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

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


    随着春耕季节的到来,本年度农村生产已进入更紧张的阶段了。几年以来,我们领导农业生产是有很大成绩的,但同时也存在不少严重的毛病。最近各级领导机关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斗争中揭露出来的材料,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为做好今年的农业生产工作,必须针对目前在工作上所存在的毛病,首先解决以行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按照中央指示切实将生产任务当做当前农村中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反对工作上的平均主义和分散主义。
  第二、按照中央指示“从小农经济的生产现状出发”改进对农业生产运动的领导方法,使之符合于现在农村经济的现实状况,反对工作上的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
  革命胜利,建设开始,发展生产成了全体人民所最迫切的要求,也就应当成为党政机关的工作中心。工作上离开生产,就会在政治上脱离群众。“你们有许多中心,我们只有一个生产中心,你们吃公粮,我们吃私粮,不生产吃什么,”这是江南农民对于某些工作人员在忽视生产这一个中心工作问题上所做的批评,这个批评反映了农民真正的心理,即他们要求我们实现一个利于开发展生产的政简民勤的政策,反对工作繁乱而使群众疲于应付的官僚主义。可是有许多地方、许多工作部门和干部,对群众的这一要求熟视无睹,依然是各自强调部门工作,“命令纷纷下”,影响生产,因而招致群众不满。
  现在中共中央发布指示:春耕时期在乡村须以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在农忙季节应停止一切妨碍生产的会议和训练,其他各项有碍生产的工作应加以减少、推迟或取消,其不能取消或推迟者必须结合生产来进行。这是完全符合农民要求的。哪一个领导机关不按照这一个指示去安排工作,它将被认为是不称职的,一定是有官僚主义者在那里作怪;哪一个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只片面强调自己所主持的别一种工作,想以别一种工作压倒生产工作,他将被认为是不顾全局的,缺乏群众观念的,如果他是共产党员,他的党性就是不纯的,将被当作一个官僚主义者受到人民的批评和反对。
  单单重视农业生产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改进领导农业生产的方法。目前在领导农业生产中存在着最突出的毛病,就是主观主义。这种主观主义的具体表现就是:领导生产而与生产者脱节,领导农业生产而忽视小农经济的现实状况和特点。其结果就落得费力不讨好,把许多好事办成坏事,并影响了党与农民群众的正常关系。
  在土地改革完成之后,我们依靠以进行农业生产的队伍是什么情况呢?显然地,主要是由约一万万户小生产小私有的个体农民所组成的。互助组还只地建立在农民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的互助的劳动组织,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所包括的农户不过占总农户的千分之二,国营农场(包括非机耕的省县农场在内)的耕地面积也不足总耕地面积的千分之三。至于富农经济无论在老解放区和晚解放区所占的比重都是很小的。这就是目前农村经济构成的基本情况。
  这个由小私有的个体农民所组成的生产队伍所耕的土地是私有的、分散的,所用的农具还是古老的木犁、水车,靠人力、畜力耕耘,靠人工肥料,而不是靠机器耕耘、机器灌溉和化学肥料。因此他们在生产中就表现出较多的保守性和患得患失心理。他们对于生产上任何一种新的改革,一定要经过反复计算比较,确知其有得无失,有利无害时才能接受。他们深知自己的经济条件,万一有失,就要影响他们一年的生活,甚至两三年还翻不过身来。当然由于他们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有极大的信任,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和农村文化的发展,这种保守心理是会要逐步改变的,但绝不能快到如某些同志所希望的,在一个早上就完全改变过来。这就是说,发挥一万万户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在我们现在发展农业生产的事业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
  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指出:解放后农民对于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可避免的。应该充分了解农民这种小私有者的特点,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折农民这种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显然,我们的同志如果对于这一点不加以严重的和认真的注意,我们就不能够很好开展农业生产的运动,我们就要犯很大的错误。
  根据小农经济大量存在的基本情况,我们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在领导农业生产运动的时候,必须努力避免片面性,而善于做好以行几项工作。
