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醒地认识共同富裕进程中的问题
当前,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少,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
思想障碍。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都有巨大提高的前提下,一些人从自身状况出发,对全国范围的收入差距问题感受不深,以为收入差距并不大。显然,他们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到2011年底,我国还有1亿多的农村人口生活在年纯收入2300元的最低贫困线以下,还有2000多万城市居民依靠各种救济和低保生活,目前我国贫困人口数量相当于美国总人口的一半,比英国和法国人口总和还多,而且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分布在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深山区,劳动者文化教育素质相对偏低,脱贫难度大。另一些人则认为共同富裕就是平均富裕,就是同步富裕,看到收入差距,就以为出现了两极分化,甚至认为已经不是社会主义制度了。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因此,缩小收入差距不是要消灭差距,而是要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区间。可行的办法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共同富裕。
体制障碍。主要表现为市场自身缺陷、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和政府调控不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选择的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市场机制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就是市场缺陷带来的不良后果。况且经济体制改革要经历一个过程,其中体制漏洞和缝隙的存在也使收入差距扩大。如少数垄断行业过高收入、一些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少数人利用土地市场不规范的漏洞一夜暴富等问题,也造成了大量不合理收入现象。特别是二元经济社会政策的存在,比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户籍制度的存在,城乡居民在子女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享受着不同待遇,直接阻碍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加强对收入分配的有效调控。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开征了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但我们在宏观调控环节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如遗产税、财产税的开征需认真筹划,个税申报还存在着偷漏税的情况等,这些都使得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扩大。
居民素质障碍。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公平分配的标志是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而等量贡献的重要条件就是劳动者的素质基本均衡化或均质化,进一步讲就是全体劳动者都能接受均衡的教育,一方面要教育质量均衡,另一方面要教育时间大体均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与其收入虽然不必然是一一对应关系,但大体上成正比例关系。要实现富裕,就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要实现共同富裕就需要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而事实上,由于历史、现实和劳动者个人原因,劳动者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劳动者接受的教育很不均衡。从接受教育时间来讲,不少人获得了硕士和博士学位,接受了20多年的正规教育,但也有为数不少的人只接受了基本的扫盲教育。从教育质量来看,有的人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有的人获得的则是比较差的教育。劳动者素质的巨大差异必然导致收入上的差距有时甚至是收入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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