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京津冀地区存在诸多不协同的问题
1.区域间产业合作水平不高,北京特大城市对周边辐射带动能力较差
京津冀地区的区域产业合作虽然起步较早,但区域产业转移和对接协调难度较大,致使区域产业合作进展缓慢。阻碍因素主要体现在:
一是京津冀三地在政治、经济上利益诉求的不一致,对推动产业合作发展的具体诉求和操作路径的认识仍存在差异,影响到区域间的有效合作和协调。
二是区域间发展差距悬殊。2014年河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北京的40%和天津的38%,河北产业布局过度分散,由此导致大量资金、人才、技术等优质资源进一步在京津集聚,对河北的虹吸效应明显,难以形成相互衔接的产业发展链条。产业合作中主要表现为垂直分工,主要利用周边地区的资源环境要素,特别是北京与河北的合作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从属关系,北京对周边地区的扩散和带动作用不足。
三是京津冀地区资源配置行政色彩浓厚,京津冀三地之间市场一体化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难以发挥市场机制在产业协作过程中的调节作用。
四是北京市科技创新资源丰富,但对周边天津和河北技术转移转化落地不足,2014年北京向津冀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对外省市的比例不足5%。
2.区域合作与一体化发展水平不高、体制机制不完善、合作动力不强
第一,虹吸效应明显,扩散和带动作用不足。北京对于周边地区的集聚作用大于扩散作用,北京与河北的合作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从属关系,优势经济要素单向向中心城市集中,保障北京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中心城市扩散带动作用不足。
第二,机制不完善,区域合作推进缓慢。京津冀整体区域合作机制还在探索阶段;已有的具体合作协议的程序繁琐,没有专门的沟通和协调渠道或部门,致使既有的很多协议履行进展较慢,多数达不到预期目标。
第三,地方本位主义严重,区域一体化程度低。区域合作带有地方本位色彩,京津冀各方都热衷于在自身劣势方面与对方展开合作,本位主义使得区域市场和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较低,京津冀区域二元结构非常显著。
第四,政府职能不明晰,市场手段运用不足。国家层面的推动为主,市场化手段较少,地方合作动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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