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文化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称。中义上,它应该是精神文化的综合,包括了精神文化本身及其制度和组织等。在狭义上,文化特指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历史、民俗等人文领域的全部知识、经验、技艺及其理论与方法。今天我所讲的,主要是狭义文化的安全问题。从国家学原理来说,它属于国家主权的一个部分;从应用层面讲,它属于国家文化安全问题。
现在,我国国家文化安全形势怎样?我的基本判断是良好。没有文化的安全,就没有国家制度的安全,就没有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存在与运转。60年来,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社会主义文化得到了良好的生长、发育、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崛起是通过文化的发展和崛起来具体体现的。但是,今天的中国面对着全球化的冲击,我们整个国家都裸露在世界面前,世界各种思想、文化都在全方位地和我们的思想、文化发生交流,有的融合,有的则产生冲突。因此,我们的文化虽然基本安全,但为了长治久安、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而应追求国家文化更加安全。
按照一般原理,文化安全须建筑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安全基础之上。因为文化是对经济和社会的一种反映。它的存在和发展受到社会物质生产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制约。文化反过来也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起到或积极的、或消极的、或正面的、或负面的作用。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要进一步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就必须首先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华民族文化的主体性。这是因为一旦社会秩序、社会制度受到破坏、否定、干扰,我们的文化就不可能安全。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只能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实现。文化理论很多,但我们只能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地、客观地认识文化,而不是就文化谈文化。否则,我们会迷失文化发展的方向,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起到不良的作用。芜杂的文化观、模糊的文化观、为文化而文化的文化观,只会负面影响文化的健康发展。第三,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懂得没有社会的发展就没有文化的发展、没有文化发展就没有文化自身的安全的道理。比如,我们正在进行的文化遗产保护,其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作抢救、保护、传承、创新、开发和利用六大内容相结合的动态保护,目的是为了发展现实的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只有在活态使用中不断实现文化的更新、提升,才能实现文化的安全,而那些没价值的文化则会自然消失和被淘汰。我们只有树立这种发展观,在发展整个国家事业中发展文化、创新文化,才能不断实现文化形式和内容的更新、丰富、完善,以实现文化的安全。闭关自守、抱残守缺、虚无主义、为保护而保护,都不能使文化获得安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