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潜在风险”
必须看到.建立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风险。“财产申报制度是一把双刃剑.稍有不慎就会付出巨大的社会代价”。实践证明;一些国家实施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后.一旦较高级别的官员被查出问题.马上就使民众对国家领导层的信任产生质疑。在任何地方或部门首轮推行财产申报制度,如果真是不折不扣推行的话.都极可能会引发一场反贪风暴,造成政坛和社会的大地震。当年的韩国就很典型。在金泳三总统以身作则的大力推行下,一大批高官被迫辞职,数千名腐败的政府官员受到惩处.其中包括国会议员、法院院长、市长、多个部门的长官、空军和海军总长等一大批高官显要。在这样的反腐风暴中,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局面能否得到有效掌控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我国,一方面,如果出现多年来所宣传的干部廉洁奉公的观念与现实中少数官员拥有巨额不明来源的财产形成极大反差,那么,在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差距日渐增大的情况下,就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震荡,这是必须考虑的一个现实难题。另一方面,当前干部队伍因级别、地区、领域的不同而存在较大的收入差别,那么,政府官员进行财产申报后,就可能会在相当一部分官员内部引发心理失衡,这也是建立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面临的一大难题。同时,一旦建立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管申报主体延伸到何种程度,如果财产申报制度仓促出台,还可能会出现一些政府官员进行个人财产大量转移的情况。所以,制度建立和设计的过程要科学预测各种问题发生的可能性.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只有正视风险的存在,才能找到规避风险的方法和策略。笔者认为,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虽然是一剂反腐良药,但对腐败顽疾而言能否取得应有效果,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是否坚持了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要素,这是制度设计或政策制定方面的问题:二是是否重视策略,做到既能成功实施,又能防控风险。因此,必须坚持循序渐进、注重探索、逐步完善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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