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对谁负责太矛盾 群众路线难落实

[法制日报]对谁负责太矛盾 群众路线难落实

核心提示:要切实改变“对上面的领导很负责,而对下面的群众不那么负责”的局面,关键的途径是要改革干部任用选拔机制,必须加大百姓、民意在干部选拔中的参与面、参与力度。

要切实改变“对上面的领导很负责,而对下面的群众不那么负责”的局面,关键的途径是要改革干部任用选拔机制,必须加大百姓、民意在干部选拔中的参与面、参与力度

近期,干部作风建设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记者在部分地方调查时发现,一些干部脱离群众表现为“三负责三不负责”现象,即对上面的领导很负责,而对下面的群众不那么负责;对富豪商人前来投资等很负责,而对平民百姓办事不那么负责;对宣传鼓动工作很负责,而对行动上贯彻落实不那么负责(7月8日新华社)。

对上面的领导很负责,而对下面的群众不负责,如此脱离群众、罔顾民意的工作作风,放在眼下是多么的扎眼、突兀,显然,唯上是从,敷衍群众,落实领导指示不过夜,而碰到群众问题躲着走,已然成了一些干部的办事准则。可是,“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怎么会成一对矛盾体呢?这令人十分费解。

从理论而言,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其实是不矛盾的,干部既要对上负责又要对下负责,因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百姓的利益和福祉。所以,基层干部不论是对上还是对下,都不应该左右为难,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

但现实就是那样诡异,如果对上负责了,那势必没法对下负责,反之亦然。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局面?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的论述或许是一个很好的答案:当权力没有制约,特别是这些职位由自上而下的力量掌控时,某些官僚主义现象的产生,如对上负责远远大于对下负责,对上阿谀奉承、曲意逢迎,在某些工作中把各种形式做到极致的程度以糊弄上级,对群众则高高在上、办事相互推诿等,几乎是必然产生的。

“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但不应成为一对格格不入的矛盾。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这对矛盾日渐突出,首先说明官场弄虚作假之风还在盛行、蔓延,基层群众的疾苦、民生问题,经常会因为要“对上负责”、“报喜不报忧”而被一直“沉沦”在底层而长期得不到解决,产生对上和对下的矛盾。其次是说明上面的领导本身就有不少问题,对基层群众的冷暖熟视无睹、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或者是喜好“面子工程”、“长官工程”,如果有下级把民疾汇报到他那里,他是一万个不愿意,久而久之,下级也就学会了看领导脸色办事、曲意逢迎、拍马溜须。

同时,这更说明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存在一定的缺陷,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决定下面干部的命运。正如陕西省西安市组织系统一位干部向记者表示的:让领导满意有用,而让群众满意没用。“有时也心寒,群众称赞的干部未必能提拔,将上面的领导服务好了,你的进步会加快。”而这样的认知,只能导致“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愈加相去甚远,使百姓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维护。

所以,要切实改变“对上面的领导很负责,而对下面的群众不那么负责”的局面,关键的途径是要改革干部任用选拔机制,必须加大百姓、民意在干部选拔中的参与面、参与力度,在干部任用中实行科学的考核制、问责制、提名连带责任制等,把选拔任用干部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力求让群众满意的干部能“不断进步”,“使各类干部以群众利益、社会公益最大化为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而那些只对上负责的干部,必须有切实可行的问责追究制度来惩戒其的失职。

责任编辑:徐晶晶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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