  第一,根据这种情况可以明白,我们不能长期停留在这种小农经济的基础上面,因为它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不断增长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要求,我们必须随着国家工业化的过程,把农业集体化当作农村中主要的建设任务,必须按中央指示,领导农民积极而又稳步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制度。对于正在开展中的互助合作运动,必须推动它向前发展,对于那些不热心于小农经济改造工作的自流论者,必须加以反对。
  但是当我们向互助合作道路上前进时,切不要忘记前进的出发点乃是小农经济,工作对象是小私有者。而对于这种小私有者个体农民说来最关紧要的问题,是他们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和发展的问题。如果在组织互助组合作社时,对他们采取强迫态度,侵犯了个体农民的利益,就会使他们离开互助合作组织。没有一个农民会相信当前强迫他们和侵犯他们利益的互助组合作社,可以在未来满足他们利益的。如果像某些地方盲目地扩大社会主义成分,将农民的私有生产资料变相地无偿归公,无限制扩大公积金,取消或不合理地减少对上地和牲畜的报酬,盲目地从各方面向私有制发动攻击,必然会吓退农民,使互助组合作社自身垮台。
  只有用事实来向双民证明,已经举办起来的互助组成合作社,生产确实是增长的,人人能得到比以前较多的利益,个人的收益确实有所增加,农民才会喜欢这些互助合作组织,推动这些组织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反之,如果互助组和合作社有无人负责的浪费破坏现象,生产降低,或者生产多而分红少,不能得利,反而负债,就公使已参加者失望动摇或要求退出,未参加者望而却步。因此,想把互助合作办好,就必须坚决执行保护个体农民利益的政策,必须谨防各种冒进倾向的发生。
  第二,既然小农经济是私有的,极端分散的,因而在农业生产方面会产生一定的盲目性和自发倾向,给国民经济各部门平衡发展的要求以不利影响,这也是可以预料的,因此,将小农经济逐渐引到计划经济轨道上来,就成为今后必须努力解决的一个任务。
  但是切不要把将来必须努力达到的目标当作今天业已实现了的事物。约一万万户的个体农民,是各自按其自己的利害观点与经济条件,去计算盈亏,安排生产的,这种情况就决定了要求小农经济完全按照国家计划来生产是不可能的。国家农林机关根据自己的调查资料提出一个发展生产的控制数字,是必要的,向农民发出一般增产号召也是必要的,根据农民自己的愿意与各个互助组合作社的具体条件,动员各村各组各社农民订出一年大体的增产计划也是可以的,但这不能像管理国营农场与国营工厂那样的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服从性,更不可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计划而强制执行。个体农民是小商品生产者,他们的生产是受价值法则支配的。国家机关要引导他们纳入计划经济轨道上来,主要要通过合理的价格政策以及必要的可行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去指导农业生产,求得在一定程度内与工业发展相适应,达到保证国民经济平衡发展,这是在农业集体化未全盘实现以前,国家指挥农林生产的主要办法。有些同志不了解这一点,把计划看做万能的东西,把自己的农林生产控制数字看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计划,要农民按照我们的计划办事,因而产生极其严重的强迫命令,违法乱纪和侵犯农民所有制的情形。这些同志把明天可行的办法提前在今天实行,把应用于国营农场的办法用之于个体农民,显然是错误的。
  第三,我们现有农业生产的技术条件是落后的,改进农业技术的工作必须注意加强,轻视和忽视这方面的工作当然是错误的。但在执行这一任务时,必须照顾到我们今天的具体情况,照顾到小农经济的条件,群众文化水平、地区差别,气候差别等等条件的限制,不可以忽视这些条件而任意办事。有些地方盲目提倡打井,打了好多“看井”;推广新式步犁,卖出了好多“挂犁”;提倡密植,出现了“明密暗宽”,“前播后拔”,提倡封山育林,弄的农民连烧柴都无处砍;提倡棉田除杂,出现了强拔棉苗的苍山县事件等等,这些都是领导农林业生产中主观主义错误的表现。他们把小私有经济和国营经济,把个体农民和集体农民,把农民和工人看作无多大区别的对象,对于农民怕损失而不敢冒险尝试的心理采取熟视无睹的态度,因而强迫命令,造成国家和农民的损失。他们也把今天农业经济的地域差别性当作无关紧要的事情,在技术改进上,不是因地制宜,发挥农民与地方干部的积极性,而企图订一个技术改进计划,普遍推行,这就必然要引起群众的不满和反对,并在执行中出现许多笑话和极不好的结果。
  今后为要避免错误,就应当改变这种做法,注意把各地群众中固有的和新创造的增产经验总结起来,就地取材,就地推广。那种为本地所无,但行之于本地能有好处的科学方法,应该首先由政府农事试验进行试验,试验成功了,再吸引群众参观,俟群众亲身看到这种先进科学方法的好处,并且愿接接受这种先进方法时,再去逐步推广。
  最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高涨,和端正执行党与人民政府的各种社会政策经济政策是有密切联系的。如果中央规定的保护农民所有制的政策,相对固定的负担政策,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允许交易自由的政策,逐步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额的价格政策,以及奖励劳动模范、发展互助合作政策,这几个基本政策都能为干部所正确掌握,为群众所清楚体会,它就会变成伟大的物质力量,而加速农业生产的发展。所以说,正确贯彻党的各种政策应当作为每一个农村工作同志的首要任务,对于这种任务如果不认真加以研究和执行,就将是一种不可允许的错误,必须加以纠正。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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