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社会建设”一词的盛行始于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但事实上这一概念早在1910年代和1930年代就曾两度流行。1917年,在张勋复辟之后,孙中山有感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缺失,撰写了《民权初步(社会建设)》一文,其后收入《建国方略》,构成了他关于国家建设基本构想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1935年,孙本文在《社会学原理》中专辟“社会建设与社会指导”一节,并于次年写成“关于社会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再作深入探讨。不仅在1943年,孙本文主持了以“战后社会建设问题”为主题的中国社会学社第七次年会,而且在1944年他更是联合中国社会学社和国民政府社会部合办了《社会建设》月刊,自任主编,连续多年探讨社会建设问题,并最终“确立了现代社会建设思想的基本体系”。
作为一种国家的宏观战略选择,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提出,并不是哪一个或哪一届领导人心血来潮的偶然,而是改革开放进入新的时期后形成的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共识。仔细考察从2002—2007年的历史,在短短不过五六年的时间里,以党的两次代表大会和多次中央全会这样的力度、密度讨论“社会建设”这样的政治和经济以外的论题,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它在相当的程度上说明,经过数十年的风风雨雨和艰难探索,中国共产党不但摒弃了在“文化大革命”中发挥到极致的“斗争哲学”,而且对单纯的经济增长与整个社会和谐稳固发展间的关系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种认识的形成,既与以经济全球化为代表的整个国际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有关,更与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中国实现了令人瞩目的以国内生产总值(GDP)快速增长为标志的“经济奇迹”,同时又因为面临新的难题或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不无关联。
从这样的意义上说,将“社会建设”提上执政党和国家的发展议程,与中国在1949年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所选择的国家发展战略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强调或重视社会建设,既是迫切需要解决由所谓中国模式或中国经验所带来的一系列与成功相伴随的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完善和推进所谓中国模式或中国经验的必要组成部分。在这里,我们经常谈论的所谓“中国经验”,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边界清楚的概念,与这一概念具有相似内涵的术语包括“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奇迹”……而最初的源头则是美国《时代》周刊的乔舒亚·雷默提出的“北京共识”。雷默使用“北京共识”的意图非常明显,即用这一概念取代先前建立在以资本和市场为中心的新自由主义基础之上的“华盛顿共识”,或起码在“华盛顿共识”之外确立另一种发展模式。尽管大多数中国学者并不认为中国所走的道路已经能够与“华盛顿共识”相提并论(所以他们代之以“中国模式”甚至更为谨慎的“中国经验”),但相当多数的人认为中国的一切与西方国家的发展道路确有不同。可以认为,中国模式“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现代化的一种战略选择,它是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整套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发展战略和治理模式”。
关于“中国模式”或“中国经验”的讨论文献称得上汗牛充栋,尽管论及其基本特点的表述各异,但一般认为都包括以下诸点:(1)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及在其领导下的权威政府;(2)具有较大柔性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渐进式改革;(3)经济改革的“理性超前”和政治改革的“理性滞后”;(4)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但又警惕和反对市场原教旨主义。简单一些,也可以表述为:“坚持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同时辅之以强有力的政府调控。”这些构成“中国模式”或“中国经验”的发展特点,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来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不仅中国经济自1978年起连续以9%—10%的年均增长率高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共同体,而且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开始引领古老的中国迈入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之中。
不过,就像人们常常说的那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自进入21世纪之后,人们也开始注意到,“我国已经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剧烈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而且,仔细分析起来,这些矛盾和问题多数也与“中国模式”或“中国经验”的那些特点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内在关联。例如,1994年后,中国加快了市场化的步伐,但“泛市场化”的改革和政策思路加剧了贫富的两极分化、城乡和区域差距;随着基尼系数的一路飙升,在少数暴富阶层和20%左右的中产阶级出现的同时,相当数量的普通民众成为无法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利益受损群体,由此而生的矛盾冲突凸显。再如,由于各阶层管理者的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使得违背市场和经济规律蛮干、滥用权力与民争利、贪污腐败等事件时有发生;而且从根本上说,由于被管理者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缺乏对政府问责的机制和手段,导致平时受委屈时忍气吞声,遇到突发事件时则群体行动,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协调共济的公民社会的形成尚待时日。
从某种程度上说,既然中国的发展模式或所谓中国经验带来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尤其是经济的高速增长,同时也形成了其所特有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那么,这些矛盾和问题势必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现阶段中国社会建设的内涵或重点,以及解决问题和矛盾时所可能面临的制度瓶颈。而清楚地意识到中国社会建设所应着力的重点和制度瓶颈,并制定出相应的改革路径和解决手段,才有可能在社会建设方面找到一条切合实际的中国道路。
先来看中国社会建设的内涵,这是我们当今应该着力的重点。中共十七大报告将现阶段社会建设的重点表述为“改善民生”,并具体地论述道:“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的实践目的,就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应该说,从改善民生入手来界定中国社会建设的内涵或现阶段的重点,是非常准确的。它“体现了以人为本,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凸显了我们党领导的社会建设的本质属性”。
再来看中国社会建设的瓶颈问题,这是我们当今应该把握的核心。现阶段中国社会建设的瓶颈,就是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依旧刚性十足的社会体制。所谓“社会体制”,指的是“社会领域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结构和样式,即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内反映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职能,体现中央、地方各层级政府事权、财权责任,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机制与制度的结构和样式”。我之所以会将社会体制作为推动中国社会建设的瓶颈,基本的考虑是:
(1)从根本上说,一个社会的体制决定了这个社会的构成性原则,它从本源上制约了一个社会的发展限度与绩效。因此,体制的合理性和完善性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志之一,没有合理与完善的社会体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推进社会建设。
(2)中国现行的社会体制是中国六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实践的结果,它与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也受制于包括政治体制在内的其他各类体制。这一社会体制既具有社会动员和社会控制能力强的特点,因此在应对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时具有较为鲜明的效率(这也是人们常说“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所谓优越之处,在抵御“汶川地震”和主办“奥运会”时都显示了它的威力);但这一体制在赋予国家和政府巨大权力的同时,限制了社会的生存和行动空间,也必然带来了底层活力不足、封闭性强等弱点。
(3)因为中国现行的社会体制尚未能很好地处理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二元结构,而这些二元结构恰好构成了社会不和谐的问题所在。其实,说社会体制是社会建设的瓶颈,归根结底是因为:一方面,正是这些体制弊端阻碍了社会建设向前推进,成了中国实现建设和谐社会这场伟大战役的攻坚战;另一方面,则是指这些体制弊端所具有的刚性特点带来了攻坚的难度。
寻找社会建设的中国道路,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依据中国国情和现实的社会状况,着力解决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同时努力突破影响社会建设顺利推进的制度瓶颈。就解决社会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即“民生”问题而言,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六项基本内容——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扩大就业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等,而诸多民生问题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恐怕就是收入分配问题。正是因为收入分配的差距太大,才使得低收入阶层无法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无法做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也才使得整个社会同舟共济、和睦相处变得困难起来。而就突破影响社会建设顺利推进的瓶颈而言,最根本的应该是“推进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具体说来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在这里,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既是基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一现实,也是为了表明一如党和政府有责任推动经济发展一样,也有责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像郑永年所说:“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是出于国家策划。同样的,解决由市场经济引出的各种问题也应是国家的任务。”如果真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那就能够打破社会建设的体制性瓶颈,真正克服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中的公共性困境,建设一种和谐而有活力的现代社会。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 周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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