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的背后----罚款不能替代刑事追究(3)

虚假广告的背后----罚款不能替代刑事追究(3)

不止洪大爷一人,记者发现,在受骗者拨打订购电话后,同样一个月的药物,价钱还不一定,有人最高花近3000元,最少的也花了千元左右。在购买后,对方还会不停打来电话游说购买茶、肚脐贴等所谓配套产品。消费者丁女士说,“高老太降糖贴”是贴在双足上,使用后,她感到明显不适,但以为这样是有疗效,就坚持使用。

据了解,3月15日晚,“高老太降糖贴”厂家所在地南阳市工商局已对其进行查封。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说,目前,此案如果按刑事案件处理,厂家需向消费者返还非法所得;如果按民事案件处理,厂家涉嫌虚假宣传、民事欺诈,宣传买卖合同无效,也要返还购药款。

他表示,从现在到判决,刑事案件一般不超过8个月,民事案件一般不超过一年。受骗的消费者要保留好原始购物小票、汇款票据以及未使用的产品,以便日后索要损失。

宣讲家评论:制售假药要严惩,决不能以罚代刑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湖南的高老太降糖贴、慕容氏糖贴、丁三怪拔喘膏、平老太降压贴等假药事件。这些“神药”通过包装神医,虚假广告,向消费者兜售。每盒成本不到3元的膏药,在市场上的卖价竟达到每盒99元。这些“神药”除了贻误病情,绝无疗效可言。

“神贴药膏”对消费者是一种欺诈,同时,更涉嫌犯罪。

首先,相关生产厂家、广告公司、电视台涉嫌虚假广告罪。按刑法第222条,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犯该罪,最高可处二年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一是无限夸大疗效。糖尿病、高血压病、咳喘病等病,都是一些难治疾病,而相关广告都声称能够根治——脚底贴膏药根治糖尿病,肚脐贴膏药根治高血压,后背贴膏药根治咳喘,小小的膏药个个神通广大、药到病除。二是虚构各种非凡来历。这些“神药”个个声称是祖传秘方,比如自称是御医世家高氏家族第五代传人——高老太;自称是慕容家族第八代传人——慕容康;甚至还有清朝御医平秋鹤第十三代传人——平老太。病急乱投医的患者们纷纷购买,破了财还延误了病灾。显然,这已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其二,相关生产厂家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该罪是一个重罪,最重可处死刑。刑法此前规定的罪状中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限定条件;2011年刑法修订时删除了该限定语。也就是说,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一律构成犯罪,都应当予以刑事追究。

3·15晚会曝光的各种万能神贴药膏,按照药企老板对记者的描述,就是普通的伤湿止痛膏,再添加了一些辣椒油、止疼粉、薄荷脑、樟脑、冰片等,并称“辣椒油多加点他就热了,不加这东西没效果”。在这里,有不按药典标准添加药品原料的因素;有以辣椒油等非药品成分加进药品的因素;有以伤湿止痛膏药之此药冒充降糖药、降压药、平咳喘药之彼药的因素——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讲,这些“药品”都可定性为假药。而明知是假药进行制造或者销售的行为,即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

“神贴药膏”曝光后,不能简单取缔罚款了之,检察机关也应当介入,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决不能以罚代刑。此外,有关部门还当以此为契机,好好整肃一下涉及药品的生产、销售、广告等各个环节,还民众一个安全的用药环境。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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