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的问题与对策(2)

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的问题与对策(2)

二、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的对策思路

基于调查问卷,笔者从当前党员干部队伍在纯洁性方面存在的五个问题及其主要原因入手,试图有针对性地探寻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的有效办法。

(一)抵御拜金主义,保持思想纯洁

保持思想纯洁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根本,思想纯洁的核心是理想信念问题。调查显示,26.5%的人认为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拜金主义盛行”,排在首位。

拜金主义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和阶段的产物,有着深刻的经济、思想和社会历史根源,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滋长蔓延,从经济领域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甚至进入到党内,个别党员干部以权谋财、权钱交易、与民争利、贪图享受……严重动摇了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甚至完全将理想信念抛之脑后。拜金主义的影响和理想信念的动摇两者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拜金主义的盛行不可避免地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产生冲击;另一方面,在当前复杂的环境中,党员干部本身理想信念的淡化、动摇也为拜金主义的影响和蔓延提供了主观条件。

从根本上来说,要消除拜金主义,必须坚定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但立足于当前的发展阶段,从保持党的纯洁性角度而言,要有效抵制和消除拜金主义,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第一,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他们通过学习、思考、分析和比较,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第二,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利益观。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事业观、利益观,都是人的思想观念,是人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的总指挥。党员干部要自觉地把个人追求与党和人民事业有机统一起来,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和个人得失,增强抵御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第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要始终坚持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始终坚持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一系列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努力工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二)强化责任意识,保持政治纯洁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认为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存在原则性不强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责任意识弱化”。

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担负着某种或某些“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1]党员干部更是肩负着为国家繁荣、人民幸福、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尽职尽责的特殊责任。可以说,责任意识是共产党人的一种高尚品格。总的来说,当前大多数的党员干部都能恪尽职守,专心于各自的岗位勤奋工作。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薄,或是精神懈怠,得过且过,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后退,不愿负责;或是缺乏担当,避重就轻、遇难就退,是非面前不顶不碰,不敢负责。

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恪尽职守,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才能彰显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也才能在履行职责中实现自身价值。

1.培养和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是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也是我们党兴旺发达的保证。责任意识,说到底是思想觉悟问题。只有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才不会因为事情大、难、杂而不敢为,才不会因为事情小而不屑为。首先,党员干部要有一心为公的责任意识。责任意识的淡薄很大程度上源于党员干部自身的私心杂念。比如,怕得罪人:怕得罪领导而影响前途,怕得罪同级而被孤立,怕得罪下级而失去拥护,致使该说的不敢说,该抓的不敢抓,该管的不敢管。因此,党员干部要摒弃私心杂念,只要心底无私,一心为公,则应无所畏惧,坦荡做事。其次,党员干部要有一心为民的责任意识。对于我们党来说,执政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我们的根基在群众,血脉在群众,力量在群众。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不懈怠、不自满,心系群众,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为民解忧。再次,党员干部要有自觉学习的责任意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更要抓紧学习、抓好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先进知识和技术提高本领,并善于总结经验,将学习成果运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应用于为民服务。

2.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有权就有责,在其位不仅要谋其政,更要承其责。增强责任意识不仅要靠思想觉悟,更要有严格的问责机制予以保障,使每个人都能各司其职。首先,要明确职责,清楚规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位的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和考核标准,使人人都能对号入座、各尽其责。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细化问责主体、对象、方式、程序、问责事项以及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明确被问责人员重新起用的条件、要求、程序,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再次,问责执行要严格有力,要敢于较真碰硬,不向不良风气妥协退让。问责不是“整人”,问责的目的是通过惩戒对失序行为予以纠正,保证权力健康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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