当然这一判定并非毫无根据,青年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当中曾将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精神的对象化过程阐释为一种哲学的自我丧失的过程,即“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则似乎更为明确地指认了其对哲学的否定,他一方面批判德国实践政治派虽否定了哲学,却未能将其对哲学的否定贯彻到底,另一方面批判了德国的理论政治派,指责他们提出的“不消灭哲学,就能够使哲学成为现实”的观点,并在随后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直接将自身的哲学与“哲学家们”的哲学区分开来:“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马克思的这些表述成为其远离哲学的直接论据,而其对于传统哲学中所涉及的基本问题的忽视——包括对传统认识论问题的忽视——又佐证了其哲学的非哲学性。但是问题在于,如果回溯到马克思否定哲学的理论语境之下,我们会清楚地发现,马克思所否弃的哲学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哲学,相反,它特指马克思所处时代的占据主流的德国古典哲学。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对德国理论政治派立场的分析当中表述得非常明确:“该派认为目前的斗争只是哲学同德国世界的批判性斗争,它没有想到迄今为止的哲学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而且是这个世界的补充,虽然只是观念的补充。”换言之,马克思所远离和批判的哲学不过是以观念化的方式呈现德国现实的德国古典哲学,因此,我们不能断章取义地将马克思对于特殊哲学的拒斥直接等同于马克思对一般哲学的否定。
尽管马克思并未真正否弃过一般意义上的哲学,但其从青年时期开始,就围绕人类社会的演化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内在逻辑等问题展开讨论,其所展开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和批判似乎带有实证科学的色彩。“科尔施问题”的产生绝非空穴来风,它总是伴随着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马克思主义危机而不断以各种方式被重新讨论。
20世纪60年代之后,阿尔都塞所构筑的两个马克思的断裂,在某种意义上或可视为“科尔施问题”的一次隐性回潮。在此,阿尔都塞将更侧重于哲学批判的早期马克思思想视为一种意识形态,而将后来的、由于“政治经验突然闯入”而带来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视为一种“科学”。在阿尔都塞的语境当中,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幻的梦境,而“哲学无非是意识形态”,与之对应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则是基于某种“实证的东西”,因此也是科学的。阿尔都塞的立场很鲜明。他将马克思的“科学”研究视为其对人类思想的重大贡献:“马克思通过自己的发现,为科学认识开辟了‘历史大陆’”,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以自己的发现第一次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概念,使我们能够理解什么是‘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在马克思之前,尽管人类社会已成为多位思想家的研究对象,但在阿尔都塞的眼中他们的研究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因此,也只能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历史哲学’,而不是一种关于历史的真正科学的理论”。
由此可见,科尔施和阿尔都塞虽然都试图“保卫马克思”,但是两者对捍卫何种意义上的马克思,却似乎存在根本差异:如果说科尔施试图从日益被肢解为政治学、经济学等科学形态的马克思理论中拯救马克思的哲学性,那么阿尔都塞则试图从某种作为意识形态的哲学中拯救马克思哲学的科学性,不过两者在其论述中都未曾凸显该争论的理论前提,即20世纪以后不断试图重构马克思哲学的“科学”,究竟所指为何?以及哲学为何在此之后总是不得不依赖于某种“科学”为其论证合法性?
