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还需要继续调整和发展。1、找准国有经济的战略定位,有进有退;在要退出的领域,坚决退出,在要进的领域也要形成一定的竞争格局,防止重组和集中后导致垄断。2、国有经济的资本结构要开放,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发行股票募集社会资本等方式,实现资本结构的多元化。3、即使一些国有经济占优势的行业,也要引入社会资本,以利于竞争和发展。如铁路、电力、石油化工等等领域,可以形成非国有资本的铁路公司,投资于一些铁路线;可以形成非国有资本的石油公司,开采边缘低产油田;可以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发电站。4、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地位上平等,有关政府让渡于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行政权力,应当清理和收回,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平等的环境里进行竞争和发展。
二是从发展民营经济的观念和战略看,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既要根除少数部门领导和干部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恐私和厌私症,也要防止部门和个人利益意识及其沾私侵私症。从实际的公务看,一些部门和银行等,认为给国有企业办事,不会出大问题;特别是给国有企业贷款,贷好了是成绩,贷款有风险,不会责怪信贷员,并且国家还会核销坏帐。而给民营经济贷款,贷好了,可能被认为有个人利益,贷款有风险,则更会有责任。而另一方面,在给民营经济办事时,由于民营经济一方面办事灵活,一方面对寻租抗衡能力较弱,一些部门和个别公务员也存在着侵私和沾私情况,即要么收受好处,要么吃拿卡要。因此,需要在行政公务活动中,树立国有民营地位平等,要一视同仁的观念和意识。更要廉洁行政和执法,使部门和公务员在利益上不向民营经济伸手。
三是需要克服部门利益,改革有关体制,出台和实施有关政策,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1、政府各部门要清理和减少各种审批、许可等等,特别是综合部门要从审批项目,转向重调查研究、重规划战略、重政策制定,并且重用市场的手段调节和引导,不再对每一个项目进行具体的审批。2、各地政府各部门要从一人一间办公室办公方式向大厅集中并一站式办公方式转变,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公,并配套以督办督察问责制度;对那些以各种理由不进入大厅集中一站式办公,或者进入又变相到小部门小单位办公的部门,要转变和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观念和责任。3、向民营经济收取的许多收费和罚款,对国有经济和外资是没有的,这是极不公平的一种体制。彻底清理政府各部门的收费和罚款项目,废除对工商、质监、城管、交通运输行政、卫生防疫等等部门实行的收费供养自己的政策,废除“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罚款分成”体制,尽快由财政全额拨款供养起来,形成一个、政府各机构和行政性事业部门不向民营经济乱收费和乱罚款的清廉的政府。4、推进大部门、大监委制改革,大量合并精简执法机构,改变目前一个城市中有几十个执法大队乱执法和乱罚款的局面,并且其执法内容和罚款的立法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通过。
四是在融资和土地方面对民营经济发展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并且调整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制度,形成促进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体制,在有效监管下,放宽放活金融体制。在微型和中小企业等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地下金融基本上是公开的,有规范、有秩序,拥有成熟的商业模式,甚至比银行的信用好。应当在全国各地选点进行民间借贷合法化、规范化的试验。如果当地各类企业和居民个人投资入股、资本金达到有关规定规模并且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文件的有关规定,银监会可以同意试验在这些地方组建新的为中小企业贷款的商业银行。再就是发展乡村银行、乡镇银行,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切实增加地方民营经济的金融供给。地方性中小银行应以民间资本构建的股份制为主,本着“明确标准、放松管制、细化监管、鼓励竞争”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竞争规则以及监管办法,对所有出资人一律给予国民待遇,保证中小银行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土地制度也需要改革。在涉及征地的农村,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如果符合建设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经过征用直接以入股、出租和出让的方式直接进入建设市场;要留给农民一定比例的现代农业和创业用地,农民可用土地投资,评估的土地资产的价值可用于注册企业;农民土地,包括宅基地,可以抵押融资,并且其长期使用权可以流转和交易;将农民耕地的使用权延长到999年,使投资于耕地、林地,包括开荒治沙造林造地的投资者,有长期稳定的产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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