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三集中”扶贫模式启示

湟源“三集中”扶贫模式启示

摘要:湟源县通过招商引资、技能培训、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多项措施加大搬迁新村的产业发展力度。结合土地整理等项目,将撤并的村庄及废旧宅基地等进行复垦和草场恢复,实现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同步进行。

在近几年的扶贫开发实践中,湟源县探索出了一条“三集中”的扶贫开发模式,就是通过对农村分散的贫困人口采取有针对性的“三个集中”(人员集中居住,土地集中经营,产业集中发展)扶持措施,构建了异地搬迁、产业扶贫、社区综合发展“三位一体”扶贫开发新机制,有力促进了扶贫攻坚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与推进“三化两建设”(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扶贫开发综合效益,这一模式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贯彻“区域发展带动扶贫攻坚,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发展”基本思路、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了借鉴。

“三集中”扶贫开发模式的基本内涵

湟源县实施的“三集中”扶贫开发模式以异地扶贫开发工程为基础,以发展主导产业为支撑,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公益事业为保障,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建成小康为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异地搬迁、产业开发、社区综合发展“三位一体”同步进行,真正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异地扶贫开发的基本要求。

首先是人员集中居住,解决群众安居问题。湟源县充分考虑本县贫困村村民居住分散、产业经营零碎、规模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弱等实际,通过宣传动员,鼓励支持贫困农牧民向城镇转移,向二、三产业集中。

其次是土地集中经营,解决产业支撑问题。人员的集中居住为土地集中经营提供了可能,土地集中经营也自然而然地成为新村群众发展农牧业生产的客观要求。湟源县将实现人员集中居住农牧民群众的土地(草场),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统一划分,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商则商,规划成布局合理的农牧业产业带,有效地改善了土地条块分割、分散经营、效益低下的状况,极大地提高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发挥。

第三是产业集中发展,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湟源县通过招商引资、技能培训、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多项措施加大搬迁新村的产业发展力度。通过招商引进了以青海民间工艺为主的丹噶尔皮绣制作、藏毯编织、玉石雕刻等一些集旅游产品开发、生产加工为一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业产业园入驻新村,建成2栋高标准智能温室,扶持开办了10户“农家乐”,形成丹噶尔新村产业园,引导农户就近就业。对自愿从事养殖业的农户,通过土地(草场)集中经营,实施产业集中发展,“以“公司+农户”的方式入股青海湖乳业公司从事养殖业,户均纯收入由项目实施前的1万元,增加到1.1万元,其增幅高出分散经营模式下10个百分点,且受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等风险的影响大大降低。

“三集中”扶贫开发模式的启示

湟源县“三集中”扶贫开发模式自2009年实施以来,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了新农村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了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了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增收,找到了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有效途径。其经验和做法给予我们诸多启示:

(一)产业支撑,综合配套。产业支撑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实现安居乐业的基础和前提。贫困地区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如何实现有机结合,“三集中”扶贫模式提供了实现这一有机结合的具体途径。在培育产业方面,以专项扶贫为主体,立足当地实际,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龙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业园区经济,形成以工促农的良好发展态势,为贫困农牧民向城镇集中提供多个就业岗位。在综合配套方面,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确保效益,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理项目、游牧民定居点建设资金,住房奖励资金、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东部城市群建设资金、祁连山保护综合治理资金和水、电、路、农牧、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形成合力,集中攻坚。采取国家拿一点,政府出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筹一点、社会帮一点,总体上达到集中投入、配套建设、全面发展、整体推进的目的。

(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对迁出区和迁入区贫困群众要采取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扶持措施。自愿向城镇转移,向二、三产业集中的群众,以实施“无土移民”为重点。就是在解决好农牧民安居的前提下,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进城农牧民的就业能力,以扩大非农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为目标,把异地搬迁扶贫与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全方位加大对异地搬迁户中青壮年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转移力度,采取定点培训等方式,对搬迁群众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户、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对原迁出区部分农牧民,鼓励支持其逐步向生产生活相对较好的中心村转移,集中从事设施农业和高效畜牧业生产,因地制宜调整中心村布局,科学规划重点建设中心村。按照“合并小型村,消除空心村,搬迁老龄村,减缩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思路,把区位优势和土地条件相对良好、辐射作用相对明显和具有开发现代农牧业潜力的村庄,确定为中心村,进行规划和重点建设,切实改善中心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对于生态环境恶劣的迁出地区,应减少投资,以自然修复和人工种植相结合,逐步实现人退草还。结合土地整理等项目,将撤并的村庄及废旧宅基地等进行复垦和草场恢复,实现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同步进行。

(三)创新模式,完善保障。引导贫困农牧民到新环境生活和发展。努力做到几个方面的结合:把异地扶贫开发与退耕还林(草)相结合,在项目迁出区适宜退耕的土地,实施退耕还林(草),一方面增加群众的收入,另一方面促进生态恢复;把异地扶贫开发与游牧民定居、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补助相结合,着力解决山区农牧民住房问题;把异地扶贫开发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把异地扶贫开发与土地整理等项目相结合,着力解决异地搬迁土地问题;把异地扶贫开发与土地流转相结合,着力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规模经营,从而增加搬迁群众增收问题;把异地扶贫开发与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搬迁群众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等问题;把异地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同时,在政策保障方面,保证“四个不变”的优惠政策:即移民子女进城上学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不变;移民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变;移民后原承包的耕地、草场、林地经营权、收益权不变;移民的父母随子女进城后原享受的农村低保待遇不变。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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