在近代哲学语境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科学概念,即Science和Wissenschaft。相比之下,德国古典哲学语境中的“科学”(Wissenschaft)内涵独特,作为理论资源,很少有学者将其同马克思文本语境中的“科学”联系起来。这种“科学”在费希特的哲学中被称为一种知识学,它在本质上或可被视为一种“行”而上学,其所意指的是为行动的哲学奠基。黑格尔则更进一步将其明确为一种真理形态、一种“现实的知识”,其所意指的是一个包含着全部过程的完整而系统的知识体系。以上所述的德国古典哲学语境下的科学(Wissenschaft)的基本内涵并不能与今天经验性的、全然实证的科学(Science)相等同。对此,阿尔都塞有较为精准的概括:“我们所说的科学,不是指经验性认识的清单……而是指一门通过抽象和证明而展开的抽象的、理想的(或毋宁说是观念的)学科。”在这个意义上,德国古典哲学语境下的“科学”首先是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这一科学内涵对于马克思同样有效。例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提到了维科的“历史科学”,其中的“科学”也并非经验性的认知,而是一种整全的知识体系。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何马克思会认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因为这一科学整全地包含着自然史和人类史。但既然是“唯一的科学”,马克思为何最终删除了这唯一涉及“科学”的表述,这似乎预示了马克思在处理人类社会历史问题时对一种整全性的、观念体系式的科学的放弃,也从反面进一步印证了如下结论:即使说马克思哲学曾试图讨论一种所谓的历史科学,这一科学也只是一个整全而系统的知识体系,即一种近代“哲学”的存在样态,而非经验性的实证科学。
但是对于马克思而言,作为整全的知识体系的科学(Wissenschaft)最终不过是一种思辨哲学,是其哲学中有待扬弃的对象。但是对这一种“科学”的否弃,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会接受一种经验性的实证科学对其哲学进行加持。相反,对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Science),马克思拒斥得更为彻底而坚决:“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
有鉴于此,当我们试图以一种实证化的科学来描述马克思哲学的属性时,并无直接的文本内容可以作为论证的合法性依据,但是20世纪以后,这一阐释路径却受到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推崇,原因何在?这或许与当代哲学思潮中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之间的对峙和争论有关。其中,两种关于科学的概念以理性主义之名融合为一: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为经验性、实证化的自然科学提供了前提性批判。两者共同构成了探寻真理的唯一有效的路径。“科学”转变为一种科学主义,以其固有的严谨性、精确性诠释了一种与人无关的客观性。两种科学概念的合流凸显了科学化的哲学以及哲学的科学化的优先性意义。其对于马克思哲学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在这一阐释中,特别凸显了对马克思的认识论问题以及某种可以脱离认知对象的分析工具(方法论)的讨论。不仅马克思哲学,甚至整个当代哲学似乎只有在有效澄清了自身的方法论,并将自己置于科学的天平上加以称量之后,才能具有自身真正的合法性。
第一次世界大战让哲学家们初次体会到了理性的毁灭,但其所带来的并非对科学主义的批判,而只是将科学主义带入了哲学的审判席,让其成为接受拷问的对象。“科尔施问题”的产生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一种立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对试图将马克思哲学实证科学化的趋向所完成的一次批判的批判,并以革命和实践之名捍卫了马克思哲学的特殊性,即以消灭哲学的方式实现了哲学。但是科尔施的捍卫却没有阻止阿尔都塞再一次试图以实证化的科学形态来诠释马克思哲学的理论诉求。只是后者论证这一诉求的目的是为了抵制以存在主义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对马克思哲学的人道主义阐释。因此,对于阿尔都塞来说,尽管他推崇以实证化的科学路径来审视马克思,但由于他从根本上将哲学视为一种基于对世界秩序之认识而进行的改造,因此,其所凸显的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只是进一步证明了马克思思想独特的哲学性。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科尔施否定马克思哲学中的科学性,抑或阿尔都塞肯定马克思哲学中的科学性,两者在本质上都凸显了马克思思想中所特有的哲学性,这一哲学性的根本在于其固有的批判性和革命性。
