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白景明认为,营改增已经成为减税的重点突破方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随着结构性减税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营改增”已经成为减税的重点突破方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几乎涉及中国所有企业和行业,“营改增”影响之大可 想而知。
谈及“营改增”改革的试点成效,白景明表示,首先在减轻企业税负方面,“营改增”试点地区实现了总体减负。根据财政部的统计,2012年底“营改增”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共减税426.3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189.1亿元,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第二,实行“营改增”改革后,为细化社会专业化分工提供了有效的税制保障,支持和促进了试点企业的创新转型;第三,改革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将营业税并入到增值税,实现税制的公平统一,将对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并由此推动经济转型实现稳定增长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
从“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并尽快将改革推向全国,是未来的重点也是难点。业内人士指出,“营改增”的减税意义还在于它的波及效应。一方面,企业自身的业务网络的链条越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越得益;另一方面,“营改增”试点范围越大,覆盖的行业越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也会从中得益。
按照国务院此前要求,今年或将推出铁路运输、建筑安装和电信通讯领域内的“营改增”试点方案。白景明表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适时扩大营 改增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随着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循序推进,许多方面需要妥善处理,毕竟一项新政策的出台并非尽善尽美,在执行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地方亟待完 善,下一步要细化完善有关税制安排。另外,地区和行业范围扩大之后,还需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防止出现漏洞。
白景明表示,随着将来更多行业以及更多的地区纳入试点,抵扣链条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可以预见营改增带来的市场推动力更加有效,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动力会更加强大,从而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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