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后仍有许多环节需深化改革
这场铁路司法改革,涉及30多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及100多个基层两院,涉及数千余名法官、检察官。
刘明说,从他进铁路法院以来,就感觉大家在盼着改制早日完成,尤其是一些老法官,都希望以公务员的身份退休,“这次愿望实现了,我觉得同事们都挺支持这次改革的。”
有改革就会有利益的碰撞,据媒体报道,打响移交第一枪的太原铁路局司法机关就面临人员待遇骤降的情况:移交前,一名副科级铁路法官月收入可达6000元,而同级别的地方法院法官月工资还不到3000元。
兰州铁路运输中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归地方管理后,他的工资也会降50%左右。“虽然我的身份变为公务员了,但收入减少了很多。在铁路时,除了基本工资外,我还有津贴和奖金,改了以后都没了。”
更让他忧心忡忡的事情在于,他听说此前交了多年的养老金不会退还。“改革的大方向肯定没错,我们也觉得应该改、必须改,不改不符合社会需要,但改革中也要注意谁来承担改革成本的问题。”
刘明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收入问题确实很现实,“对于我们青年干警来讲影响更大,因为要面临结婚、买房等现实问题,尤其在省城生活消费水平高,工资收入的下降无疑会对自己造成一些冲击。移交之前院领导也在努力争取让大家在物质待遇上与现有状况持平,但收效不是很大。不过改革是个双刃剑,大家也能理解。”
但记者了解到,广东、上海等地由于公务员收入较高,铁路两院在这个问题上几乎没有遇到障碍,人们纷纷乐见自己转变为公务员。
改革后,如何开展工作也是问题。据《新京报》报道,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划归地方后,院长张双喜在铁路局的内网上看到一则通知,要求各单位参加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春运情况,通知并未要求铁路检察院参加,张双喜也思索良久,铁路检察院已经移交,这个会参不参加?该院政治部副主任陈蒲认为,这件事虽然看似不大,却反映了铁路检察院移交地方之后遇到的新问题——移交到地方了,但是职能不变,跟铁路局的关系该怎么处理?工作怎么衔接?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问题进一步要求采访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但陈蒲婉拒了记者采访。
事实上,由于处于正在改革的阶段,很多铁路两院人员不愿谈此话题,认为太敏感。山东一家铁路法院的工作人员就称:“主要是很多事目前还不明朗,而且各地情况也不一样。”他甚至不知道山东的铁路两院6月底前是否能改完:“看目前情况,很难说。一点迹象都没有。”
对于进一步改革的问题,有消息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接收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后,预备专门在铁路法院的基础上设立一个交通运输分院,把包括公路、航运、铁路交通等所有涉及交通的案件都放这个法院。
刘明说,确实有这种提法,“移交以后我们管辖肯定会有所扩大,但具体范围应该还没有明确”。
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工作人员刘洋等认为,划归地方省级检察机关管辖后,铁检机关管辖权归属应会进一步明确。
刘明认为,铁路法检两院人员自身素质还是很过硬的,这可能跟铁路系统长期以来的半军事化管理有关,这次纳入地方司法系统,给铁路法院能适当增加案源,对地方司法资源尤其是审判资源短缺也可以起到一定缓解作用。
但陈振东认为,这场改革还留下许多“尾巴”,比如北京铁路检察院辖北京市、天津市和石家庄基层铁路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后,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整体移交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但天津和石家庄两家基层铁路检察院人、财、物归天津市和石家庄市管,业务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导,“我看这样很别扭”。
但陈光中认为,改革前体制不顺,改革后肯定也还会存在各种问题,“重要的是先把大方向改了,不合适的可以再改。检验几年,看再进一步怎么改”。
(文中刘明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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