二、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原则
马克思哲学以人类社会而非自然科学为研究对象,以改造世界而非解释世界为旨归,这不仅成就了其独特的哲学性,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决定了其用以把握世界的方法论与传统哲学内在的方法论之间存在着云泥之别。在此,我们将从比较视域展开对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讨论,凸显其方法论的非“科学性”——非Science以及非Wissenschaft,并以此为据,说明马克思哲学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认识论问题,其有关认识论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存在论问题。
马克思有关自身方法论的论述是复杂而隐晦的。一方面,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试图同时超越实证化的、经验的“科学”(如国民经济学家的政治经济学)和作为完整知识体系的“科学”(如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但另一方面,就马克思讨论所使用的术语而言,却不过仍旧是这两类科学所共用的概念,诸如“抽象”“具体”“直观”“表象”“概念”等。由此,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总是或者表现为有关人类社会的实证化的历史“科学”(Science),或者表现为对一个头足倒置的思辨哲学的简单颠倒。而这一颠倒从根本上不可能改变思辨哲学的根本属性,其仍可被视为德国古典哲学语境中作为完整的知识体系的另一种科学(Wissenschaft)。
实际上,从马克思明确自身哲学的研究对象即所谓的人类史之际,就已经决定了其哲学方法论的独特性。人对人类史的把握绝不等同于人对自然界的认知,后者预设了一种外在于人,并与人相对立的某种“现成存在”,因此,它注定是可被实证化的。海德格尔考据了实证(positive)的拉丁词根ponere的意义,即“放置”“放”,从而指出,实证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被放置的东西”,因此,在实证科学意义上对认知方式的理解注定要以二元分立为前提。自然界作为现成之物与人相对立,人可以旁观者的姿态、以直观的方式对其进行认知。但是马克思的哲学试图把握和理解的人类社会却是无法与人自身的行为相剥离的现实生活,由此带来了三个必然的理论结果:其一,人类社会作为人的研究对象,却并不外在于人自身,无法形成传统认识论中二元对立式的认识模式;其二,人对这一社会和历史的把握与理解反过来会影响其研究对象的发展和变化,换言之,人类社会历史并不是被放置在人面前的“现成之物”,而是依赖于人对它的认知而不断生成的“生成之物”;其三,以人类史为对象的哲学需要一种可容纳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旁观者逻辑与行动者逻辑于一体的哲学方法论。由此,一种非“科学”性的方法论必须得到自觉的反思。
于是,接下来的问题就在于,这一非“科学”的哲学方法论究竟是怎样的?对此,我们需要再度回到马克思的原初文献中去找寻答案。在《导言》中,马克思专门以“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为题,清晰地阐释了自身实现对政治经济学之实证“科学”(Science)与思辨哲学之体系性科学(Wissenschaft)双重超越的可能性路径。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完成这一超越的根本原因在于,他所展开的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与实证化的国民经济学研究拥有不同的问题意识,后者的全部努力是将资本主义社会所构筑的社会经济架构视为一种“现成之物”,作为与人相对立的“对象”,试图在其中探寻这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对象所蕴含的规律性,这一研究方式决定了国民经济学研究所带有的实证科学的底色。而此刻的马克思,刚刚见证甚至亲历了1848年欧洲革命,在退回书房之后,其理论研究的目的是为一个处于动荡中的近代社会提供革命变革的内在契机。因此,近代社会的经济架构在马克思的眼中被视为一个“生成之物”,在其历史性的展开过程中,马克思试图找到现存社会经济架构自身内在的任何一个矛盾,以便揭示出其被革命化的契机。