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
厉以宁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以初次分配为重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
温家宝指出,我们已经制定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金昌昨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五年,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一是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二是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救助方面的投入大幅度增加,科教人员、离退休人员、城镇和农村福利救助人员的待遇水平均有大幅度的提高;三是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各城市最低生活救助标准均有大幅度的提高。这些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在总体上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为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稍早前,国务院批复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提出,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今年收入分配改革将步入深水区,预计可能将分别从纵向、横向推进改革。从纵向层面来看,《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明确提出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并且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 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该以初次分配为重点,由于行业垄断等因素,中国尚未形成以市场经济规律为主导的初次分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院长迟福林表示,收入倍增,不是贫富差距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是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下的倍增。尤其要盯住中低收入群体,通过“提低”与“扩中”,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整体扩大。
在横向层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收入改革分配意见提出‘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完善财产税,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这一点非常重要。”
贾康建议,今后应完善高收入者的个税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改革完善房地产税,逐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经济不发展,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