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实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实质

[中图分类号] F32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3)04-0025-04

2023年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在随后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一重大命题。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并指出:“我国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 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我国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条道路已展现出其独特气质和优势。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历史任务的现实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才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遵循城乡发展规律的乡村振兴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按规律办事。” 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伴随着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乡村总体规模或数量、乡村居民人口数量或比例逐渐减少。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注意把握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保护、利用和激活乡村功能和价值,很容易出现乡村衰落,进而影响现代化的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世界各国现代化历史看,有的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农业和农村发展跟不上,农产品供应不足,不能有效吸纳农村劳动力,大量失业农民涌向城市贫民窟,乡村和乡村经济走向凋敝,工业化和城镇化走入困境,甚至造成社会动荡,最终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决心、有能力、有基础解决制约城镇化的深层次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时,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走出一条尊重城乡发展规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国拥有近十四亿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共存,这也是客观规律。” 即使将来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4亿多人口。如果忽视这4亿多人和他们所在的乡村的现代化,就会出现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仅违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最终会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总进程。我们要遵循城乡发展规律,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使广大乡村、广大农民跟城市、城市居民一道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在以工业化为背景的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的蜕变和重生难以避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世界各国看,在现代化过程中,乡村必然要经历一场痛苦的蜕变和重生。” 从总体上来看,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向城镇,农村很容易出现产业凋敝和人口空心化。从乡村自身来看,由于发展的不平衡,乡村自身也很容易出现分化,一些发展较好的村庄会聚集更多的人口和资源,那些自然条件不好、发展落后的村庄数量会减少,有的甚至会消失。这些都是乡村发展演进过程中的客观事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要抓住乡村产业振兴这个关键,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不断发展、融合,以产业吸引人、留住人,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振兴。

乡村发展有根本的共同的规律性,也有具体的差异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杜绝简单粗暴,不搞一刀切。在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指导下,各地要根据具体实际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编制村庄规划,不能简单照搬城镇规划和其他地方的规划,更不能搞一个模子套到底。“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村制宜,精准施策,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符合中国国情农情的乡村振兴道路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人多地少矛盾在我国十分突出。在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提下,人均耕地约1.3亩;即使按6口之家的家庭结构,户均耕地也不到10亩,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小规模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的本源性制度,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制度基础上,小农户仍将长期存在。

与此同时,在农村耕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促成的现代化规模化农业也有了较大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长,形成了当前现代农业与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并存的局面。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农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既要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方向,又要照顾到小农户长期存在的现实状况,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也是一条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推动乡村文化兴盛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让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 繁荣兴盛乡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就要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丰富其表现形式,使优秀乡村文化成为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孕育社会美好风尚的重要载体。

坚持并激发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乡村振兴道路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完全可以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件大事办好。”

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最大的政治优势。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坚持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农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基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建立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经济基础和强大内生动力,是促进农村持续发展、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最鲜明的特点,也是最大优势,从根本上保证了乡村振兴道路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本色。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

在现代化进程中,能否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要从根本上改变旧的城乡二元化格局,重塑新型城乡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必须坚持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双轮驱动。一方面,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决破除束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障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另一方面,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安居,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通过制度保障,让进城的农民进得放心,让留在农村的农民留得安心,实现城镇与乡村相得益彰。

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

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在内的全面振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能单纯追求速度。这从根本上要求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顺应农民新期盼,立足国情农情,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要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就要破解乡村振兴人才制约瓶颈,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使更多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扎根乡村、回报乡村,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活力;就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乡村振兴赋予灵魂;就要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就要加强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包括村民委员会以及共青团和其他群众组织在内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凝心聚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有着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特征。这条道路与时代发展紧密相关,与中国国情农情密切相连,有着中国乡村发展和中华传统农耕文明打下的深深烙印,与其他国家的乡村发展道路有共同之处更有本质区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才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才能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逐步变成美好现实。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习近平.论“三农”工作[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

[3]习近平.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J].求是,2022,(7).

(作者简介:彭海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