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造适配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系统
在“十五五”规划指引下,为了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专业化的现代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未来可以从如下层面入手。
(一)制度与政策层面:夯实顶层设计与政策保障
1.建立稳定的政策预期与长效支持机制
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的发展亟须明确、一贯的政策导向。对于科技创新、算法治理等新规,应在出台前充分征求行业意见,预留合理的过渡与整改期,避免“一刀切”式政策突变引发市场震荡。建议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发布《科技金融促进法》等,以国家层面文件锁定对民企和科技创新的长期支持承诺,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
2.完善金融机构合作监管协调,拉平监管规则与资质体系
建立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协同支持科技创新的监管协调机制,由金融监管总局牵头,联合科技部、财政部、证监会、工信部等部委形成常态化信息联动和政策协同。明确金融机构参与科技金融的业务边界、风险计量与信息披露要求。推动金融行业同业同规则监管,消除信托、券商、基金、银行理财在资质准入、业务范围和操作指引方面的不对称。
3.设计风险共担与激励相容的政策工具,构建国家级风险补偿与再担保体系
科技金融的高风险、长周期特征要求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体系。需要通过政策设计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提升服务动力。
风险补偿、共担机制:政府出资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如浙江“4321”模式: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按4:3:2:1分担风险),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按比例补偿。此外,还可以考虑设立“国家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纳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创新业务支持范围。由财政性资金承担“劣后+引导”功能,撬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形成“财政兜底-金融配套-市场跟进”的风险共担机制。
税收与财政激励:对投资早期科技企业的VC/PE给予所得税减免(如美国《天使投资法案》对符合条件的投资给予50%税收抵免);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以上。
货币政策创新:央行提供专项再贷款(如支小再贷款向科技中小企业倾斜),引导银行降低科技企业贷款利率。
(二)丰富科技金融供给业态,推动投融资均衡,建设多层次、差异化的融资供给与投资退出体系
一是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适配科创企业差异化需求。资本市场也需要通过丰富金融工具与服务,强化全产业链条支撑。“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推进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未来还要持续发展科创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等产品,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供应链金融,同时推动衍生品市场发展,允许更多适格主体运用衍生品管理创新风险。
二是继续深化板块分层改革。在科创板改革基础上设置科创成长层,为技术突破大、研发投入大但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提供长期资本支持。后续还应推进创业板改革,定制契合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企业的上市标准;同时推动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健全新三板差异化制度,畅通三、四板对接机制,形成递进式培育链条。
三是优化融资配套机制。继续深化注册制改革,为科技领军企业在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便利,创新科技企业估值定价体系。此外,推动转板机制常态化,构建“新三板-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的企业培育路径,适配科创企业从初创到成熟的全周期融资需求。
四是要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规划提出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政策层面倡导“长钱长投”,加大社保、保险等长期资本入市规模。壮大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队伍。
五是扩大对外开放引入外资。证监会推出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方案,增强制度对境外中长期资金的吸引力,加快外资布局中国市场步伐。
六是要推进股权资产的市场化退出与再循环。退出机制不畅始终是我国科技金融体系的关键堵点。应推动受益权证等股权资产在证券交易所或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转让,探索标准化、登记化的信托份额流通机制;完善S基金相关政策,鼓励其承接信托项目受益权,形成“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拓宽权益性资产退出通道,吸引保险资金和母基金等长期资本参与。
(三)引入多元资金活水,提升主体能力与专业服务
针对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受限、产品工具不匹配等问题,推动银行、信托、创投、基金等多元资本协同。可建立国家新兴产业投资协同平台,定期发布重点项目清单和技术攻关需求,推动国有基金、民营资本共同参与,形成“政府引导+社会跟进”的投资组合模式。地方层面可探索政府基金“劣后出资+信用增级”,引导民资VC进入早期科技项目,既能撬动社会资本,又避免国资“挤出效应”。
