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探索征兵新路:城镇兵农村兵拿钱一样多(2)

河南探索征兵新路:城镇兵农村兵拿钱一样多(2)

推广“济源模式”不搞一刀切

济源市在征兵工作中的“同义务、同待遇”试点成功了,在刚刚开始的2012年征集工作中,河南省军区动员处长陈晓刚说:“从2012年征兵季节开始,全省凡是实行一元化户口的地方,必须实行同役同酬;仍是二元化户口的地方,从2012年起,准备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逐步推行‘同役同酬’。”

笔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真要推广济源市的做法,不少人也有顾虑。一些农业县、贫困县领导就认为,在征兵工作中,谁出兵多,谁负担重。有的县领导甚至说“组织青年外出务工挣钱,选送青年参军入伍掏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选送青年入伍的热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领导说,理论上讲优抚安置金是省、市、县三级统筹,而实际落实起来,主要压在县一级财政,造成“谁出兵多,谁负担重”的状况。

比如,革命老区固始县的人口是172万人,每年要往部队送兵近700人,是河南省第一出兵大县。尽管县里做了很大努力,但优抚标准只能达到平均每人每年2200元,在全省属于中偏下水平。该县人武部彭政委说:农业大县本来就是“吃饭财政”,根本无力掏更多的钱用于优抚。

与此同时,虽然户籍改革在试着破冰,但壁垒仍未消除。河南省公安厅法规处副处长华列兵向笔者介绍:除了济源、鹤壁和郑州的巩义市、新郑市、洛阳的偃师市、三门峡的义马市、平顶山的舞钢市等7个户籍改革试点城市实行了一元化户口外,河南省绝大多数县(市)区仍是二元化户口。如果农民都成了“市民”,依附在户籍上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近10项福利,政府难以承受这么大的“利益之重”。“这个门槛不突破,推行同义务、同待遇就有体制束缚和机制掣肘。”他说。

除了钱的问题,济源市人武部的刘部长和吕政委在调查中还发现,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很多行政村变成居委会,这些村的农民也变成居民,但上级下达的征集指标却仍按非农25%、农业75%分配。

这个问题,从事10多年征兵工作的新乡市牧野区人武部政委董传军也早就注意到了:“城乡二元化征集的路子越走越窄了。这两年,我们区3个镇有68个村变成居委会,农民变居民,一下子多出来近10万名新市民。农民减少了,居民增加了,可上级下发的征兵指标非农征集比例还是只有26%左右,这个比例近5年来就没变过。”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信阳军分区司令员夏世富近两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专门就“缩小或取消农非比例、统一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征兵问题提出过建议。他告诉笔者:去年冬季征兵,信阳市征集了数千人,其中非农指标只占任务总数的25%。而信阳这几年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非农人口逐年递增。农非比例如不进行调整,将会继续出现“非农青年想走走不了、农村青年想征征不到”的被动局面。

对于征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河南省征兵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王铁在今年4月25日召开的河南省征兵工作总结会议上说:群众算算自己的“经济账”、拨拉下自家的“小算盘”,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对于各级政府来说,却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算国家账和安全账。

决策者们在达成“征兵工作要改革”的共识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提出推广“济源模式”不能简单搞“一刀切”,而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熟一项“复制”一项,甚至超越一项。

综合问题需综合化解

兵员征集“降温”的原因是“综合性”的,来势也是“渐渐的”,河南省的有关领导较早地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及时采取了措施。

2011年的征兵季节,河南省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三家名义,下发了豫发〈2011〉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紧接着,2011年11月8日,河南省委常委会又专题听取河南省军区对征兵工作的汇报,当省军区政委周和平将军谈到全省优待子弟兵问题时,省委书记卢展工明确指出:“优待子弟兵及其家庭,一头连国防,一头系民生。这不仅仅是优抚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河南虽不富裕,但在拥军优属上要走在全国前列。”

随后,河南连续实施了几项措施:

首先对征兵任务的分配办法进行了改革。从2011年开始,河南省出台规定,征兵数量从以人口基数为基本依据,调整为以各地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基本依据,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和教育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倾斜。征兵任务的分配办法既要按照人口基数分配,也要兼顾经济和教育水平。也就是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教育资源较丰富的地区,要比过去多承担一些兵员征集任务。

按原来的分配办法,周口市每年要比郑州市多征集1000多个兵。实施新政策以后,郑州市的征集数量有所增加。由于郑州的经济实力远远超过周口,每年多拿出钱来对义务兵进行优抚和拿出就业岗位来安置退伍士兵,其压力相对要小些。

其次,对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的标准作出刚性规定。过去,河南省各地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参差不齐,有的一年给3000多元,有的只给1000多元。从2012年起,全省把优待金发放标准统一到不得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524元。

这个标准在经济落后的一些县难以兑现,省里就发挥政策的杠杆调控作用。豫发〈2011〉12号文件在“提高优待金补助标准”这一条中规定,义务兵优待金由省财政拨出专款,每人每年按1000元的标准补助,不足部分由省辖市、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同时,文件还要求各地级市财政也要拨出专款,以减轻县级财政的压力。这项政策从2011年入伍的新兵开始实施。这件事情做下来,河南省从省、市、县各级财政要拿出近6个亿。

过去,入伍大学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审批办理程序繁琐,兑现周期长,甚至有的大学生士兵快要退伍了还没落实。2011年,河南省采取由省财政每年提前垫付的方式,将1.5亿元发放给大学生士兵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代偿经费,在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一次性发放到位。这一措施令大学生士兵入伍热情空前高涨。

为确保“同义务、同待遇”能在河南全省推开,豫发〈2011〉12号文件从10个方面出台了硬性措施,明确规定了建立义务兵优待最低标准,以及由省市县三级共同负担义务兵优待金,等等。

河南省军区司令员刘孟合将军告诉笔者,河南省在今年的征兵工作中,对入伍新兵的户口一栏不再有农业与非农之别,将全部统一为“居民”。同时,取消非农户口的《优待安置证》。他还建议,义务兵家庭优待也是国家民生工程的组成部分,应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列入国家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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