因此,马克思无法将社会经济架构作为一个与人无关的对象世界来研究,相反,它只能作为人之革命行动的可能性条件而被马克思所关照。因此,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客观与主观、人与对象世界无法分割的哲学的存在论研究,而非科学的认识论研究。它试图以理论的方式彰显一种行动的力量,与其相应的方法论不仅仅是一种面向理论文本的研究,同时还是面向丰富多彩的社会现实的关照。如果说面向理论文本的架构需要一种“叙述方法”,那么面向丰富的社会现实则需要一种“研究方法”。如何将两者最终整合为一个有效的理论表达,构成了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首要原则。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这样谈论这一整合的原则:“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
在这一原则性的表述中,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了由哲学的叙述方式所形成的理论形态,即一种先验结构的合法性。换言之,任何一种理论形态最终总是要由普遍性的概念、范畴、命题所组成;另一方面,为了构成某种“叙述方法”所进行的“研究方法”,却需要基于对“充分的材料”的占有,即直面资本主义社会各个不同的侧面勾勒出一个富有“生命”的材料。换言之,普遍性的概念、范畴、命题所构筑的先验结构无法遏制、也不应遏制材料的生命性。这意味着马克思试图建构的哲学拥有一种保留了全部具体(或生命)的抽象(或先验结构),正如马克思哲学自身包含着革命和批判的现实力量。
然而这种保留了丰富而具体的抽象究竟是如何可能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刚刚出版时的序中,已尝试运用比喻的方式描述这一“抽象”的特殊性:“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但由于马克思没有在紧随其后的论述中说明“抽象力”意指为何,致使对这一抽象力的阐释存在多重维度,进而这一概念在这里的提出也没有使其方法论本质获得更为明确的表达。为了回应这一问题,我们或可回溯到马克思在《导言》中有关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相关论述,探寻其中可能存在的对于这一独特“抽象力”的理解方式。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导言》中关于“抽象”的问题谈到了两条不同的道路:第一条道路是国民经济学家们在架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过程中所走过的道路,他们从生动的表象中抽象出一系列规定,如人口、民族、国家等概念,然后在这些抽象的规定之间找到一些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概念,并最终上升为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等各种经济体系。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由此获得了理论的逻辑起点,并被马克思称为“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在这一方法中,具体是诸多抽象之规定的综合,也是多样性的统一,具体与抽象的关系是综合与被综合的要素之间的关系。与此对应,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即现实的经济架构自身已经陷入了一种抽象性,如无特殊性的劳动、可普遍交换的价值形式,因此,这种在思维中形成的具体反而成了现实的起点,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直观和表象。马克思将其概括为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第一条道路,在这里“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
