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保守主义的关系是不是被颠覆了?(4)

法治与保守主义的关系是不是被颠覆了?(4)

但是这个是一个问题。也就是说,现在既然把事情说的这么清楚,如果全体民众都相信,我们真的不是生活在1787年宪法里面,我们想什么时候都可以变、任何时候都可以变,那他们估计和中国差不多了。那么美国原先的宪政体制大概也就完蛋了。

列文森:美国必须要修宪了

阿克曼依然十分谨慎,所以他提出了二元构架,我下面会讲列文森,他现在是相当有名气了,他的著作叫做《美国不民主的宪法》,这本书我很推荐,因为他引起了很多的讨论,他的思维方式也和我们更为接近。他认为这个宪法已经完全没有用了,他认为我们美国人民应该是到了需要制定新宪法的时候了。这本书在2006年出版时他说,他认为2008年美国人民应该有一次全民公投的机会,讨论要不要召开新的制宪会议,对宪法进行重大修订或者重新制定宪法,就像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发现,无论如何修订宪法都无法满足需要,那么就制定一部新的。他在第一步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举出,美国有5个州的宪法规定,民众有公民修宪的权力,比如纽约州规定每20年就可以进行公民投票,决定其宪法要不要全面修订或者废除后制定新宪法。他认为联邦层面也应该有类似的机会。

他所提出的问题其实并不是新问题,这是美国在1787年制宪的时候就提出的一个最基本的争论,这就是麦迪逊和杰弗逊的两人之间的争论。杰弗逊认为,没有任何一代人可以制定出给后代所有时候都适用的宪法,永久性的宪法是非常可疑的——在民主制度下,凭什么两百年前的那一代人为我们决定了所有问题,所以每一代人都应该有权利制定自己的宪法,根据他们的需要,否则很多需要都满足不了。美国很多州宪非常长,不像美国宪法只有七条,它们很多是繁琐而细致的。他认为人民理论上有权每过20年修订宪法,活在如果愿意,可以在任何时候制定宪法。对于这个意见,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49篇中做了非常正面的回应,他认为这个方案在是绝对不可行的,他提出了两个反驳意见。

第一个我们现在看来很不能接受,他认为不断地说服人民去修订宪法意味着政府有很多问题,而且这会使再好的政府都无法工作。政府需要尊崇,这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这其实是一个非常英国式的观念。如果看过白芝浩《英国宪制》的话就会理解,英国人认为一个政府需要人民的尊崇,然后才有效率去治理。

第二他认为,不断地诉诸人民制定新宪法或全面修订宪法,人民是不可靠的。他怕民众,认为人民的本性如此:如果一个人独处时他会控制自己,但是在人群中间,他会放纵自己盲目的、无理性的激情,而且这将导致所有的问题都不会产生一个理想的决议。

他实际上就是在费城会议上和杰弗逊辩论这个问题,而后来的美国宪法也是按照这个方式运作,这就和我们前面讲的法治的需要保守主义的传统,需要长时间的维护,甚至需要它带有一定的神秘感,突出他的权威性,这和麦迪逊的思路是一致的。经常修订的宪法,没人会当回事。

从前我们经常比较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美国是两百年一部宪法,法国革命15部宪法,5个共和国,导致法国宪法在法国人心中并没有美国宪法在美国人心中的那种神圣性和重要性,而和中国的情况差不多。

列文森重新把这个问题挑了出来,他一条一条的分析美国宪法文本,为什么根本不能满足现在的实际。比如美国宪法第一条是关于国会的,美国是两院制,而列文森要求废除两院制,尤其是参议院。这并不是列文森一个人的观点。这里面有两个原因,第一全世界三分之二以上的民主国家都是一院制而不是两院制,而在两院制的体系中,绝大多数一个是虚,比方说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发生冲突,非常明确是国民议会说了算,存在一个绝对性,防止两个这么强的机构掐在一起,基本上全世界的两院都是一弱一强。他们认为,参议院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使任何美国重要的法案都非常难以通过——这是从决策的角度。

另外一个重大的问题,参议院我们知道他是按州来的,一州两人,但是各州的人口差异极大,也就是对民主的代表性问题产生巨大的争议,而且整个美国的拨款制度下,小州太占便宜,他们在参议院有巨大的能量。比如他们七个最小的州,人口加起来450万人,明尼苏达一个州就有490万人,但是参议院之比是14:2;最小的12个州的人口加起来也只有1400万,而最大的7个州加起来有一亿多。比如反恐经费的分配上,小州就能获得更多的份额,而其实大州才是真正的最大目标,而且小州基本为纯白人。所以参议院的存在成为美国政治的巨大难题。

纽约时报的记者,《地球是平的》作者弗里德曼,就曾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论点,他说美国政治模仿中国政治一天——他对中国政治的特点我认为理解的很到位,就是能够通过法令而执行能力很差,美国的政治体制在重大法案上则与此恰好相反——通过时采用中国政体,执行时采用美国政体。他曾不止一次地提到这个问题,因为美国宪政中所有特别关心的议题都通不过。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两院制让所有人都不负责任。他举了弹劾克林顿这个例子,当时众议院已经通过了,如果没有参议院其实就不会通过;而正因为众议院知道参议院一定不会通过,所以大家就放心大胆地通过。为什么呢?假如没有参议院把关,众议院通过生效的话,这对共和党一点好处都没有。因为此时已经是99年末,临近2000年即将大选了,而如果克林顿被弹劾下台,戈尔上台后,他的位置要稳固地多,而如果克林顿没有下台,那么他一生的道德罪孽帐都会停留在那个地方。

他认为参议院这个两院制结构使得所有人都不负责任。这个也不是弗里曼一人的看法,当时许多媒体都是这样认为。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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