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法度者最快乐

畏法度者最快乐

摘要:习总书记在纪念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大会上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从长远看,畏法度者牢牢坚守法律底线,必将于职责无悔、于事业无悔、于人生无悔。时刻铭记“畏法度者最快乐”,才能在法度的天空自由飞翔。

习总书记在纪念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大会上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重温这一重要论述时,笔者想起了《明史·杂俎》中“畏法度者最快乐”的典故,深感只有学习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才能成为一个畏法度的快乐者。那么,畏法度者何以最快乐呢?

乐自由。法律底线不可逾越,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行动,才能更好地保障权利、享受自由。正如马克思所言:“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畏法度者最守法,理所当然活得最自由、最自在,也最潇洒。

乐无悔。畏惧法度者不是没有烦恼事,也会受到指责、埋怨。比如,因为讲原则、守规矩,一些他人请托的事情没有办、能变通的事坚决不变通、该关照的事不关照等等,难免招来不近人情之怨、不明事理之怨、不顾亲情之怨、不值交往之怨。但是,这些只是一时之怨、一己之怨、一私之怨,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沟通理解的加深而慢慢消除。从长远看,畏法度者牢牢坚守法律底线,必将于职责无悔、于事业无悔、于人生无悔。

乐保护。任何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都要遵守各种各样允许或禁止的硬性规定,允许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禁止也是一种保护。法的起源,就是把社会公认的行为规则上升为国家意志,明确罪与非罪、自由与囹圄、允许与禁止的界限,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畏法度者,深知遵守法律就是对自身的保护,以临深渊、履薄冰之心敬畏法律,自觉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正确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焉能不乐?

乐心灵。快乐的理由各种各样,真正的快乐与贫富、地位无关,与心灵相连。法规是个圈,快乐在里面。畏惧法度者有来自心灵深处的踏实与快乐,因为畏惧法度就要遵章守纪,就要检点自己、管住自己,就不敢马虎懈怠、恣意妄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叫门。畏法度者虽然时时接受法规约束,但换来的是内心的踏实与安宁,真正“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自然心情舒畅、内心坦荡。

乐有为。“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离娄之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畏法度者的快乐,并不仅仅是不受处罚、不失去自由,根本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可以更有保障地干出一番事业,可以有广阔的舞台施展人生抱负。古往今来,凡成大事者,无不以法度为尊。

时刻铭记“畏法度者最快乐”,才能在法度的天空自由飞翔。

(作者单位:武警湖北省总队荆州市支队)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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