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改:健全价格形成机制
林伯强认为,今年油、电、水等资源的价格改革将提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2013年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价格改革,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油、电、水、气和煤炭等资源的价格改革将提速,多项价格改革试点推进的力度较大。他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理顺能源资源价格需要留出一定空间”,暗示了2013年中国在资源价格机制改革上将会有所突破。并且,报告还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这为资源价格改革预留了空间。
近年来,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不过,总体进展一直很缓慢。以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为例,业内已经期待了多年,关于改革的方案的猜测也不时出现,但始终未见动静。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表示,这已经指明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按照这一方向,结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现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关键要解决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进一步推进资源性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形成与资源性产品特征相适应的市场结构,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机制。资源性产品的定价涉及面广、影响大,一些资源性产品还具有典型的自然垄断特征,这就要求政府根据资源性产品的特征,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机制。三是要完善生态补偿和代际补偿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
虽然政府在确定通胀目标时已经为资源价格改革预留了空间,但大力度推进改革仍然存在难点。林伯强认为,最重要的难点就是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他表示,在资源价格改革大力推进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因为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价格改革实际上就是涨价。这也是这么多年来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林伯强建议,应该用市场化的补贴手段而不是行政化压低价格来解决这一问题。邓郁松认为,对资源性产品价格进行有控制的调整虽然有助于缓解短期物价上涨压力,但也弱化了价格信号在调整供求方面的作用,从长远看,也不利于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推进。建议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机制,使资源性产品价格的调整能够及时反映市场供求等方面的变化。由于不同行业和群体对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建议在完善价格调整机制的同时,完善利益调节机制,通过完善资源税、特别收益金等政策,调节利益分配关系,对生活困难人群和一些公益性行业等建立补贴和救助机制,在资源性产品价格上调时对生活困难人群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适当的补贴。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