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目前学界普遍认为这一道路是马克思所推崇的方法,即一种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研究路径,由此形成了一种所谓的“思想总体”。然而在实际推演过程中,这一路径很难避免与黑格尔思辨哲学发生混同。为此,马克思在随后的文本中立即给予澄清,不同于黑格尔“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马克思所构筑的思维总体“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而这个所谓的“主体,即社会”,它始终作为思维把握世界的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但是当马克思将抽象的规定所形成的思维总体视为“实在主体”即“社会”在人的头脑中的表现的时候,这第二条抽象原则显然已经无法涵盖马克思的方法论,相反,它应被视为国民经济学家与黑格尔站在同一立场之上所形成的共同分析路径。两者与马克思在方法论上的最大区别在于,无论是国民经济学家还是黑格尔,他们都毫无争议地将在思维进程中由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思想总体等同于外在的实在主体,而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实在主体却是一个完全异质于思想总体的既有存在,它能否统一、如何统一,依赖于现实历史的发展进程。换言之,对于国民经济学家和黑格尔来说,思维总体与实在主体的同一性是“预成性”的,而对于马克思而言,思维总体与实在主体之间的同一性则是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生成的”。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正是基于这一“生成性”的抽象,完成了对政治经济学之实证科学与思辨哲学之体系性科学的双重超越。
三、马克思哲学方法论中被生成的“具体”与“抽象”
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概括来说,是不同于以上两条“抽象”道路的第三条道路。因为在这两条道路中,无论是表达“具体”的“抽象”,抑或是被“抽象”表达的“具体”,一旦被确定下来,就不可能被改变。例如国民经济学家的“劳动”概念、黑格尔法哲学中的“占有”概念等,这些概念一旦形成,在思想家的理论体系中就成了一种对实在主体即社会的抽象表达,只是在黑格尔那里,这些抽象规定在其“逻辑学”的概念运动过程中还拥有着一种可以不断自我丰富发展的过程,形成所谓“思维的具体”;而在国民经济学家那里,这种抽象表达甚至缺乏上升为思维之“具体”的能力,例如劳动概念作为价值分析的载体,从其研究起点到终点,其抽象性和一般性,始终保持不变。正是因为“抽象”和“具体”在国民经济学家与黑格尔的研究体系当中界限分明、恒久不变,致使其对外在于思维的社会现实,只能采取一种预先规定的方式,即假定其所抽象的概念就是社会现实自身的本质性规定。
例如黑格尔对“占有”概念的分析,当黑格尔将“占有”看作主体最简单的法的关系的时候,他不再将现实具体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包含的诸如家庭、部落、主奴关系等多个要素视为应当考虑在内的因素,而是从这样一个简单的“占有”概念出发去构筑“法”的思维总体,并完全无视作为最简单的抽象的“占有”在思维总体之外的现实具体的复杂关系中是否具有真实合法性。
与之相对,马克思虽然一方面承认黑格尔将“占有”作为最简单的抽象起点的分析路径是对的,但却为“占有”加入了全部现实历史的生成语境。由此,“在家庭或主奴关系这些具体得多的关系之前,占有并不存在。相反,如果说存在着还只是占有,而没有所有权的家庭和部落整体,这倒是对的。所以,同所有权相比,这种比较简单的范畴,表现为比较简单的家庭团体或部落团体的关系”。同样,“可以设想有一个孤独的野人占有东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占有并不是法的关系。说占有在历史上发展为家庭,是错误的。占有倒总是以这个‘比较具体的法的范畴’为前提的”。在此,马克思将被黑格尔绝对抽象化了的“占有”概念放回历史情境中的一个直接的结果是,“占有”概念不仅失去了它作为历史的逻辑起点的意义,而且还失去了其抽象的绝对性,即“占有”可以是家庭与部落之间关系的一个抽象,但同时,相对于孤立的野人的构想来说,“占有”已经是一个进入社会现实历史的“思维具体”了。“占有”相对于“所有权”而言,可能更富有抽象性,但相对于“比较具体的法的范畴”而言,却又是一个具体的表现。所以在马克思的视域中,诸如“占有”这样的概念,在不同的情境下会获得或者“抽象”或者“具体”的规定。
因此,诸如国民经济学家与黑格尔一般的先验结构的建构者,试图找寻一个绝对的、普遍的抽象的概念,而主导其构筑抽象的方式为一种普遍共相式的抽象,这就好比从多个不同形态、用途的桌子当中抽象出作为概念的“桌子”,这一关于桌子的概念将吞噬掉桌子所具有的具体性。国民经济学家和黑格尔随后在此基础上去构筑一个从抽象到思维具体的演进过程,并将最终形成的思维总体直接等同于外在于思维的实在主体即社会。在此,作为共相的抽象失去了具体性,作为思维具体的总体又缺乏一种生成性。这一思维具体一旦形成就如同一个完工的大厦,一旦落成,就变成了坚不可摧的预成框架,社会现实的千变万化都只能在这一理论大厦内部展开,而无法走出这一大厦。由此,失去了生成性的思维具体,变成了一种新的抽象。
