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认理论的近期发展
承认理论是当前西方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承认理论一般都将其理论鼻祖追溯到黑格尔,认为他在《精神现象学》、《伦理体系》、《法哲学》、《思辨哲学体系》、《耶拿实在哲学》(I、II)等著作中,都提到过相互承认的思想。[18]然而,由于黑格尔在不同著作中提出的观点有所不同,因此后人对其相互承认理论的解读,就出现用不同的方式而得出不同的结论。长期以来,包括马克思在内的西方学者,重视的是《精神现象学》中以主人—奴隶辩证法形式体现出来的承认思想,而对《伦理体系》、《耶拿实在哲学》等黑格尔早期文本中论述的承认观点,理论界长期未予应有的重视。在这种背景下,对黑格尔承认理论的阐发和重新解读,也就出现了关注黑格尔不同文本的现象。如加拿大著名哲学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19]俄裔法国思想家亚历山大·科耶夫(Alexander Kejev)、[20]中国哲学研究者高全喜等人,[21]主要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汲取养分;德国著名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新代表人物阿克塞尔·霍纳特(Axel Honneth),则主要根据《伦理体系》、《耶拿实在哲学》等较少得到关注的文本来阐发和重构黑格尔的承认思想。[22]当然,除了上述人物,还有其他许多人参与到承认理论的研究当中,如美国政治哲学家、社群主义代表人物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23]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24]美国女性主义哲学家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等等。[25]在对黑格尔承认思想的重构和阐发者当中,泰勒、霍纳特与弗雷泽的研究最为引人注目。这不仅因为他们较早地参与到这一理论的发展当中,更重要的是,他们各自从哲学角度构想了一种如何应对当代承认问题——包括政治承认、社会承认、文化(差异)承认等——的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战略方案。[26]他们三人在发展各自承认理论的过程中,或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其他两位学者的影响,或在通过与对方展开辩论的过程中完善了自己的理论。因此,他们的承认理论有相似之处。不过,由于关注的现实问题与所采取的理论立场有所区别,他们在承认问题上的具体观点和对于美好社会规范内涵的看法等方面也存在不小的差异。考虑到温特的世界国家观从霍纳特承认理论中汲取了很多的思想资源,本文着重讨论霍纳特的承认理论。
霍纳特是如何重建黑格尔的承认思想的呢?尽管在不同阶段,霍纳特在承认问题上的观点发生过比较明显的变化,[27]不过自其博士论文开始到现在,霍纳特始终保持着对承认问题的关注。[28]他关于承认问题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其代表作——1992年出版的《为承认而斗争:社会冲突的道德语法》一书中。书中,霍纳特区分了西方思想史中解释社会冲突的两种逻辑,即以马基雅维利与霍布斯代表的“为自我持存而斗争”(struggle for self-preservation)的逻辑[29]和黑格尔等人最初提出的“为承认而斗争”(struggle for recognition)的逻辑。长期以来,“为自我持存而斗争”主导着政治哲学对社会冲突问题的解释,这种对人类冲突解释逻辑的单一性,不仅遮蔽了人类具有追求承认的社会性动机,而且忽视了社会冲突的规范和道德内涵。强调“为自我持存而斗争”逻辑的现实主义理论,不仅极大地塑造了国内政治学的研究议程,而且还影响到国际关系学者对于国家间战争与和平等现象的解释。直到现在,现实主义仍然坚持“为自我持存而斗争”逻辑来解释国际关系现象的有效性,而新自由制度主义与建构主义也无意否认这一逻辑在解释国际关系现象中的意义。霍纳特希望建立的是一种能够说明社会冲突的道德内涵理论,黑格尔的“为承认而斗争”逻辑刚好符合这一标准。鉴于此,霍纳特对黑格尔的相互承认理论作出了系统重构。不过,霍纳特认为,黑格尔对承认问题的说明存在“受制于理性的客观运动”,保留了“德国唯心主义的理论前提”等缺陷。[30]为了实现承认理论“经验的转向”,霍纳特重构黑格尔承认理论的途径就是利用美国实用主义代表人物乔治·米德(George H. Mead)的象征互动论,来对社会冲突的道德内涵进行经验研究。霍纳特对黑格尔的这种重构,与他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经验理论,以实现法兰克福学派从一种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规范理论向经验研究转向的目标是吻合的。
