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构不成普遍的经济学原理
世界上的确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经历了经济的初步繁荣,人均GDP达到一两千美元后增速开始下降,甚至出现一段时间的停滞。除了上面说到的部分拉丁美洲国家,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在20世纪90年代也曾有过这样的表现。但是,这只是部分国家在长期经济增长中的一种现象,而不是一种普遍性规律。即便是这些国家出现了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也是各有原因,其中很重要的是经济结构问题以及政治社会层面的动荡和矛盾。无论是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还是亚洲的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除了经济问题外,都曾经出现过严重的政治与社会方面的动荡和冲突。换句话说,不是因为中等收入使这些国家落入“陷阱”,而是其他经济和政治原因让这些国家无法继续保持经济增长。
有必要指出,国内一些文章几乎把中国目前出现的所有问题都和“中等收入陷阱”挂钩,把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社会分配不公、环境污染等都说成是“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特征,这在一定层面上也说明了国内学界的浮躁、学术标准缺失和人云亦云。世界银行只是从规模经济递减的角度概括出“中等收入陷阱”的说法,但到了国内却被大大演绎了。此外,世界银行2007年那份包含有“中等收入陷阱”的报告,认为东亚经济是可以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但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却被曲解,似乎东亚经济目前面临的主要矛盾就是“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这是一种很不好的学风。
“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也不是一点合理的内涵也没有,这种说法揭示了部分国家在经济发展某个阶段出现增速放缓甚至经济停滞的现象,有一定的客观性,并具有较好的警示作用。但是,并非所有的现象都能代表事物的本质,“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一种现象,并非一种规律,构不成普遍的经济学原理。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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