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行政审批改革“穿新鞋走老路”

避免行政审批改革“穿新鞋走老路”

“我经常在地方调研的时候,常听到这样的抱怨——办个事、创个业要盖几十个公章,群众说恼火得很。这既影响了效率,也容易有腐败或者叫寻租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所以必须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来转变政府职能。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李克强总理在不久之前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如此表示。但想必李总理也意识到过程艰难,因此才说“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决不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更不能搞变相游戏”。

改革实质是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博弈

《华夏时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转变政府职能究竟触动了谁的利益,以至于“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竹立家:简单来说,政府权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公共政策制定权、行政审批权。我们常说公共权力,这就是谁来制定政策、谁来执行政策的问题。行政审批权是政府活动和运行中的一个最基本权力,其对于市场监管中的市场准入、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方面(比如发放身份证、驾照等各种证件)有审批权限。这其中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费。但一般而言,政府的行政审批都要收费。减少审批事项,说穿了就是减少审批收费事项。因此,所谓阻力,就来自收费部分。为什么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比较艰难?因为最根本的是要放权让利。所谓放权就是要将有些权力交给市场、交给社会。所谓让利,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市场、社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空间。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最根本的问题是部门利益作怪,因此,要推进这项改革,就必须对部门利益重新界定,也就是要对部门的收费事项,重新界定、调整或减少。说穿了,这项改革实质上就是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一个博弈过程。

《华夏时报》:是否并不一定要取消一切行政审批?哪些是合理的必需的行政审批?

竹立家: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发展和成熟并向现代性社会迈进的过程中,所谓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指要减少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尚未改变的、对于市场或社会过多介入的事项。这并非是说政府不要搞行政审批,恰恰相反,该搞的行政审批,应当继续搞,因为它是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政府权力的一个重要表现。但行政审批必须合理,不能从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出发来界定行政审批事项,使得不该审批的也要审批,也要过一道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与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的一种行政审批改革制度,是要和分权、放权、权力转移相结合的一种行政审批制度。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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