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共同富裕

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共同富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报告明确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党中央明确把慈善事业上升到国家战略体系层面,意义重大。发展慈善事业是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重要形式,也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增强国家软实力和社会凝聚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治理体系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因此,如何进一步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形成比较完整的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体系,发挥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作用,对凝聚社会共识,实现共同富裕,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必须探索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慈善事业在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慈善制度建设还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山东、江苏、湖北等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有关慈善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广东等省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有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章,这些均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细化的规范。但在慈善事业实践中,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着规制不足或过于概略而实操性不强等现象。如,慈善法第四十五条提出“未按照前款规定将相关文件报民政部门备案的,不享受税收优惠”。目前,慈善信托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仍不明确,这些制度都有待完善。

二是慈善事业发展高位谋划推动力度不足,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存在短板。我国整体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同慈善组织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未形成工作合力等问题,对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缺乏有力支撑。

三是慈善主体力量与社会发展需求不平衡、不匹配。近年来,我国慈善组织总量占社会组织比例有所增长但总体而言仍处于低位,社会组织转换成慈善组织的积极性不高。同时,现有慈善组织中基金会占绝对主体,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慈善组织十分稀缺,社会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等需求无法满足。

四是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不足,社会公众捐赠缺乏动力。在公益慈善领域,公信力是慈善组织募集善款的一张道德名片,是永续发展的重要前提。目前来看,部分慈善组织在“慈善中国”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本组织网站等对组织接收资金捐赠情况、项目实施开展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捐赠人无法了解自己捐赠资金的使用路径。同时,在系列社会舆论事件的影响下,社会群众对慈善组织等戴上了“有色眼镜”,慈善公信力整体水平不容乐观。

五是慈善领域专业人才匮乏,公益慈善事业专业化发展存在瓶颈。随着我国日益重视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慈善行业能否接得住、用得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慈善专业人才的支撑。但目前我国公益慈善领域的人才供给和发展还主要依赖跨领域进入和行业内培训,在人才数量和质量方面难以满足现实需要。2022年度初,教育部明确增设并同时批准浙江工商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开设本科慈善管理专业,这也是我国目前仅有的两所设立慈善专业的高校。

在制度层面上,将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作为推进共同富裕实践机制的几点建议

加快健全慈善法律政策体系。2021年3月,全国人大启动慈善法修订工作,现已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慈善法的修订需要深入研究和认真回应我国慈善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作出符合国情、符合慈善事业发展实际的规范。同时,在修订草案通过实施后,针对慈善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要做好慈善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通过法规制度的引领、激励和约束,真正发挥慈善事业的价值使命。

高位推动慈善事业发展。首先坚持党对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推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其次,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间、部门同慈善组织间信息共享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更好地连接社会慈善资源和精准研判社会群众服务需求,推进慈善提质增效,推动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培育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是现代慈善制度的核心,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主体。一方面,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行政职责,重视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鼓励引导企业家设立慈善基金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社区基金,为基层治理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注重发挥慈善信托的独特优势,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提供可持续资金支持。

着力加强慈善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引导慈善组织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在项目管理、财务运营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慈善业务培训,鼓励慈善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快培养一批能长期参与慈善服务的慈善实务人才、富有管理经验的慈善管理人才和精通现代慈善专业知识的慈善教育研究人才,为慈善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另一方面,积极推动高等院校等加大培养慈善事业专门人才的力度,开设慈善管理专业,研究开设公益慈善事业管理、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公益慈善营销等专业核心课程,为社会输送有专业特长的慈善工作者。

持续强化慈善行业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和物流网络技术,建立国家慈善大数据监管平台,实现一体化高效运作。一方面,创新利用区块链、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实现慈善领域全程跟踪,保障捐赠者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另一方面,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支持社会各界对慈善组织及其活动进行监督,通过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加强监管提高慈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慈善组织形象,增进慈善社会美誉度。

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优秀的慈善文化能够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丰厚的养分和土壤,只有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慈善文化的精神内涵,融合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特征,才能在推进共同富裕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中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之路。因此,各级有关职能部门需要加强慈善文化的宣传引导,畅通志愿服务渠道,引导建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慈善公益理念。

(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