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最后十年(6)

核心提示:以前我们对清政府的新政多是简单否定,认为清政府新政所为,无非是在拉拢立宪派对抗革命党,搞假立宪。任何政权都不会坐以待毙,它在危机的情况下一定要谋求应对,这是一种政治本能。就这点讲,政治上的自救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危机时自救所采取的行动是冥顽不化的负隅顽抗,还是具有一定历史进步性的应对。

清朝的最后十年是成也新政,败也新政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改革从来都是有风险的,特别是政治改革尤其有风险。关于改革有很多著名的说法,鲁迅说:一帮人住在一个没有窗户的铁屋里,很黑,有些人主张我们是不是应该开开窗户,通通气,大家都反对,因为已经习惯了,开什么窗户。这时候主张开窗户的人不干了,于是说不开窗户那就干脆把屋顶给掀了吧,起初反对开窗户的人说:那行,开窗户吧。就是说矫枉必须过正,这是鲁迅基于中国惰性前提下讲改革的名言。

法国近代著名史学家托克维尔在讲到法国大革命时,就改革和革命的关系讲到: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他开始改革的时候。人们耐心忍受那些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习惯了,但一旦有人出主意说应该消除这些苦难,就像鲁迅讲的应该开窗户了,人们就变得无法忍受了。改革不只是推倒了阻碍大革命的重重障碍,同时也向人民表明了怎样才能动手进行革命,因而改革为大革命做了准备,改革往往会导致革命。

就是说,社会改革的心理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有惰性,所以鲁迅讲了矫枉必须过正,才能解决一些问题;另一方面改革一旦付诸行动,欲望就会加速强化,而且还会逐渐失去耐心,急于求成的一面就会出现,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社会现象。

现在我们用这些思路反过来思考晚清的改革。清政府也可以说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对于风雨飘摇的清王朝来说新政已经发动了,就不可能终止,关键就在于能否有效地控制因为新政而兴起的新的社会力量,有没有始终把握住改革的主动权,这一点决定了清政府的存亡。也就是说,对于清政府来说新政是把双刃剑。

第一,清政府顺应潮流推行新政。

1905年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人们直接要求政治改革,要求改变君主专制,实行君主立宪,因而出现了“立宪运动”。清政府起初并没有料到有这个必然的趋势,此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立宪运动”发生于1904年、1905年,日俄在中国东北发生战争,这场战争的结果是日本击败了俄国。中国人从日本打败俄国的事实得出两点结论:第一,日本是黄种人,亚洲的日本人打败了欧洲的白种人——俄国人,这就证明了西方人长期说的黄种人是二等民族是没有根据的,由此而提升了我们国民的自信心;第二,日本是君主立宪国家,俄国是专制国家。日本打败俄国就证明:中国走君主立宪的道路才有希望。在这样的影响下,国内要求实现立宪的呼声越来越高。清政府被迫派五大臣到国外考察东西方立宪,1905年9月1日清政府发布上谕,决定要仿照实行宪政,但是又认为条件不具备,因而要预先预备,所以叫预备立宪。预备立宪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说要进行改革官制、制订法律、发展教育、清理财务、设立巡警等一系列的准备。至于什么时候实行立宪,还要看准备情况怎么样,按今天话说就是小步前进留有余地。立宪虽然遥遥无期,但是立宪毕竟启动了。

责任编辑:陈航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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