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则与此不同。他是一个富有想象力(Einbildungskraft)的动态图式(Bild)的创造者。对于马克思而言,从具体的社会现实中抽象出的概念成为其勾勒图式的基本点,他借助想象力,将诸概念勾连成一个富有意义的图式,并在对这一图式的把握和理解当中,形成了一种可能的抽象。而这些抽象的图式在面对真实具体的社会现实的时候,其诸多概念之间的不同组合总在变化当中,不同的组合方式将产生不同的图式,从而形成不同的“抽象”。由此,任何抽象的构图都始终处于开放和变动中,没有任何一种图式化的抽象可以成为一个约束所有概念重组和变动的预成框架。正是依赖于这一动态图式的抽象法,马克思开辟出一个保留了全部丰富具体性的理论研究路径。比如对“占有”概念的抽象,在马克思看来,这需要所有权、家庭和部落等多个要点在不同历史情境下组成一个个不同的图式,在这些不同的图式中,“占有”概念是思维具体还是抽象起点,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在不同的历史情境中不断动态生成。由此,马克思对于人类社会中的“占有”的把握实际上超出了对近代社会中既存的“占有”现象的认知,它触及的是占有现象得以存在的全部可能性条件。
在德语中,图式(Bild)作为动词(Bilden)原意为“形成”“育成”,因此,想象力(Einbildungskraft)也可被视为一种图式化构造的能力,其自身包含着一种生成性内涵,康德曾将其视为一种“先天综合的能力”,并赋予其“生产的想象力”之名。想象力的生产性的关键在于,能够借助自身让我们将感性与知性勾连起来,从而被康德称为“人类灵魂的一种先天地作为一切知识之基础的基本能力”。想象力的提出一方面帮助康德完成了丰富感性与抽象知性的联接难题,同时还将其有关于认知如何可能的基础性问题抛出认识论视域。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研究借此而得以生发。正是借助图式化构图能力,人对其认知对象的把握超出了认识对象的被给予状态。这种超越性决定了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原则从一开始就是存在论的,而非认识论的。
在此,康德的想象力的图式化能力仅仅是作为我们理解马克思方法论的一个导引,我们无意将康德的想象力的先验功能叠加在马克思的方法论之上,因为马克思的哲学并不试图为认识论奠基,而仅仅为了让资本主义现代社会发生革命性变迁,因此,这一富有生产性的想象力图式,对于马克思而言,只是为了打破政治经济学家和黑格尔预成性的、固定不变的“抽象”和“具体”,从而在一种特定的历史情境当中,以动态图式化的方式提出一个包含着全部具体性的理论形态。
四、动态图式化抽象法的运用
在此,我们将通过马克思在《导言》中有关“劳动”和“资本主义”的分析,进一步展示这一动态图式化抽象法的运演过程。
首先,在劳动概念方面,以往的国民经济学家们大多是在展开有关财富之本质的考察中,逐渐完成对劳动概念的抽象,将其抽象为共相之抽象,从而成就了一种实证科学式样的研究。劳动对于国民经济学家而言,是一个去除了全部具体性规定的抽象的起点。政治经济学的成熟过程同时也是劳动一步步被抽象化的过程。在斯密那里,劳动不再是工业劳动,也不是商业劳动,更不是农业劳动,而是一种“劳动一般”,它被规定为财富的一般规定,这是劳动价值论形成的关键环节。马克思一方面给予劳动的这种抽象方式以充分的肯定,但同时也直截了当地指出:“这(即劳动一般的形成——笔者注)也许会造成一种看法,好像由此只是替人——不论在哪种社会形式下——作为生产者在其中出现的那种最简单、最原始的关系找到了一个抽象表现。从一方面看来这是对的。从另一方面看来就不是这样。”
在马克思的动态图式化抽象的推演当中,最一般的劳动抽象恰恰是最丰富的具体性的产物:“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因此,“劳动一般这个抽象,不仅仅是各种劳动组成的一个具体总体的精神结果”,即劳动一般所彰显的不是各种劳动的共相,相反,其所彰显的是其得以形成的全部可能性条件,即劳动一般的抽象表达了这样一个独特的历史情境,在其中“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的”。换言之,劳动一般的抽象是将各种具体的活动,如工业劳动、农业劳动和商业劳动,想象(图式化)为可通约的活动形式,即劳动。而这一想象力的产生源于现代社会的基本架构已被经济架构所占据。因此,劳动不仅是现代经济学的起点,同时还是现代社会中“实际上真实的东西”。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意指借助于想象力的构图方式揭示出某一抽象概念得以产生的现实历史背景,例如对劳动的抽象就揭示出,现代社会现实自身已然是绝对抽象的事实本身。
