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官员财产公开?(2)

如何推进官员财产公开?(2)

无锡市选择副科级“新提拔干部”作为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突破口,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副科级干部普遍支持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根据2011年度法制蓝皮书,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不同行政级别的认同者中,省部级和司局级公职人员比例最高,超过80%认为应当公开财产,而科级以下的认可度最低,只有64.4%的人认可。同时根据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京发布首部《反腐倡廉蓝皮书》指出,当前社会公众关注的反腐败难点焦点问题其中一点是“小官大腐败”现象。一些腐败“小官”与基层民众距离近、联系多,影响了民众对政府形象的判断。可见,无锡的探索并非因为干部的层级不高就好推行,而在于选择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突破口。这些人较为年轻,财产收入状况相对容易掌握,对于公开自己的财产没有主观和客观的顾虑;而且他们在政治上追求进步的意识更强,思想更为进步解放,愿意通过参与改革,克减自己的权利,来获得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肯定。

“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降低改革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

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防止腐败发生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压缩权力寻租灰色空间的利器,部分官员不可避免地带有怀疑和抵触情绪。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一个“非帕累托改进”式的改革,必然存在巨大阻力。这种改革阻力会造成多种形式损失。包括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实施成本是体制转换前、转换过程中及新体制完善阶段对时间和物质的消耗。实施成本是克服客观障碍而产生的费用,而摩擦成本可视为因人为(主观)设障而引致的成本。

从民主政治的要求和发展过程看,越早采取坚决措施解决腐败问题,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出台越早,制度的规范越健全,反腐败的效果就越好,但是需要考虑的是在我国现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科学设计制度路径,避免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全面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能有大批官员特别是高官因此暴露腐败,受到惩处,造成政坛和社会的大震荡,影响稳定,如韩国;可能由于缺乏确保官员申报收入和财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配套措施,造成无法根据申报来对官员是否贪污腐败进行监督,如俄罗斯。而以“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为突破口,会大大缓冲社会阻力而得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避免因社会动荡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损失。以“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为起点,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纠错与修订,待这种制度变迁取得较为显著的增长绩效,并形成某些控制负面效应的经验之后,再全面推行改革,就可以把试错的成本分散化,即便出现问题负面影响也不是全局性的,纠错容易。另外,建设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使其与经济、政治、社会体制的配套联动,也需要一个过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进及完善一定要从民主政治建设的总体格局来把握,在各项体制改革中联动配套。“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还起到示范、传播新制度潜在信息的作用,有利于领导干部和群众头脑中旧意识、旧观念的改变及新意识、新观念的确立,化解因缺乏对制度认同感产生的实际阻力,从而可节省在变更旧观念、确立新观念方面所需要的实施成本。

“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减少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实施成本,同时有效控制了摩擦成本。建立一个新制度的过程实质上是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虽然根据2011年度法制蓝皮书,七成的公职人员支持财产公示,但这仅仅是一个意向调查而已,并不需要付出代价,而一旦进行全面推行财产公示,利益的触动必然产生阻力,而且既得利益触动越大、越广泛,其改革阻力也就越大。摩擦成本的上升可能会阻滞改革的深入,甚至使改革中途夭折。相对于存量利益调整,增量利益调整的阻力比较小。为了减少改革所面临的阻力成本,通常采用增量利益调整的方法。先通过增量改革来发展和完善新制度,随着增量改革的积累,为“存量”的最终改革创造条件。如果说退休官员、现任官员财产是“存量”,“新提拔干部”财产是“增量”,则从增量改革更易于起步,避免了对旧体制核心的直接冲击,从而极大减少了摩擦成本,最大限度地挖掘体制内部的积极因素,也更容易实现突破。申报财产的新官越来越多,一部分增量也逐渐成为新的存量,即新官逐渐变成“老官”,逐渐成为改革的主动力和主导力;旧有存量则日渐趋于减少和消退,“老官”可能退休或者成为“新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进而不断扩大改革支持者的规模和力量,从总体上全面改善存量的结构和品质,最终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全面实施。

无锡市选择副科级“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虽然没有做到向社会公开,但这种局部公示的做法昭示了公开的方向性,同时在采取熟人圈子内的公示,同事间进行公开、监督,使真实性更易保障,核查也比较容易,而且顾及了干部的承受力,这也有利于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减轻摩擦成本。而且按照世界其他国家的做法,官员财产申报并非是全部向社会公开的。各国财产申报的人员是分层次、有重点、有区别的,对有关财产申报书的公开性、获得和使用财产申报书的程序方式以及违法使用申报书的处罚等方面的规定各有不同,我们在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时可以比较借鉴这些做法。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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