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让“公务员提前退休创业”造就另一种社会不公(2)

【案例】莫让“公务员提前退休创业”造就另一种社会不公(2)

新政可能只是空中楼阁

政策好不好,关键要看能不能发挥功效。在合肥某市直机关公务员小楚看来,新政看起来很好,但在实施当中可能会遇冷,成为空中楼阁。

“创业是有风险的,每个人都清楚这一点。”小楚的观点跟刘阳阳截然不同,他认为公务员的工资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工作年限和岗位的变化,工资待遇也会得到提升。更为关键的是,公务员在职期间,能够享受到不同的福利、待遇。“如果退休去创业,只能拿到退休金,不仅享受不到福利待遇,而且还要承担创业失败的风险。这笔账算下来,很多公务员可能会三思而行。”

小楚入职已有十余年,在他看来,新政的“适用”人群,应该是普通的工作人员,但他们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相对而言,领导级别的公务员,应该更有能力和条件创业,但小楚认为,领导主动提前退休去创业,可能性应该是微乎其微。总的来说,小楚并不看好新政,用他的话来说,新政可能只是空中楼阁。

[深度追访]

创业将成为退休借口?

近年来,关于退休年龄提前还是推迟的问题,都是每年两会的热点。在省人社厅的新政中,公务员提前退休的“门槛”包括两方面,一是要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另外就是要去向是“创业”。可以说,对后者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也留给我们很大的疑问,创业会不会成为提前退休的“借口”?

什么叫做创业?最准确的解释是,创业者对自己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可以看出,创业的定义是十分宽泛的,甚至经营一家小商店,也属于创业的范畴。再者,创业也没有时间的界定,从事创业一个月、一年都是创业。

从新政的内容可以看出,新政并没有详细解释“创业”的门槛和细则。那么,就不能排除一种可能,有的公务员能以“创业”为理由,达到提前近5年退休的目的。“如果我不想上班了,我就可以随便找个创业的项目‘挂靠’一下,批准退休以后再回家带孙子。”小楚这样的担忧,其实不无道理。

公务员提前退休的政策,是不是存有隐患?7月9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安徽省人社厅法规处,得到的回应是,虽然新政中没有提及,但实施过程中,会对创业项目进行严格审核。

“申请提前退休,首先要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其次就是要有创业意愿和项目。”省人社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政策的实施细节随后可能会出台。在现有的认识上,申请提前退休的公务员,创业项目需要在退休之后,因为,公务员在职期间不能有创业行为。但是,如果想要顺利提前退休,那么必须要有创业项目,而且创业项目要通过严格审核。

“肯定会对创业项目进行甄别,这方面工作涉及具体的业务部门。”该负责人认为,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新政不可能成为提前退休的“借口”。

新闻链接

武汉最早出台公务员退出机制

2004年,武汉市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引入了鼓励、淘汰、惩戒机制。据报道称,武汉市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领办、创办、租赁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到非公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将一次性给予5年至8年基本工资的辞职补偿金。关于淘汰制度,对试用期不合格、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竞岗落岗者等,将进行淘汰;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辞退。

吉林创业公务员保留两年职务

2012年,吉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其中也提到鼓励公务员从事创业活动,并为其保留2年职务。

吉林省鼓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从事创业活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创办企业的,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同意,允许一段时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但最长不超过2年,超过2年的要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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