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以来,美国苹果公司被指避税超过百亿美元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一向游离在华盛顿圈子之外的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走上国会山接受质询,而这一次广受关注的听证除了把苹果的纳税“诀窍”曝光外,也重燃了有关美国企业税制改革的辩论。放眼美国目前的税收制度,似乎有错咬“苹果”之嫌。
同为纳税大户和避税大户
苹果公司树大招风,毕竟它是美国第一大纳税企业。按照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在国会参议院的证词,苹果公司2012年向财政部的纳税额近60亿美元,即每天超过1600万美元。
然而,美国共和党资深参议员约翰•麦凯恩的批评称,苹果同时也是美国首屈一指的避税大户。
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苹果利用税收漏洞,通过建立国际分支将企业收入向海外集中,从而避免向美国政府缴税,金额超过百亿美元。
事实上,美国现行的企业税税率是35%,为发达国家中最高。粗略计算,相当于企业要将三分之一的应税收入上缴政府。于是,美国企业纷纷选择将纳税义务“外迁”,而苹果只是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了税收漏洞而已。
按照美国规定,企业在注册所在地缴税,而爱尔兰则允许企业在管理者所在地报税。如果把企业的分支设在爱尔兰,然后在美国遥控管理,就不必在这两个国家纳税。苹果实际上就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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