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2)

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2)

为了使生产力以更高的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这就要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和权益,保障正常的市场竞争,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的经营收益,从而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有效抑制市场经济的消极作用,这就要约束市场主体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他人正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为追逐利润而做出违法行为。要做到这两个方面,靠市场机制本身、靠政府的行政权力、靠一般的政策规定、靠普通的道德教育都是不够的,而必须靠一整套法律制度保障体系。法律制度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强制性。规范性是指,以法律形式将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定型化,将市场竞争规则定型化,将市场运行秩序定型化,这样可避免行政干预的随意性和一些政策的易变性。权威性是指,法律规定为全社会所接受、所遵循,具有普遍的社会约束力,任何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强制性是指,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予以追究,依法给予惩处。如果说行政权力是传统计划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高保障,那么,法律制度就是市场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高保障。所以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由此,第五轮改革应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或重点任务。这是在当前条件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力以更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市场经济本身成熟程度升级的内在要求,是在改革深水区、攻坚期,以法律规范方式有效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内在要求。

怎样展开改革

新一轮改革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或重点任务,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可以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及其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的改革都能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或重点任务。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容,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就是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应对自身是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行大检查、大总结、大梳理。无法可依的,应按轻重缓急,拿出加强立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法可依的,应梳理出如何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样按轻重缓急,拿出加强执法、司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所谓“按轻重缓急”是指,针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最突出的矛盾,针对市场经济升级中最主要的难点,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

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需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法律制度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形成了一整套健全的、为全体公民所遵从的法律制度,才是成熟的国家、成熟的民族。我们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副主任)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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