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从经济革新到全面革新
越共六大通过的革新路线是全面革新的路线,涉及广泛的领域,但仍以“经济革新作为重心”。
(1)大力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越共六大继承了之前的观点,亦即科学技术革命在越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处于关键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必须包括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越南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巨大动力,是全社会生产力构成的一部分。与以往不同的是越共六大指出社会科学对解决理论问题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领域、参与党的理论工作以及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和越南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性,为越南在过渡时期制定社会主义革命纲领作出的贡献。社会科学必须成为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维方式、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和人格的有力工具。越共六大指出必须把发展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有机结合起来。
(2)统筹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把人置于党和国家路线和政策的中心地位:越共六大首次把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统一起来,在各领域中都突出了社会民生问题,如计划生育与解决就业;实现社会平等与公平;保障社会安全、恢复社会秩序与纪律;不断满足人民对教育、文化和增进健康的要求;建设新生活风尚和新文化家庭;社会保险与住房;民族、阶级和宗教政策,等等。由此可见,社会问题及其政策已涵盖了越南人民生活的各个层面。重视社会政策意味着越南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重视人的要素,制定社会政策和解决社会问题意味着关注人的权益。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是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发展的结果为实现社会政策提供了物质条件,反之,社会政策的实现又提高了人的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直接作用于生产和经济发展。越共六大提出社会政策这一基本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成为越南建立社会主义新模式的基础。
(3)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管理机制的革新:越共中央认为必须建设和完善由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国家管理的机制,使其成为“管理全社会的基本机制”。如果说经济管理机制是保障社会生活中最主要领域发展和运行的机制,那么“管理全社会的基本机制”则是保障党-人民-国家发挥各自作用的机制,形成管理全社会系统的综合力量,越共中央此后将这一提法,简称为“政治系统”。越南所说的“政治系统”革新,比通常所说的“政治改革”,其包涵的内容和范围更为宽泛。“政治系统”革新支配着经济管理机制革新,反之,经济管理机制革新又要求“政治系统”革新。
越共中央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提出过“政治系统”革新问题,然而执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在党与国家关系,党、国家与人民关系上存在不少问题,但越共中央一直在努力改善和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强调党领导和国家管理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做国家的主人、做社会的主人、做自己的主人。根据胡志明思想,领导者和管理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职”。越共六大严厉地批评了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及贪污受贿等人民痛恶的弊端,并把这些消极现象视为党、国家与人民关系恶化以及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无效率的重要根源。越共六大突出强调的一个新观点是“让人民知情,让人民议论,让人民作主,让人民监督”,并认为这“四个让”应贯穿于社会日常生活之中,以体现劳动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新制度。
越共六大特别强调党的自身革新。党的革新包括三个领域:思维革新、干部革新及领导方式与工作方法革新。其中思维革新处于首要地位,思维革新的目的是摈弃错误观念,克服对社会主义、对工业化、对社会主义改造、对经济管理机制的落后和陈旧观念;继承和发展党在各革命时期提出的重要理论。越共中央指出思维革新具有紧迫性和长期性,经济、政治、社会革新的实践是思维革新作用的结果,同时又给党的思维革新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党的思维革新仍面对各种阻碍,存在来自“左和右”的干扰,为此,越共中央要求在党的生活中要创造民主气氛,要开展经常性的和严肃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便使党的思维革新继续深入下去。越共六大作出党自身需要革新的决议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决定着越南全部革新事业的前途,其经济革新也包括经济观念、经济路线和经济方针和政策的变革,已不单是经济问题,革新的实质是经济领域中的政治革新。
三、越南革新的深化及革新的定向
1986年越共六大后,越南的革新工作全面展开。越共七大、八大、九大、十大通过的许多决议,把越共六大的革新路线逐步加以具体化和细化,并有新的补充和发展。
1. 越共六届六中全会(1989年3月)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提出“革新定向”六条原则:
(1)建设社会主义和越南走向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的目标,革新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目标,而是使这一目标按照社会主义的正确观点,采取符合越南国情的形式、步骤和方法有效地实施。
(2)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思维革新的目的是废除错误的观念,纠正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错误认识和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不是要偏离和远离这些基本原理。
(3)组织系统和政治系统的革新,目的是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有效管理国家,发扬人民当家作主权力,亦即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力和效力,使政治系统中各级组织的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4)党的领导是建设和保卫越南人民社会主义祖国事业取得胜利的决定条件,必须批判否定或弱化党领导的倾向,同时要聆听和接受对党领导和党建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批评。
(5)发扬民主是越南经济革新的巨大动力。民主既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使广大劳动群众得以解放,摆脱了压迫和剥削,成为决定自己命运的主人。越南的革新体现了民主的精神,及以人为本的精神,其口号是“民知、民议、民做、民作主”,并把这一口号视为新社会的日常行为,以体现劳动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的制度。“越南革新的一切成果是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初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结果”[3]。越共七大(1991年6月)指出“我们继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社会主义向纵深发展,但是,为了正确发扬民主并取得预期的结果,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要选择符合社会政治形势的稳妥步骤。追随极端民主的要求,实现民主而不与政治纪律相结合或不充分考虑社会、政治形势,那么尽管有发扬民主的良好愿望,也不会取得成功,相反,将导致损害人民利益的后果”[4]。民主则必须有集中、有纪律、有法律、有公民责任意识。民主必须有领导,领导是为了正确发扬民主,民主是给予人民的,对于破坏革命成果和社会秩序与安定者则必须加以严惩。越南的客观历史条件决定,越南不接受多元政治和相互对立的多党制。
(6)爱国主义要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世界社会主义相结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相互结合。
越共中央指出,革新必须要坚持原则,有原则的革新才能使越南社会政治稳定,才能消除党员干部和各阶层人士的怀疑和动摇情绪,引导全党全民集中力量大力推动革新事业日趋扩大,最终把革新事业引向成功的彼岸。
2. 越共七大(1991年6月)制定和通过《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建设纲领》
《纲领》是关于社会主义思维革新和认识变革的产物,是1979年开始的革新探索、试点以及1986年越共六大革新事业实践的产物。在此之前,在越南共产党提出的纲领和政纲中,均把社会主义作为理想目标。而越共七大通过的《纲领》指出,社会主义既是直接目标,又是全党全民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实践活动。《纲领》的重要意义在于以下几点。
(1)《纲领》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亦即人民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具有六个基本特征的社会。第一,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第二,有建立在现代生产力基础上的高度发达经济以及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第三,有带有本民族特色的先进的文化。第四,人得以解放,摆脱了压迫、剥削、不公,根据自己的能力,按劳分配和享受,过着温饱、自由和幸福的生活,并有条件使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第五,国内各民族平等和睦相处、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第六,与世界各国人民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越共七大把上述六条看成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人、民族、国际六个领域。之所以称之为特征是为了区别于在越南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各种社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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