其次,在对资产阶级社会及其生产关系的理解当中,马克思所采用的仍然是动态图式化的抽象研究。对这一研究方式的理解直接影响到我们如何把握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时对篇章节的安排。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资本主义社会为研究对象,他对“资本主义”的抽象建基于诸多共同的经济概念——诸如商品、货币、工资、地租、资本、雇佣劳动、分工、交换、世界市场和危机,等等——以不同的组合方式构筑而成的一个动态图式。
国民经济学家运用相同的概念,却因为没有掌握马克思所特有的这种动态图式化的抽象法,因此无法准确地把握资本主义的本质。对于国民经济学家来说,资本主义的原则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原则,它自身包含着有待发现的客观必然性,因此,对这一社会的分析可以拥有绝对的逻辑起点,比如劳动或地租,它们或者是价值的最普遍的载体,因此是逻辑的绝对起点;或者被视为人类生产的最初源泉,因此是历史的绝对起点。最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也就如同对自然界的研究一样,可以带有实证科学的色彩。
但是对于马克思而言,资本主义社会不仅是一个既存的事实,也是一个包含全部历史展开过程的生命体。首先,作为一个既存的事实,动态图示化的抽象方法或可表现在马克思《资本论》中对资本问题的不同研究路径。三卷本的《资本论》研究,在本质上就构成了三个不同的图式化构图所形成的资本主义的三种抽象性表达。如果说《资本论》第一卷以生产方式作为一种构成方式,抽象出一个资本主义的图式,那么《资本论》的第二、三卷则分别从流通方式和分配方式为其构图方式来呈现资本主义的抽象本质。同时,当我们将危机理论作为整个《资本论》及其手稿研究中勾连各个范畴的图式化构图方式时,我们又将得到一个利润率不断下降的资本主义的抽象规定。马克思正是借助于多个不同的构图方式,最终让一个被抽象出来的资本主义图式保持了它最大程度的具体性和丰富性。
同时,就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历史性展开的生命体而言,马克思更需要借助于动态图式化的方式来把握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因为构成资本主义图式的诸概念,如商品、货币、资本等在资本主义诞生之前早已存在了,但资本主义的抽象现实却是直到近代以来才真正得以确立,这意味资本主义的诞生并非一种从无到有的创生,而是由始终存在的诸如商品、货币和资本等多个概念之间构图方式的改变而诞生的,马克思这样来表述这一动态构图的创生方式:“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换言之,马克思在此已经发现,不同社会形式中存在的相同范畴将作为构图的要素,其中主导构图方式的要素一旦发生转变,那么整个图式将发生根本变化。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在前资本主义时代,无论是偶尔从事耕作的游牧民族,还是定居耕作者,抑或是已在城市中拥有工业组织和工业化生产的人们,最终都会以某种依赖于土地所有制的方式来生活和生产。在此,土地所有制作为“特殊的以太”和“普照的光”,成为图式化构图方式的基础范畴,构筑了一个被抽象出来的前资本主义的图式。但是当资本的概念逐渐替代土地所有制成为支撑图式化构图的基础范畴之际,即便存在着相同要素,即仍然存在着土地所有制以及地租,存在着工业化生产以及货币流通,整个前资本主义的图式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商品的生产与货币的流通构筑了普遍的生活方式,不断产生剩余价值的资本成为理解一切社会存在的构图方式:“不懂资本便不能懂地租。不懂地租却完全可以懂资本。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
这一动态图式化的抽象法决定了马克思在此对资本主义的叙述方式绝非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表现出来的它们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恰好相反。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由此可见,马克思已经自觉意识到了用经济范畴来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关键不在于这一范畴是否对具体历史现实进行了共相式的抽象,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在现代资本社会内部的结构”。因此,马克思在叙述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架构之时,并不一定要按照历史的发展顺序来决定研究的逻辑起点,而需要找寻一个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发挥绝对支配性作用的经济范畴,它绝非最早出现在历史语境之中,却可能是构筑资本主义图式的主导性构图要素。