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鸣:别让强势群体控制了改革的方向(2)

辛鸣:别让强势群体控制了改革的方向(2)

改革方法论:正确地做事

改革绝不仅仅意味着只对旧体制的改革,同样意味着对改革进程中一些做法的再改革。意识到改革中一些做法的不规范、不科学、不妥当,正是深化改革、完善改革、促进改革的好机会。改革中的问题找到了,就要把它纠正,做错的改正过来、做得不科学的科学起来、做得不规范的规范起来,这是每一项成功的改革都要经历的过程。就算曾经是对的、好的、不可否定的做法,随着改革向纵深挺进,也有一个重新“变法”的问题。

30年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确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缺憾多多,遑论完美,固然不能因为现实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否定市场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也不能因为肯定改革目标与方向的正确,就忽视改革路径中存在的问题,更不能把改革的路径选择与改革选择等同起来,把改革中的一些具体做法与改革本身混为一谈。对于人民群众对改革中一些做法的不同意见,不能动辄就扣上反对改革的“大帽子”。这样做的结果不是捍卫了改革,反倒是害了改革,是很不利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改革的。

随着中国改革进入攻坚期,中国的社会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中国社会利益群体不平衡发展,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实力悬殊的状况,从而使强势群体甚至具备了操纵改革方向的可能性。比如,有些人可以以各种各样的手段——合法的、半合法的甚至不合法的;可以动用各种各样的资源——经济的、政治的甚至法律的;来维护他们的利益,来为符合少数人利益的“改革”路径辩护。对此,必须予以警觉并防范之。

胡锦涛同志指出:“一定要把对群众利益的安排给群众讲明白”。对群众利益的安排,是改革最为重要的内容。我们不仅要告诉群众,我们的改革措施在代表着群众利益,还要告诉群众是如何来代表着他们的利益,是通过什么样的路径来代表着群众的利益。

改革辩证法:变与不变

邓小平同志讲,改革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是健全党的各项制度。既然是“完善”和“健全”,改革就不是全盘否定,改革更不是连根拔起。如果改革改到最后连中国人民近百年奋斗的发展道路、宗旨信仰都否定了,这还是改革吗?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但国企改革不能简单化为“私有化”。一味地改变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而不去搞内部的管理运行机制创新,未见得能解决国有企业中存在的真问题,却会真的动摇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要加快毋庸置疑,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绝对不意味着要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意味着要放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不动辄在任何问题上问姓“社”姓“资”,但政治体制的姓“社”与姓“资”是客观存在的,也不会因为不去问就没有了。

正因为改革是革命中的建设,是坚持中的创新,所以,改革不仅意味着改变,还意味着坚守,不仅意味着“必须变”,还意味着“不能变”。在改革过程中不思进取,抱残守缺会被人民抛弃、被历史淘汰;在改革的过程中把不能变的给变了,就会丧失根本,就是自毁长城。特别在今日中国人人思变的浪潮中,认识到改革中的“不变”比知道“改变”更重要,守住改革中的“不变”比随波逐流的“改变”更不易。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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