1.打造科技金融专业化体系,培育复合型人才与专业智库支撑体系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专属部门,加强与科技主管部门信息对接,获取科技企业认定名单、项目立项与扶持方向,精准开展投贷联动。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懂科技的银行家”,建立科技金融专家库,引入外部顾问参与项目评审,提升科技项目评估与风险定价能力。
此外,应推动金融机构建立“科技+金融+法律+会计”复合型团队,通过内部培训与外部专家合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科技部建立“科技金融智库联盟”,为银行、信托等机构提供项目评估、政策研究与技术咨询服务,增强科技金融体系的知识支撑与风险防控能力。
2.完善差异化考核与容错激励机制
优化国有金融机构考核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承担适度创新风险,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政策环境。当前绩效考核偏重短期收益,易导致机构“求稳避险”。应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将创新项目的成长性、产业带动性、长期收益作为核心指标。此外,商业银行内部也应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升业务响应速度。实施差异化监管考核,消除一线员工“怕贷错”的顾虑,转向“怕错过”的积极心态。
对试点机构在探索性业务中出现的非主观性失误,应建立备案整改与免责机制;对支持早期硬科技项目成效突出的机构与团队,应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形成“容错+激励”并重的正向机制。
3.转变投资逻辑,聚焦“人”的价值挖掘
规划提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推动科技金融从传统偏重固定资产等“物”的投资,转向重视人力资本的创新价值。针对传统金融难以评估创造力、技术潜力等无形资产的问题,科技金融体系可构建适配“人的价值”的评估与服务机制。例如通过“创新积分制”对接信贷政策,设立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等,支持科研人员将实验室成果推向产业,打通科研到产业的转化通道。
(四)构建“科技-金融”数据共享与评估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共享与数据支撑,培育专业化中介服务体系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除了建立金融机构间信息共享和风控协作机制,以降低交易成本外,还亟需构建科技企业的“数字画像”体系。
科技属性评价平台:整合专利、论文、研发团队、行业排名等非财务数据,利用人工智能(AI算法)等各类方法评估技术先进性、市场转化潜力(如深圳“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系统”)。
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整合市场监管、征信、统计、税务、社保、知识产权等部门数据资源。建立全国性科创信息共享与风控平台和科技型企业数据库。通过共享企业研发支出、知识产权、财政奖补等数据,提供企业全维度信用信息(参考上海“信易贷”平台),帮助金融机构精准识别科创企业,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投融资匹配效率。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动态评估标准(考虑技术生命周期、剩余有效期、行业应用场景),培育专业评估机构和技术尽调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如深圳“知识产权ABS”)。通过懂科技、懂金融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可行性、专利有效性、团队能力等专业评估(如培育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事务所的技术尽调服务)。
专业化中介服务体系:金融生态嵌入科技创新的整体生态,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龙头形成联动:如“产学研金”合作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技术转移中心与VC/PE对接(如MIT的技术授权办公室OTL),推动科研成果快速商业化。金融科技平台,利用区块链实现知识产权确权与流转(如蚂蚁链“鹊凿”平台),用大数据优化供应链金融(如联易融为科技产业链提供应收账款融资)。
(五)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网络
优化国有资本运营机制与治理模式:借鉴新加坡淡马锡模式,推动国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化、市场化运营。政府应明确战略目标与监管边界,授予基金管理团队充分投资自主权,实行5—10年任期考核和外部监督委员会机制,确保投资行为长期化、市场化、专业化。对于积极参与硬科技投资、推动产业突破的团队,应通过递延奖金、股权激励等方式提升长期动力。
产业资本赋能。鼓励龙头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CVC)(如华为哈勃、小米产投),围绕产业链布局早期项目,对外部初创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同时为被投企业提供应用场景。
打造区域创新集群。依托国家实验室、高新区等载体,打造“科研-孵化-融资”一体化空间(如北京中关村),促进资本与技术的地理集聚与化学反应。
完善区域配套服务体系。鼓励各地区探索构建综合服务模式,如河南通过省级创新联合体衔接科研与产业,设立天使投资母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通过技术匹配与“先试用后转化”机制,解决科技成果定价流转难题。
未来展望:迈向长期化、生态化的科技金融格局
展望未来,“十五五”期间将成为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重要节点,政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格局将逐步完善。“十五五”规划将通过长期化资本供给与生态化协同网络,推动科技金融从“工具性支持”转向“战略性赋能”,聚焦“耐心资本”与全周期覆盖,解决科技创新的“期限错配”;强调多元主体共生与要素整合,破解“金融资源错配”。通过制度创新、部门协调与市场联动,科技金融体系将向长期资本化、生态协同化、耐心资本化方向发展,最终实现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的高效循环,为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提供坚实的金融底座!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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