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最终选择了“商品”这一范畴作为思考的起点,其中就蕴含着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运行逻辑的全部理解。商品概念以自身为主导,与劳动的二重化、价值的二重化等经济范畴共同构筑了一个以剥削为主线的资本主义构图。以商品为主导的图式化抽象所勾勒的资本主义的本质规定及其演化过程,并非仅仅呈现出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体系,而是呈现了一个包含特定阶级立场、隐含全部革命性和批判性力量的哲学。
五、余论
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之所以能够发生根本的变革,关键在于他的研究对象始终是不包括“自然史”的“人类史”。因此,尽管马克思自觉阐发了自身的方法论原则,但其对方法论的阐发却总是不得不与其所讨论的对象的生成(图式化构图)融为一体。因此,这一方法论的阐释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认识论,而带有了强烈的存在论色彩。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有以存在论的方式来把握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才能从根本上破除由于认识论中主客体二元对立所带来的诸多认识论疑难。这一疑难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但其本质上却隐含着这样一对矛盾,即在对人类史的认识当中如何处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拥有自由意志的人自身构筑了一个“好像”具有先验结构、因此带有一定必然性趋向的社会历史进程,但是如果我们以一种考察客观必然规律的认识论模式来理解这一“好像”的先验结构,最终得到的将是一个“非人”的社会历史。因此,如何保持人的自由意志对于这一必然性结构的不断重构,就成为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独特贡献。在黑格尔那里,自由与必然之间的矛盾,被消解在历史辩证法的演进过程当中。知性的认识论变成了绝对精神自我演进的一个必要环节,并借助于自我意识的形成——即将自身作为认识对象的反思能力——过渡到对人类社会的关照。换言之,只有通过存在论的方式,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认识论的问题。但是由于绝对精神作为贯穿始终的理念预先设定了整个过程的演进,最终让存在论的这一表述不是“好像”一个先验的结构,而是直接就成了一个先验的结构。在此,人类社会历史现实被纳入绝对精神所预设的理性框架当中,失去其固有的生命力。因此,黑格尔对于认识论问题的消解是以牺牲人类社会历史现实的自发性为代价的。虽然黑格尔是第一个强调“现实”的哲学家,但由于其思辨体系的限制,这一“现实”最终也只能在理性的逻辑中获得自身合法性的证明。正因如此,黑格尔的思辨哲学最终与国民经济学,亦即带有实证化的科学主义并置共存。其结果则是在面对人的自由问题时,只能或者将人类社会视为偶然事件的堆砌,或者不遗余力地凸显人类社会内在的“科学性”,如此一来,前者所凸显的不是人的自由,而是一种非理性的任性,而后者则让人的自由不得不匍匐在自己为自己设定的必然之下,得不到伸展。两种路径在理论上或者表现为一种非理性的哲学表达(例如后现代主义的哲学思潮),或者表现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科学”(Science或者Wissenschaft)体系。
马克思的哲学无法被归入这两种路径当中,就其根本而言,它是一种试图用改变世界的理论旨归来解释世界的哲学。它所关心的问题从来都不仅仅是单纯的对既存世界的认识,而更多的是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实现对既存世界的改造和革命。这决定了马克思哲学的方法论不可能仅仅服务于如何准确把握既存的世界,因此,这一方法论具有绝对的“非科学性”。严格说来,逻辑地、准确地再现既存世界,从而实现逻辑与历史的完美统一,只是这一方法论的权宜之计。正如上文已经指出的那样,马克思的叙述方式是构筑出一个“好像”先验的结构,而这一结构的形成却是依赖于一种动态的图式化构图的抽象法,在这一抽象当中,每一个参与构图的概念范畴都具有改变这一图式的关键性意义。通过对这种动态图式的抽象法的运用,马克思独特的哲学属性才得以充分彰显。在此不得不重申的是,正是在马克思这一独特的哲学中,认识论问题彻底失去其独立的理论问题域,有关于它的全部研究只能在一种哲学存在论的视域里才能得到完全的理解。
(注释略)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