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煤销集团煤检站工作人员《员工手册》(下称《手册》)的说明,目前煤票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2007年8月22日,山西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
按使用的方法共划分为11种,包括系统内上站煤调运单、系统外上站煤调运单等。每辆运煤货车一般持上述11种中的某一种。一位业内人士对此的评价是:“如此庞杂,完全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主要目的就是收钱。”
与此同时,近年各产煤省新增设立的煤卡也逐渐成为地方政府控制煤炭资源及增加税收的工具。
煤卡与煤票作用相似,等于煤炭的出生证或身份证,其中储存着从煤矿拉出后一直到最终端的用户的所有信息。目前在煤卡的管理上已经实现电子化办公,只要一插卡,就可了解这车煤是从哪个煤矿出来的,到哪个洗煤厂洗的,然后销往哪里。
据介绍,目前煤卡也是各省分别制定、发售,用于运煤货车在本省的通行,价格均不统一。山西煤卡价格为100元/张、陕西为50元/张、内蒙古则是300~400元/张,这也直接增加了运输公司的成本。
中间成本沉重
由此,一条由煤票和煤卡整合煤炭资源,再由煤检站负责落实、核验的煤检链条贯穿了整个煤炭运输(尤其是汽运)的中间环节。因此,对于一手发行煤票、一手设立煤检站的山西煤销集团来说,整个汽运及销售环节已尽在掌握之中。然而,这种垄断也大大增加了煤炭运输的中间成本。
今年6月,山西煤销集团专门就如何正确使用煤票、煤卡开了一次以“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联合竞争、预防主体分散销售,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主题的会议。山西省政府在2005年的94次常务会议上赋予改制后的山西煤销集团“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联合竞争”的职能。后者也从此自我定位为山西地方煤炭的“总代理商”和“总经销商”。自此之后,山西煤销集团每年都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延续其收费政策的报告,然后向省物价局递交申请。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联合竞争,即煤销集团用煤票和煤检站将本省大部分的煤炭资源控制住,以便进行统一销售,从而“预防主体分散销售,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这也意味着,煤炭买卖双方不能自己签订合同,必须通过山西煤销集团作为强制中间方来签订,而后者会从中调高价格。例如,如果煤销集团与煤矿签订每吨100元的价格,转手给购煤的电厂、水泥厂等就会调高到每吨150元。
资料显示,山西煤销集团2010年完成销售收入1158亿元,为山西省上缴利税100亿元,在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列第85位,并入选世界著名品牌500强。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本报,山西煤销集团能取得如此高销售收入的主要原因,除了五家大型国有煤矿,民营主体整合矿和单独保留矿的所有煤炭销售几乎都归该集团负责。
山西省每年煤炭产量共约8亿吨,其中五大省属煤炭集团产量占其中的46%,并主要由铁路运输出省;而剩下的54%主要由众多中小煤矿生产,基本没有铁路专用线,主要通过汽运;这部分煤矿的销售完全由山西煤销集团垄断。而山西煤销集团的另一大财源,则是其负责征收的山西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可持续发展基金也是煤票中所含税费的一项,其按煤种的不同有不同的缴纳标准。不管煤炭是否由铁路运输,都要向山西煤销集团缴纳上办费、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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