霍纳特建立了一种用以说明蔑视是引发社会冲突的道德动因的承认理论。霍纳特继承了黑格尔关于自我追求承认的斗争是在主体间展开的观点,同样认为承认目标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冲突过程才能实现。黑格尔与霍纳特的主要分歧在于:黑格尔主要关注自我在与他者进行承认斗争中确立起“自我意识”[31]或主体性;而霍纳特更加强调承认斗争带来的行为体对自身特殊性的觉醒或坚持这一结果。对霍纳特来说,自我认同的不同维度表现为不同的承认形式。对这些承认形式进行区分,并且对这些承认形式进行经验验证,也就构成了其承认理论的核心内容。为此,霍纳特构想了由三种承认形式组成的“关于承认形式的经验现象学”,并认为这些承认形式对于行为体的“实践自我关系”,即“肯定性的自我关联”有着重要的意义。[32]根据黑格尔在《耶拿实在哲学》与《伦理体系》中提出的观点,黑格尔认为,在人的主体性得到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爱情”、“权利”、“伦理”三个承认阶段,它们是通过承认斗争而渐次得以实现的。在黑格尔三个承认阶段的基础上,霍纳特利用米德的象征互动论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提出了“情感关怀”、“法权承认”与“社会尊重”这三种攸关行为体实践自我关系的承认形式。他认为,这三种承认形式分别体现在家庭关系、法权关系与社会关系中。它们对于行为体实践自我关系的意义在于:它们分别有助于维持和增强行为体的“自信”、“自尊”、“自重”的情感需要。如果在不同的承认领域中,行为体不能获得相应的承认,那么行为体就遭到了“蔑视”(misrespect或misrecognition)。既然承认可以有不同的体现形式,那么蔑视形式也可以进行区分。霍纳特认为,蔑视形式包括:可能对行为体自信构成损害的虐待、强奸等现象;对行为体自尊造成打击的权利剥夺、法律排斥等现象;影响到行为体追求和维护自尊的侮辱、诽谤、心理伤害等现象。霍纳特认为,各种不同的蔑视体验,严重损害了行为体积极自我认同的发展,导致行为体不能有效地处理各种实践和伦理问题,并产生消极的情感反应。在他看来,这些情感反应构成受到蔑视的行为体从事“为承认而斗争”的动力。这种为了反抗蔑视、争取承认而进行的社会斗争,也就是霍纳特所谓的“社会冲突的道德语法”,同时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最终将使社会达到一个承认要求得到平等、全面实现的终极状态。
三、世界国家观与承认理论之间的关系
霍纳特承认理论日益得到国际关系研究界的关注,[33]而温特对霍纳特承认理论的运用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温特世界国家观与霍纳特承认理论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差异。
(一)霍纳特承认理论与温特世界国家观在“四因说”上的同构
承认理论在温特的世界国家观中扮演什么角色呢?在运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动力因、质料因、形式因、目的因——来论证世界国家必然会生成的过程中,[34]温特区分了导致世界国家形成的三种因果关系,即自下而上的因果关系——个人或国家等行为体为争取承认而进行的斗争,自上而下的因果关系——无政府状态的结构建构作用,以及终极性因果关系——前两种因果关系的互动带来向终极状态的演进。在这三种因果关系中,为承认而斗争的逻辑其主要功能在于说明自下而上的因果关系,这意味着为承认而斗争构成温特世界国家观的动力因。由此可见,霍纳特承认理论构成温特世界国家观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理论资源。因此,自下而上因果关系的论述是否成功,将在很大程度决定温特世界国家必然性这一结论能否成立。
温特的世界国家观与霍纳特的承认理论首要的相同之处,是两者都将目的论引入自身的研究之中,温特明确指出自己尝试用目的论来分析世界国家生成的必然性。[35]他认为“自下而上的因果关系倾向于保持稳定,无法说明变化;而自组织理论自上而下的因果关系关注非线性动力,无法解释变化的方向”,为了展望国际体系“进化”的方向,就有必要构想一种终极状态。[36]显然,温特有关世界国家构成世界进化的终极状态的设想具有任意性,他没有给出规定世界的终极状态为什么就是世界国家的任何理由。[37]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他无法解释为什么是世界国家而不是别的状态构成温特所说的引力场(attractor),或者为什么国际体系的演进路径不能在两个或更多的引力场之间移动?[38]这种目的因设定的任意性,严重削弱了世界国家必然性的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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