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我们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形成了一系列基本经济政策,主要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在狠抓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稳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政策;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对农业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政策,等等。这些基本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好的经济效果,受到了亿万农民的欢迎,必须长期保持稳定,并根据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加以完善,把改革引向深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是按照七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通知》的要求,继续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同时,还要继续改革农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疏通流通渠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我国农民在党领导下的伟大创造。它把家庭承包这种经营方式引入集体经济,形成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经营体制,在统分结合的形式、内容和程度上,有着很大的灵活性,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能容纳不同程度的生产力水平,对农业生产起了和正在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这绝不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一定要作为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加以完善。对这一点,不应有任何的犹豫和动摇。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已经十年了,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挥。随着生产的发展,承包农户在采用新技术方面,在生产和流通的某些环节上,越来越感到有些事情由一家一户去办办不了、办不好或者办起来也不合算。据一些地方的调查,家庭经营普遍存在着机耕难、浇水难、防治病虫害难、购买生产资料难、打井办电难、销售农副产品难等“几大难”。例如植保,需要的农药、器械种类很多,有的是治虫的,有的是除草的,有的用喷雾器,有的用喷粉器,家家都置办一套,很不合算;尤其是治虫,需要协调联动,单家独户很难做好。这些事情,如果统起来办,既可少花钱,又能迅速有效。所以农民一方面要求稳定家庭承包,一方面又要求发挥集体统一经营的作用,搞好各项服务。单家独户经济实力单薄,全靠纯商业性的服务,农民负担不起,因而完善双层经营,首先解决好社区内的服务,乃是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
  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并不是什么新提法,这种体制,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确立起来的。早在一九八二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就指出:“联产承包制的运用,可以恰当地协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并使集体统一经营和劳动者自主经营两个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针对当时一些地方忽视统一经营职能的情况,明确指出:“家庭承包是党的长期政策,决不可背离群众要求,随意改变。可是,有些地方没有把一家一户办不好或不好办的事认真抓起来,群众是不满意的。应当坚持统分结合,切实做好技术服务、经营服务和必要的管理工作。”各地的实践早已证明,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注意发挥统一经营的作用,集体财产有人管,生产服务有人搞,集体资源开发有人抓,农业基本建设有人组织,各种利益关系有人协调,不仅不会影响家庭经营,而且给家庭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并促使全体农户共同发展。否则,不仅集体经济难发展,家庭经营也会遇到很多困难,活力难以进一步发挥。总之,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应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忽视哪个层次的作用,都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不同要求,因地制宜地妥善处理好统分关系,逐步充实双层经营的内容,使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健全起来。
  在完善双层经营的过程中,要向农民进一步讲清楚:家庭承包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都是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经营层次,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家庭承包经营不是“分田单干”,统一经营也不是改变土地的家庭承包关系,再“归大堆”、吃“大锅饭”。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本身就包括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两个方面,既要稳定和完善土地等承包关系,又要充分发挥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为家庭经营提供必要的服务。
  深化农村改革,要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已成为当前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迫切任务。社会化服务体系有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态度。现在农户一般是小而全式的生产,对服务的要求多样而零碎,村合作经济组织首先要努力搞好内部服务,先在耕播、供种、排灌、植保、防疫等方面,尽可能及时地为农民排忧解难;自己办不到的,要积极与乡的或其他服务组织联系,把它们的服务引入到农户中来。目前许多乡、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工作薄弱,固然有集体经济实力不强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重视不够,组织涣散,无人筹划。比如管理排灌设施,安排浇地顺序,协调有机(畜)户为无机(畜)户耕种,组织植保、防疫、代购代销等,这些都不一定要花多少钱,只要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就能办到。这些工作做好了,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实力也会逐步增强起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就会要求发展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加广泛的服务,发展各种形式的跨村、跨乡、跨县的服务组织,要求政府的经济技术部门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这样,也可形成更大的规模效益。这些方面的服务,都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都要在为农业的服务中,发挥各自的作用。江苏提出发展社会化服务,要先建好村一级,强化乡一级,再加强县一级的指导,其他地区也有不少好的经验。总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单项服务到系列化服务的发展过程,一定要从实际需要出发,考虑到农户的负担能力,扎实地逐步地推进。这次大家在山东参观的一些典型和会上介绍的经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大都是这样走过来的。根据他们的实践,这一工作做好了,可以有力地促进各种和平要素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优化组合,形成新的生产力;可以大大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增强对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两个风险的抵御能力;政府也可以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农业生产加强宏观指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帮助和引导各种服务组织,使他们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协调发展,显示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各类服务组织都应坚持服务宗旨,服务工作要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绝不能借服务之名坑农、卡农。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增强服务功能,促进共同富裕,需要逐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目前农村还有不少地方集体没有什么实力,公共事业无钱办,生产服务搞不好,难以满足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共同致富的要求。基层组织在群众中也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既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不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和基层政权的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可以从发展社会化服务中积累资金,逐步发展服务项目;可以利用当地的资源,搞开发性生产;也可以发展多种经营,兴办集体企业,依靠生产的发展和自身的积累逐步壮大。总之,应从各地实际出发,不可急于求成,更不能平调农户的财产。当前要重点帮助贫困村解决起步问题。各级政府应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以必要的扶持,使之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在集体经济内部一定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让群众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某些干部乱支滥用。发展集体经济,任重道远,既要方向明确,又要注意政策,既要态度积极,又要步子稳妥。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自然条件和生产力状况差异很大,联产承包的形式和统分结合的程度不会完全相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途径也应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办事,只能“唯实”,不能搞主观主义。要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采用恰当做法,允许多种形式并存,不能强求划一。
    * 这是宋平同志在全国农村经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的一部分。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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