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国不能容忍“红豆局长”(2)

【案例】中国不能容忍“红豆局长”(2)

宣讲家评论:

“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从“红豆局长”的怪论看来,治污先治官确实颇有必要。环境污染,有企业的责任,有公民的责任,更有政府的责任,因为一些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在地方保护主义支配下纵容污染。如果官员特别是环保部门的官员缺乏守土有责的意识,肆意胡来,治污就是一句空话。

权力只对更高的权力负责,而不是对民众权利负责,这样的权力运作逻辑,在小朱庄村地下水被污染的问题上体现得很充分。央视《新闻1+1》4日节目披露的另一细节,也耐人寻味。小朱庄村村民因为信不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合格”结论,带着地下水样去过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局给省厅下文,要求协办,省厅给沧州市政府下一个文,也要求协办,最后的化验结果还是“合格”。这种情况,在其他领域里普遍存在,比如举报贪腐问题的,投诉房地产违规开发的,无不这样被打发回来。这样的权力运作等于是在告诉民众:你信不过我的下级部门,可是我信得过。封闭的、垄断的、拒绝监督的权力机制,必然是缺乏纠错能力的,相反,有能力、有机会一错再错;被中央媒体曝光,有一定的偶然性;等到被曝光,民众很可能已经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在舆论的集体声讨、唾骂和嘘声中,“红豆局长”邓连军狼狈不堪地被赶下了台,看着着实让人痛快。但是,相比“红色井水”多年来对小朱庄村民造成的生命财产威胁,这一由免职产生的愉悦注定是短暂的。相反,随着“红豆局长”下课,一连串的追问开始涌上公众心头。这一免职决定,究竟是对其环保局长任内治污不力的惩罚,还是为了平息“红豆论”引发的舆情海啸?希望是前者,但是官方并未给予正面答复,鉴于以往不少问题官员出事后“免职冷却一段时间悄然复出舆论哗然解释复出符合规定不了了之”的问责路径,民众有理由怀疑:沧县官方的这一“火线决定”是否也是“保护性免职”?

但愿“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我们期待一个水清天蓝空气新鲜的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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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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