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民主、法制*(节选)

理想、民主、法制*(节选)


  一、关于党的最高理想
  任何个人的行动总是受一定思想支配的,这是人和动物的一个根本区别。
  决议说,“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个最高理想都是我们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
  怎样看待这个最高理想?
  作为社会制度,马克思是把共产主义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的,即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即使他说的那个初级阶段,也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已经相当高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我们还没有达到那个程度。正如决议说的,“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它的含意是很清楚的。
  那末,我们现在讲最高理想,是不是像有人说的,是唱高调,是说大话、空话呢?不是。恰恰相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这都是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问题。为什么?
  共产主义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同时又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人类社会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概括起来,就是认识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自觉地走历史必然要走的道路。所谓正确,就是符合客观规律;所谓错误,就是不符合客观规律。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还是如此。按照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为实现最高理想而奋斗,这怎么是唱高调,是说大话、空话!
  当然,路是一步一步走的。达到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拿中国革命讲,我们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们的中心任务是社会主义建设。每一阶段,不同时期的政策又有变化,比如我们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政策就不同于十年内战时期的政策。无论搞革命,还是搞建设,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从当时的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在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下制定的,目的都是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历史一步一步地推向共产主义这个最终目标。决议指出,现在“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也就是为党的最高理想而奋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们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经阶段。
  至于讲共产主义理想,马、恩早就讲了,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这就决定了我们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党章规定的。一个共产党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不是这样,这不仅是衡量是不是树立了共产主义世界观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是不是忠实履行自己的入党誓言,够不够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怎么是唱高调,是说大话、空话!
  总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共产主义理想都是我们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丢掉了这个最高理想,也就会失掉这种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就有可能发生种种迷失方向的危险。难道这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吗?
    *  这是彭真同志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联组会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