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趋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趋向

理论有三种产生方式:论从“经”出,从经典文本中来;论从“史”出,从社会历史和思想历史中来;论从“实”出,从客观实际和实践生活中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已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既要从经验表象揭示背后的内在逻辑,也要从中提升出引领当代中国实践发展的有价值的理念,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更好地走向未来。因此,基于“全球视野—结构分析”的逻辑框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历史语境与框架选择:“全球视野—结构分析”的总体逻辑

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时代精神的升华。哲学的这种特质决定了它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具有两种向度,即基于“世界观”意义的视野性(高度和深度)和基于“方法论”意义的框架性(静态和动态),二者形成哲学观察世界的基本框架。

首先,作为一种世界观,哲学意味着只有在总体上和深层次观察世界,才叫哲学。而要做到“总体上”和“深层次”,则需要思维具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就高度而言,一般有三种情形:山底下注视、半山腰俯视和山顶上总揽全局。山底下注视,可以观测到细节,但无法把握全貌;半山腰俯视,可以有一定的全局感,但观察者本身依然是山顶上那只眼睛之中的一道风景;山顶上总揽全局,则一览众山小,全局性、总体性、宏观性一概收揽眼底。而山顶上总揽全局,即为哲学的高度。就深度而言,哲学对事物本质的把握源于科学性和价值性两种尺度的统一。所谓科学性,着眼于揭示事物“是什么”和“为何是”,即求“真”。但仅仅求“真”未必就是本质,因为在人化的世界中,事物在“真”的背后还有立场的注入,立场不同,事物的内涵及其展示给予实践的效应就不同。因此,分析事物背后的“立场性”在实践的意义上更为重要,此为价值性。正是基于这种意义,我们以为,哲学之所以体现出深度,就是因为它既揭示“是什么”及其“为何是”,体现出认知的深刻性;又判断“谁的立场”,体现出判断的深层次性。

回到实践,哲学的这种“高度”和“深度”,若用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其核心就是:全球视野中的中国道路和中国道路中的世界眼光。其含义是:我们要站在当今世界全球化进程的上空观测中国现代化进程和中国道路,把中国发展放进世界发展的时空坐标系中进行分析、解释和评估,这是哲学的高度;同时还要分析中国现代化进程背后的“立场”和“主体意图”,即谁在主导这一进程,谁拥有对此的解释权,谁的话语具有解释力,这是哲学的深度。

从时间维度看,当今世界依然处于商品经济历史区间,但工业社会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后逐渐退去,后工业社会时代逐渐生成,中国现代化进程和中国道路就处于这种时间的交接区域。抓住这样的历史方位,我们才能判断这个时代的本质,否则,哲学是时代精神的升华就无从谈起。

从空间维度看,在全球商品经济结构中,当代世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表现出一种“金融资本集权”的新特征。该特征意味着,全球资本通过所有权机制完成对经济的控制,通过国家权力分立制衡和军队国家化完成对政治的控制,通过媒体私有化完成对意识形态的控制,从而形成由资本集权的新资本主义模式。在实践上,该模式体现为:美元是世界格局变动的按钮,以国际资本为支点,美元与全球资源之间,美元的世界货币角色和美国国债角色之间,分别形成各自的跷跷板结构,世界格局在美元利益需求的变动中变动,世界进入资本主导时代。[1]因为世界各国的发展均以此为平台,这就决定了,无论我们承认与否,中国道路都只能在这种历史格局和时代语境中进行分析。这一点是我们解释和评估中国道路的现实参照系,没有这样一个对时代格局的把握,评估就会失去现实性和缺乏战略性。

上述三点是我们解释和分析现代化进程和中国道路的全球性视野,也是对中国道路进行结构性分析的理论视阈和语境。

其次,作为一种方法论,哲学在思维上一般包含两种路径,即存在论路径和生成论路径。前者是从存在的角度分析和观察事物,旨在寻找共性(普遍性)和现象背后的本质,表现为结构性、静态化特征;后者则是从生成的角度探寻事物根源和过程背后的规定性,表现为过程性、动态化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注重从结构层面分析事物的本质,也重视从过程层面分析事物发展的根源、演进和历程,更强调结构和过程的统一。这主要体现在唯物史观的两个方面。第一,两个核心理论。在马克思那里,社会的主体是人,人们之间相互交往而形成的生活共同体就是社会,没有人们之间的相互交往,就没有社会。由此,马克思指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2]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一个起源于物质生产过程的具体历史范畴,人们在生产物品的同时也生产着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些“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3]由马克思的文本论述来看,社会可定义为:以共同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的有机体,它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的深层是一种结构性关系,因而社会在本质上首先体现为一种社会结构。基于这样的理解,马克思为了解释、分析人类社会历史和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创立了唯物史观。唯物史观的核心理论,从“静态”来讲,主要是社会结构理论;从“动态”来讲,主要是历史发展过程(规律)理论,社会结构理论和历史过程理论是马克思解释分析社会历史发展的两种基本框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作出了经典表述。这一表述从“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到“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实质上讲的就是社会结构分析;而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到“人类社会历史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的表述,实质上讲的就是历史过程分析。[4]第二,四个核心点。众所周知,马克思的社会结构分析和历史过程分析方法具有四个核心点:一是物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经济因素)、上层建筑(政治因素、思想文化因素)构成合力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之间的关系构成社会结构,社会结构是什么样的,社会历史发展状况往往就是什么样的;二是这几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三是归根结底,经济因素起最终决定作用;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矛盾,它们的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而从它们的矛盾运动中可以揭示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这里,马克思特别注重运用社会结构和历史过程来解释、分析社会历史。换句话说,“结构分析”和“过程分析”是马克思唯物史观解释、分析社会历史的最根本的方法论框架。[5]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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