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军: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观察与思考(2)

李克军: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观察与思考(2)

二、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问题不容忽视

笔者观察,近几年多数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倾向性问题是过急过热。具体表现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声势浩大,实际成果大打折扣。一些地方,各种名目的洽谈会、推介会、文化节眼花缭乱;浩浩荡荡的考察团、招商团频繁出行;几十亿、几百亿的引资成果不时见诸报端。在这大张旗鼓的招商活动中,确实有些好项目落了地,开了花,结了果。但往往是声势越大,成功率越低。有的地方分析,从签定意向协议到资金到位,成功率不到10%。最近,我到一个招商引资工作相对低调扎实的K县做了一次调查分析,该县五年来共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107个,除了现在正在运作中的10个项目外,97个项目意向投资额为111。1亿元。到目前,基本按协议投资并正常运行的项目27个;部分履约的项目24个,两类项目合计占总项目的52.6%。资金到位32.5亿元,占协议总额的29.3%。实缴税金和安置劳动力等后续成果,和预期差距就更大了。

2,饥不择食,带来低水平重复建设及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甚至上当受骗的恶果。有的地方引项目考察不严,招客商不分优劣,“挖进篮子就是菜”,造成很多项目半途而废,或得不偿失。中部H市引进了工业硅项目,粉尘排放严重超标准,政府帮助贷款1000万元上了除尘设备,但时开时停。工厂上空烟尘滚滚,周围群众怨声载道。我省粮食加工、畜禽加工项目发展很快,但大豆、水稻、小麦加工能力已经过剩,再加上分布不合理,仓储和运输能力不配套,产品和工艺雷同,资金不足,致使一些企业难以达产达效。由于论证不够,招商过程中上当受骗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中部B县和县内一家大公司联合引进了国外一个纺织工业项目,县里无偿提供了价值3000多万元的土地,本地公司筹措了一亿多元资金,国外公司运来了号称价值一亿多元的设备,开工投产后不久就遇到设备陈旧和产品难以达到质量标准的尴尬,被迫停产。C县在招商中遇到一个“能人”,带着一堆材料,表示要投资几十亿元在该县设立公司,在蒙古开采石油,县领导和金融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前期工作,结果被骗去了近千万元。D县国有养殖场濒临倒闭,一外地客商表示要出资一千多万元收购,签协议时候只交了十万元,其它款项约定了付款和办理承债手续的时限。政府为了表示诚意,提前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结果这个客商以土地使用证做抵押,到银行贷款400万元,后续投资分文没有兑现。

3,优惠无度,在争抢项目过程中付出了高昂的经济和政治代价。欠发达地区招商引资,从优惠政策到工作费用,付出高于发达地区的成本,是可以理解的无奈之举。但是,诸如“零地价”、“零收费”,税收 “免二减三”,补贴厂房设备资金之类的优惠政策大比拼,不但超越了国家法规政策的底线,而且损害了本地政府和群众利益,使部分财政资金、国有或集体企业的资金、动迁居民的补偿资金变成了投资商的超额利润;影响了外来客商和本地企业、工商巨头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某些靠优惠政策吃饭的投资商在法律边缘招摇撞骗,获取“灰色利润”,扰乱了市场秩序;超额利润的增加,加剧了分配不公,扩大了贫富差距;超越法规和政府权限的优惠、畸形的“亲商”,影响了政府的公众形象,也容易催生权力寻租之类的腐败现象。中部D市有个商人,用一个据说可以提取抗癌药物的诱人项目到三个县 (市)游说,无偿获得了10万多平方米的土地;通过财政担保获得了上千万贷款,还得到一些无偿的项目资金。但是,四年过去,项目基本没有进展。这类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商业欺诈行为显然与政府在招商过程中优惠无度的行为是一对孪生兄弟。

4,重商轻民,造福百姓的主旨不能充分体现。有的地方过分强调“投资者是上帝”,过分重视投资规模的扩大和GDP、财政收入的增长,忽视群众利益的保护和福祉提升。如,在征地补偿、居民动迁、出售企业的职工安置、员工录用和待遇等方面,过分偏袒投资方;为保企业原料,强制农民种植收益较低的所谓“经济作物”或限制农民自由出售农畜产品;在项目选择上,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保护问题重视不够,等等。从统计数据看,很多地方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明显低于经济增长幅度。如:中部F省仅两年的经济总量增幅就分别比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49.1个和48.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幅分别比两类收入增幅高64.0个和63.3个百分点。中部G县的经济总量增幅分别比两类收入增幅高16.6个和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幅分别比两类收入增幅高105.4个和96.8个百分点。

5,高压紧逼,催生形式主义、虚报浮夸之类的不良风气。一些地方不但制定了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在职务晋升、子女安排等方面诱人的奖励政策,还通过大会通报、排列名次等办法督促下级全力抓招商引资。各级政府的责任状,招商引资的比重都比较大,一般要占考核总分的20%到30%;很多县(市)还给各部门下达了招商任务。有些地处偏僻的乡镇,缺少吸引投资者的客观条件,但多数地方仍下达二三百万到一两千万的引资任务。为了完成任务,除了前边所说的血拼优惠政策以外,往往还要对一些数据做“技术处理”,对负责考核的部门说情送礼,也有的乡镇或部门搞“出钱买资”,即到已经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买”来一部分指标,应付上级考核。

6,人文环境欠佳,难以形成安商富商、以商招商的良性循环。有些地方在招商过程中,夸大本地优势,掩饰自身不足,轻率许诺一些很难兑现和落实的事项,但却没有在提高服务水平和公民素质,营造良好环境以及各项承诺的跟踪落实下功夫。投资商满怀希望而来,干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原来想象的投资乐园,事事需要东跑西找,处处需要求人变通;或明或暗的摊派收费、打通“关节”的“银两”、个别执法工作人员的“吃拿卡要”,超过了政府给予的优惠。伤心失望之后,或撤资走人,或以“灰”对“灰”,想办法从其它渠道把额外支出补回来。损失最大的还是本地政府和老百姓。

三、坚持科学理性务实的原则,改进招商引资工作

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解决,很多工作环节需要落实。当前,应认认真真、切切实实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利益。无论是论证项目还是落实优惠政策,解决具体问题,都应该统筹兼顾投资者、地方财政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法律政策规定的群众权益,必须坚决维护;招商引资的成果,也要通过扩大就业、拉动消费、提高工资待遇等途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共同享受。

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对浪费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无论投资多大,都不能引进。最近媒体报道,我省大兴安岭地区围绕产业选商选资,坚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三年拒绝了30亿元外来投资。值得大力提倡。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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