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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国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2)

3.加快立法进程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加快了立法进程。1979年6月18日至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上,这是一次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会。它以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法律的制定,书写了一段立法传奇。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重宣布:“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以从“1+7”来领会把握。“1”是指宪法,“7”是指在宪法之下主要分为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4.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议题的中央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

第一,《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第三,《决定》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问题。包括: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明确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法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关系。

第四,《决定》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决定》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实践,深刻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形势任务。关于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决定》指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关于执法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决定》指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关于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决定》指出,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这些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2015年4月,《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出版。此书共分8个专题,收入19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

责任编辑:范璧萱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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