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正面临着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必将迎来改革开放的新一轮高潮。
令人欣慰的是,最近一个时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出现了令人鼓舞的新局面:
第一个现象就是高层领导在力推改革。首先,去年以来,在胡锦涛总书记、李克强副总理的亲自推动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财政部与世界银行一道进行了共同研究,为今后30年的改革开放谋篇布局。其次,在今年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表明要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催人奋进,令人感慨。5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了会议。所有这些,都足以证明,高层领导在全力推动改革。
最近一个时期,在中央部委之间,形成了一种改革的竞争态势。只要稍微细心观察就会发现,现在隔三差五,就会有一个部门推出一些新的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新非公36条”。其中,金融领域出台的改革措施最多。此外,酝酿多年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方案也终于出台;教育部认可了南方科技大学的改革举措;就连铁道部也推出了吸引民间资本的新举措;银监会也出台了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新措施。虽然有些地方还不够完善、还有不令人满意的地方,但是大的改革方向值得充分肯定。
第三个现象就是在地方层面,地方之间也出现了新的竞争局面。
先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迅速推出。去年9月我们去温州调研时,温州市政府就提出了搞金融改革实验区的想法,但是没有想到的是高层领导这么快就拍板决定了。之后不久,深圳又出台了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若干措施。还有福建省,我前不久去福建时,得知他们在推平潭开发区建设,希望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进行新的探索,包括让台湾人来参与管理,等等。总之,这些年,在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的积极推动下,在各个地方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各地区、各种类型的综合改革实验区已经广泛布局,已经形成了一种地区间的竞争态势。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争的不是GDP,而是改革!
在新一轮改革开放浪潮正在崛起的大背景下,我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会出现新的一轮民间投资热潮。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对于近期增长速度下滑根本不用过分担心!
改革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中国经济时报: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应当注意什么?如何才能确保改革的成功?
魏加宁:我认为,改革形势出现了好转,新一轮改革竞争态势已经初步形成,值得鼓与呼!
但是,为了保持改革的良好势头,为了使改革最终获得成功,需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与改革模式有关的三大关系。
中国经济时报:哪三大关系?
魏加宁:过去30年,我们的改革模式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危机导向”为主,二是“由外而内”为主,三是“基层探索”为主。如今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进入了攻坚阶段,改革模式本身也需要加以变革。
第一,要处理好危机导向和利益导向的关系,从危机导向为主变为利益导向为主。
厉以宁教授曾经说过,改革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危机导向,一种是利益导向。过去30年,我们的改革虽然在总体上好像是利益导向,实现了所谓的“帕累托最优”,但是具体到每项改革举措上实际上几乎都是危机导向:粮食不够吃了,于是就搞农村体制改革;财政没钱花了,于是就搞财税体制改革;建设资金不足,于是就搞金融体制改革;外汇资金不够,于是就搞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亏损严重,于是就搞国企改革,等等。
但是,时至今日,继续依靠危机导向来推动改革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一是有可能改不动,比如说国有企业改革。过去因为亏损严重,所以推动国企改革大家容易接受。但是现在,国有企业依靠垄断地位获取巨额利润,你说要推动国企改革,人家不仅不理解,还会反过来问你:我们国有企业过去亏损时你们批评,如今赚了钱你们还批评!
依靠危机导向来推动改革,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些危机,一旦爆发就不可收拾,比如说社会危机,等到危机爆发时再来推改革恐怕就太晚了!
因此,今后的改革,需要有危机意识,但是不能完全被动地依靠危机来推动。要更加主动地推进改革,要把推进改革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变成一种常抓不懈的自觉行动,要设计出一种主动推动改革的机制来。
在改革的方式上,今后应当更多地依靠利益导向。比如说国企改革,要设法把国有企业的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这就涉及到国有企业的重新定位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凡是民营企业能够做的,就尽量让民营企业去做,国有企业不去与民争利;只有民营企业做不了、做不好、或者不愿意做的,才由国有企业去做。比如说房地产领域,商业性房地产就应当让民营企业去做,国企在里面就只会争当 “地王”,从成本上去推高房价,因此国有企业应当退出商业性房地产市场;但是这并不是说国有企业就无事可做,比如保障性住房,就理应由国有企业负责,包括地方的国有企业。因为在这一领域,利润太薄,又带有公益性质,民营企业不愿意干,但是低收入阶层的老百姓又十分需要,并且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国有企业的定位应当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当然,相应地,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标准也应当加以改变,不应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也不应是所谓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而应当是以其为广大民众提供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为主要目标,并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