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问题已超出经济层面

收入分配问题已超出经济层面

十八大报告中有20多处提到“公平”,还明确提出了“两个同步”、“两个倍增”。“两个同步”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生产率提高同步;“两个倍增”是国内生产总值倍增与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由此不难看出,中央对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已经更加清晰,决心和信心也更加坚定。

近年来,民盟中央曾多次深入一些省市就收入分配改革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研讨,并向中央高层提出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的建议。在十八大闭幕之际,本报就相关收入分配改革问题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农村与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索丽生。

复杂性

经济观察报:你如何看待当前收入分配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索丽生: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和贫富差距持续拉大,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我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其严峻性和复杂性。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已是刻不容缓。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问题的严峻性在于,在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财富积累迅速膨胀的背景下,普通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和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却持续下降、各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收入分配秩序失范严重,而且,这种状态仍在恶化之中。导致公众对社会公平认可度严重偏低,不满情绪持续扩散,引发各种社会矛盾乃至群体事件,社会风险因素在加速累积。收入分配的严重失衡与失范,还直接影响国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受到严重制约。

在看清上述问题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近几年相关“三公”消费、贪污腐败、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垄断性经营、特殊利益集团形成等也成为民众普遍不满的焦点,进一步扩大着公众对收入分配失衡、失范的感受。因此可以说,收入分配问题源于民生问题,源于经济层面,但实际上已经超出了经济层面,与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纠结在一起、互为影响。

经济观察报:收入分配改革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索丽生:收入分配改革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收入分配的严重失衡并非一日之寒,并非单方面原因所致,与长期以来政府的发展理念、传统体制等宏观因素也有直接关系。比如: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偏重GDP增长,忽略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经济结构水平和劳动力整体素质低下,导致劳动者报酬提升困难;行政性垄断依然存在,直接影响着行业之间的收入水平差异;户籍制度的壁垒及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导致城乡差距日益扩大;为维持出口和快速积累工业资本而实施的资源开发模式,导致资源输出地区应享收益受损;劳动就业制度不平等使农民工长期被排斥在体制外,直接造成不同劳动者之间收入不平等;而财政再分配、社会保障制度与税收政策的调节乏力,亦使财富分配的矫正机制弱化。

三大改革

经济观察报:据了解,民盟中央曾多次提出关于完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议,请问这些建议包含哪些部分和内容?

索丽生:简单说来,我们对于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的建议主要是集中在五个方面,分别是,同时在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各领域共同发力、综合施政;将“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二者并重明确为今后公共政策的基点,突出“合理分配财富”和“普惠民生”的发展理念,明确收入分配改革基本指标的目标预期;深化国企、户籍、就业三大体制改革,为构建长久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大力调整财政、税收、社保三大宏观政策,充分发挥再分配对利益格局的重大调节作用;从就业质量、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职业福利、工资谈判五个方面入手,扭转劳动者报酬偏低、初次分配利益失衡的格局。

在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发力、综合施政,简单来说,就是在反腐倡廉、财政收支预算和监管、官员个人情况报告制度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让社会公众看到成效。同时,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完善工会职能和作用的定位,将与“资本”博弈的一些必要功能赋予劳工阶层,强化劳方与资方的谈判权等。

经济观察报:深化国企、户籍、就业三大体制改革,具体都有哪些方面的建议?

索丽生:我们建议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消除行政性垄断,在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等关键领域集中的同时,将省以下竞争性领域的国企股份化乃至民营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其与国家的关系,提高国企税后利润上缴比例,并对垄断行业工资、福利待遇切实加以调节。

在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建议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城镇化步伐,放开中小城市与镇的户籍管制,使之成为城镇化、工业化的主体;对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先严后松为原则,尽快明确户籍准入政策,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城镇之间人口平等、自愿的双向、多向有序流动。

我们还建议尽快启动第二次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具体的目标措施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体制外”劳动者各种权益受到损害,是导致劳动报酬长期偏低的制度性缺陷;须尽快通过强化劳动就业平等法定权益监察、消除农民工身份烙印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就业领域的同工同酬同制同权。

再分配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财政、税收和社保等宏观政策,应该如何发挥再分配对利益格局的调节作用?

索丽生:具体来说,财政方面,我们建议继续坚持财政收入“增量(年新增部分)倾斜”和“存量(原支出结构)调整”双发力的政策做法,将关系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公共资源投向比重,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以上;将民生福利投入增长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列为刚性约束指标,争取到2020年达到占财政支出的30%左右。切实扭转财权上移、事权下沉,部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现状,调整各级政府责任与支出关系,以政责定财权,使财权与事责相匹配,同时,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

对于调整税收政策的建议有四点,一是在去年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的基础上,推进以“个人税”为主向以“家庭税”为主的税制过渡,同时进一步落实慈善公益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调整企业税收政策,在优化税种结构的同时,对微利行业、中小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可以给予财政补贴,扶持其发展;三是完善资源税等政策,构建资源收益分享机制、生态环境与资源使用补偿机制,以目前试点为基础,加快总结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四是调整税收比重和增加税种,选择合适时机,及时出台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的新税种,如物业税或不动产税及相应的财产税、消费税等,切实扭转目前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中占比低且主要来自工薪阶层的现状。

我们还建议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具体是加快农民养老保险发展步伐,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向全国统筹层次提升,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老年服务等基本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同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争取在2020年时将贫困线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确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待遇与经济增长、物价上涨水平等相适应。大力发展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福利、儿童福利在内的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尽快适应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需要,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服务体系。

经济观察报:很多人都关注收入分配中的工资改革,民盟中央对工资改革提出什么建议?

索丽生:我们建议改进最低工资制度,具体是将月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到相当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40%~50%的水平,实行全国统一比率,确保其伴随工资水平的上升而正常增长。此外,实行全国统一的比率,可促进先进地区的产业升级换代与地区之间经济结构的接替转移,促进我国工业化水平快速提升。

我们还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劳方、资方构成的三方协商机制,积极推进薪酬集体协商。具体的措施是,在强化工会维权的同时,尽快完善三方协商机制,将雇主组织或其利益代表(如工商联、商会等)吸入其中,将薪酬协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定期谈判取得有约束力的成果;同时,将薪酬集体协商提升到行业或地区一级,建立工会的理性施压机制。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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