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利。有的党组织对中央决策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还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习惯、不善于在民主的氛围中推进工作;一些党员干部法制意识极为单薄。
三是一些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强,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本领不够。尤其是在处理突发事件上力不从心,往往错失处理问题的时机。去年一年贵州、云南连续出现突发事件,事发地的两个县委书记都是研究生,而且都很爱学习,出了事以后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一个劲地向地委打电话请示。一些干部没有在基层锻炼过,走上县委书记这样的岗位以后,遇到突发事件不知道怎么处理。
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高,干部考察工作的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干部讨官要官,而买官卖官的问题依然很突出。
四是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同于普通老百姓。
五是一些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铺张浪费现象严重。
六是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发生了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腐败现象一发多发,腐败问题又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
十七大前后,民调显示反腐败在人民群众关注问题中的排位曾经一度下降到5、6位,今年两会民调显示反腐败又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第一位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加以解决。现在从中央到各级党委对于党的建设都抓得很紧,无论是干部选拔还是反腐败,基层组织建设都下了很大工夫,但腐败案子特别是一些大官落马对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产生了很大的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除了每次党的代表大会都对党的建设进行重新部署之外,在每一届都会安排一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十四届四中全会、十五届六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决定。中央对全会做出这样的布置和安排,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紧密联系,实践证明是非常必要和正确的。十七届一中全会解决中央委员会领导成员的问题,选举产生中央领导层,二中全会主要是围绕人事安排,三中全会研究了经济建设中的三农问题,五中全会将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所以四中全会研究党的建设是比较适合的。如果六中全会来研究这个问题,就稍微晚一点了,跟十八大隔的很近了,基本上来不及贯彻落实就到十八大了,所以在四中全会研究党的建设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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