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标准。它主要表现为生产力发展水平,可以用劳动生产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或人均福利量等予以衡量。至于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国家所有还是民众所有、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不能代表人民物质生活的实际水平,因而不能作为标准。这个标准集中体现为物质生活的丰裕度。它用来衡量人民物质生活的实际水平。
第二,精神文化标准。它主要表现为社会精神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包括人均受教育年限、人均占有的报刊、图书、影视等数量,特别是科学发现和创造的数量和质量、社会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正如马克思所说:精神生活是“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12]。因为物质世界就是无限丰富的,而人的精神生活不仅反映物质世界,还添加了主观精神的许多创造、意愿和联想,所以,它比物质世界更丰富。这个标准集中体现为精神生活的丰富度。它用来衡量人民精神生活的实际水平。
第三,政治标准。它主要表现为人民在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即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利,包括人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状况、人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度、人民对政府官员的制约能力。这个标准集中体现为人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度。它用来衡量人民政治生活的实际水平。
概言之,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特别是自由度这个总标准之下,人民物质生活的丰裕度、精神生活的丰富度、人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度,就是社会三大领域发展的主要标准。它们是“一总三分”的关系。
我们党和国家所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奋斗目标,涵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领域,大体反映了以上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其核心以及全面协调性、可持续性发展的问题。
在这些标准的实际运用过程中,有一个参照系或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问题。纵向比较是同一主体现在同过去相比,横向比较则是某一主体同其他国家、其他人相比。前者是社会局部比较,后者则是社会全局比较。这两个视角都是不应忽略的,但通常横向比较即社会全局比较更为重要,更容易刺激人们的敏感神经,因而更需予以重视。马克思曾经举过一个生动的例子,他说:“一座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茅舍模样了。……那座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感到受压抑。”[13]现在倍受关注的社会公平问题,就涉及对横向比较结果的评价,但这里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譬如说,马克思所说的那座“宫殿”,它是怎么来的?如果是其主人凭借百战沙场盖世武功换来的,或者是优秀企业家(以及明星等)合法奋斗得到的,那么,人们就会比较容易接受,不会产生不公平感。假如相反,一些人凭借巧取豪夺、欺压他人霸占的,那么,人们就会普遍感到不公平。可见,在当代社会,主体之间素质能力和主观努力的差别以及自然资源禀赋不同所带来的差距,无所谓公平不公平问题,它只能激励落后的人们更加努力提高自身水平,促进社会更好发展。真正需要反对的,是那些违法悖德所造成的差距扩大,因为它只会诱导人们走向邪路,破坏社会发展。当然,即使是前一种差距,也应当与绝大多数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既不宜过小,也不应过大。此外,还必须考虑自然资源等条件对于人口数量的承载能力,物质财富不可能极大丰富,不可能也不应当人人都住宫殿,人类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应有适当限度。
在横向比较中,除了一国范围内的比较,还有国际比较的问题。犹如体育比赛,参赛国家和优秀运动员愈多,其名次也愈加重要,因为它代表着人类可能达到的更高水平。这种国际比较是推动人类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当代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条件下,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国际比较已经扩展到各个领域,要求人们具有宽广的世界眼光。譬如,在国际上,人们经常拿中国与印度作比较,这也深刻影响了印度人,美国《纽约时报》载文称:与中国比较成了印度的“强迫症”[14]。同样,国际上很多人也经常拿中国同美国、日本、欧洲进行比较,这在中国日益成为举足轻重的世界大国的情况下是十分自然的。值得注意的是,如同俞可平所说:现在“西方人谈中国模式,恰恰更多的是批评,而不是赞扬。即使赞扬你的经济,也在批评你的政治;赞扬你的稳定,也在批评你的人权。”[15]尽管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主观意识参与其中,任何评价都会有一定误差,我们不应随人俯仰,丧失自信,但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我们都要相信绝大多数人是通情达理的,理性对待国际舆论,不应简单地用“阴谋论”来全盘否定西方这些评价,更不要陶醉于关起门来自吹自擂式的自我评价。假如我们总是比人家贫穷落后,比人家缺少民主自由,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说自己的制度是合理的和优越的呢?
所以,我们不应当再抽象争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问题,而应当在经济、政治、文化和人的发展这些实际内容方面努力推进中国社会发展。
附带指出,一些人经常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确实是有志之士、国家和民族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问题是什么样的理想、信念?不应当抽象地、笼统地谈论它们,而应当理性地、具体地加以分析。笔者认为,上述合理的价值追求才是我们应当树立的理想、信念,它们同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是高度契合的,并且更加具体明确,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导航的作用。
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可以互补,还有大量事物属于“非社非资”的人类共同文明成果
人们都想过更好的生活,于是便不断做出新的尝试。但事情都有一个合理的度,过犹不及,会事与愿违。人们在实践中常常是吃亏才长见识,撞过南墙方知事物的限度。这也是一种规律性。因此,人类历史好比一条螺旋式上升的曲线:物极而反,忽左忽右,不断地矫正自己,但总趋势是向更好地实现全体人民福祉的方向发展。原始野蛮的资本主义与苏联式社会主义可以看作是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两个极端,它们都得到了历史的矫正。而人间正道恰在它们之间,在于二者合理因素的有机综合。历史并没有终结,既没有终结于资本主义,也没有终结于社会主义,它必然继续向前发展变化。
运用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术语,来简要描述人类近代以来的历史,可以把原始野蛮的资本主义看作是“正题”,苏联式社会主义是“反题”,而当代人类社会的基本走向是综合前二者的“合题”。具体可作如下概括:
经济上:资本主义私有制→苏联式社会主义公有制→当代社会混合所有制,自由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注重效率→注重公平→效率与公平统一。
政治上: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全体公民(人民)民主(当家作主),资本霸权→官僚特权(为民做主)→普遍人权,小政府→大政府→中政府。
文化上:强调个体→强调集体→个体与集体统一,偏重个人权利→偏重个人义务→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个人自由→高度统制→法治下的公民自由。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之所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概括起来,无非两条基本原因:一个是得益于我们自己的改革创新,得益于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发明创造,这是内因。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大胆地借鉴和吸收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许多优秀文明成果。这不仅包括经济、技术方面,而且包括民主法制、思想文化方面。譬如,在民主法制方面,我们的公务员制度、某些法律制度、民主的某些形式、教育制度、文化制度等,都吸收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文明成果。思想文化方面也大体相似,我们现在所强调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建设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等,也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相关先进理念有关。这些,已经促进了中国的大发展。我们今后必须继续坚持这个成功的基本经验。
这里包含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不争论”即纠缠于抽象议论“姓社姓资”。1992年初春,邓小平在著名的《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中说:“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16]他具体讲到“傻子瓜子”(一家个体户)、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三资”企业、计划和市场,甚至包括“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17]这里体现的基本立场和态度是,不要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只要对中国发展有好处,都可以拿过来为我所用。有人把这种立场和态度理解为不问“姓社姓资”,有一定道理,因为如果到处去问“姓社姓资”,尤其是在改革初期人们思想受到极大束缚的条件下,我们简直就寸步难行,“什么也干不成”了。不过,这种理解还不够确切和深入,因为邓小平还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确切地说,是科学理解的社会主义。他认为,根本问题、深层问题是区分好坏,根本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即对人民和国家是否有好处,社会主义必须对人民和国家有利。反过来说,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东西,即便它们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都是和社会主义一致的;而那些违背“三个有利于”的东西,哪怕被人们认为是社会主义的,也要坚决抛弃。“三个有利于”是比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更深层次的实质性的价值标准。这显然已经突破了“姓社姓资”的狭隘框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